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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大连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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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大连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 为了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 的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 《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和《大连工业大 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生 和研究生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 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院长等组成,负责本校推荐工作。各学 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 和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毕业班辅导 员及有关专业负责人等, 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各学院推免工作应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 导下,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推免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 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推荐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 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 会活动;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硕士生入学体检标准。 2.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锐,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 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 1 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第 1~6 学期课程 首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符合第 8 条特别推荐的,但重修无 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计算以最高成绩计。 5.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00 分或雅思 成绩 5.0 分及以上;其它非外语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 试达到 425 分或雅思成绩 5.5 分及以上;外语专业通过专业 英语(日语)四级;修读日、俄语学生达到全国大学日、俄 语四级考试 60 分。 6.课程学业成绩排名前 30%以内;完成“因材施教班” 、 “卓越工程师班”和“创新实验班”学业的学生课程学业成 绩排名前 40%以内。 7.第 1~6 学期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 创业活动。 8.不符合上述 4~6 条要求但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省级 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序第一)者,由本专业三名教授联名推 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教授推荐信和有 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视为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三、选拔条件 按照课程学业成绩占 90%,德育综合评定成绩占 10%, 以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计算综合评定分(保留两位小 数),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 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定分=课程学业成绩×90%+德育综合评定成绩× 10%+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 (1)课程学业成绩 课程学业成绩为第 1~6 学期必修课(含专业限选课; 2 体育课除外)加权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课程采取五级 分制评分,其成绩的优、良、中、及格分别按 90、80、70、 60 折算后计入,二级分制课程成绩合格按 70 分折算后计入。 (2)德育综合评定成绩 德育综合评定成绩按照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计算第 1~ 6 学期德育综合评定成绩(百分制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 小数)。 (3)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 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为第 1~6 学期参加科技创新创 业活动取得成果加分,最高计 10 分。参加同一科技创新创 业活动项目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累计。 ① 科研类 在读期间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以出版物为准, 录用通知无效) EI/CSSCI/新华文 摘/人大复印资料 级 别 SCI/SSCI 排 名 第1 第2 第3 第1 第2 第3 奖励分 3.0 2.0 1.0 2.0 1.0 中文核心期刊 (文/理) 第1 第2 0.5 1.0/0.5 0.5/0.2 在读期间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授权(在审理中尚未 授权的专利不计算) 类 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 排 名 第1 第2 第1 第2 第1 第2 奖励分 2.0 1.0 0.2 0.1 0.2 0.1 ② 科技竞赛类 A 类: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活动获奖;(以教 务处每年公布项目为准) B 类:参加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或外语专 业类比赛获奖;(以教务处每年公布项目为准) 3 C 类:参加“挑战杯”竞赛。 获奖级别 加分 竞赛级别 A 类项目 B 类项目 C 类项目 一 二 三 特 一 二 一 二 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奖 奖 奖 奖 奖 奖 奖 奖 奖 国家级 5.0 3.0 2.0 1.0 0.5 0.2 5.0 3.0 2.0 省部级 2.0 1.0 0.5 -- -- -- 1.0 0.5 0.2 团队参赛获奖前 3 名按满分计算,第四名及以后者,按 1/4 计分。 ③ 创新创业项目类 级 别 奖励分 国家级 省 0.5 级 0.2 校 级 0.1 参加项目前 3 名按满分计算,第四名及以后者,按 1/4 计分。 四、推荐程序与办法 1.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研 究生的生源状况、应届毕业生的数量及招生单位的接收情况 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各学院按 1:1 提交 推免生建议名单。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大连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向学院推 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综合评定分排出名次, 按推荐名额提出推免生建议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 3 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建议名单。 4.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审核推荐资格。学院将建议名单 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负责审核学习 4 成绩、外语四(六)级成绩及参加科研科技创新活动情况, 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学生在校德育综合评定成绩及受到奖 惩情况。 5.审核无误后,教务处将推免生遴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推免生遴选 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未经公示的 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推免生建议名单、德育成绩一览表、科创加分一览表; 2.《大连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 表》,破格推荐者需提交专家推荐材料; 3.学生成绩单原件(须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 4.外语成绩单和发表刊物、 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附 则 1.学院未完成推免名额时,不再降低条件要求,空余名 额由学校统一调配。 2.面向优秀学生干部遴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办法另 行制定。 3.本办法与遴选当年国家文件不一致处,以国家文件规 定为准。 4.本办法于 2014 年 9 月修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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