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院科字〔2023〕 16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docx
鞍师院科字〔2023〕16 号 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鞍山师范学院 2023 年度校内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立项宗旨 旨在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更名 大学为目标,争创高层次平台、高级别项目、高质量成果,提高 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以代表性成果质量求生存、以学术贡 献求支持。实现由“以量谋大”到“以质图强”的战略转变。最 终形成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两翼、校内协 同和校外合作为支撑的新局面。 二、 项目类别 1、本年度校内项目主要资助:“教育研究专项项目”、“人 文社会科学项目”、“自然科学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纵向课题培育项目”、“党建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新增“成果转化项目”。 2、研究周期为 2 年。 三、 申报要求 1、 “教育研究专项项目”。围绕支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和学前教育学三个二级学科建设方向 的研究项目;围绕面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 规划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等的培育项目。 2、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自然科学项目”。围绕面向省自 然基金及以上、省社科基金及以上基金的培育项目。 3、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为未启动博士启动基金的博士 学位获得者,根据自身实际,围绕所在学科,结合学校办学定位 和院系学科发展规划,自行选题。 4、 “纵向课题培育项目”。须为纵向已结题且有结余资金的 项目负责人,经学科责任教授组织专家评审,2 年内确实具备申 报高级别纵向项目资质的方可推荐申报。 5、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由学生处组织申报,选题指南 见附件 1,“党建项目”由组织部组织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 2。 6、 “成果转化项目”。面向校企合作、成果转化。围绕鞍山 及周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准确把握辽宁,尤其是鞍山区域经济 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融入鞍山“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 城市活力建设和“三个互动体系”构建。 7、申报人员须基于依托行业自主分类申报,每人限报 1 项; 每个立项负责人只允许作为参与人参加 1 个项目,非负责人作为 参与人最多允许参加 2 个项目。每个项目团队不得少于 3 人,参 与人中不得少于 1 名在校学生。 8、项目结题标准,见附件 3。 四、 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情况,需在二级学院 建立的鞍山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库中提取《项目申请书》,并组织 评审。 2、项目经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评审及排 序后(排序表经参会委员集体签字),方可报送科技处。 3、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22 日,逾期不予受 理。咨询电话:2960930,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 1 份/项目、 汇总表 1 份、项目评审材料 1 份)统一由各二级单位审查盖章后, 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 319 室),电子版(附件 4、附件 5) 发送到指定邮箱:askjc@qq.com。 4、教育研究专项项目,5 月 16 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 请书 3 份/项目、汇总表 1 份)统一由各二级单位审查盖章后, 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 319 室),电子版(附件 4、附件 5) 发送到指定邮箱:270531124@qq.com。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科研项目 立项 通知 抄报:王福君副校长 鞍山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3 年 5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