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沅江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 2022 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市政工程管理工件的法律法规,并监 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区道路 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道路建设年度计划。 3、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 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 4、主管城区道路和排水设施建设工件,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 质量的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完好。 5、负责办理城市道路占道或挖掘的审批手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沅江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沅编发 [2003]21 号文件我中心内设 4 个股室(均为股级):办公室;财务 室;工程技术股;市政监察股。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 年本中心收入预算 406.2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06.25 万 元(经费拨款 308.61 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拨款 68 万元,住房 保障性拨款 29.64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 年本中心支出预算 406.25 万元,其中, 人员类支出 338.25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38 万元,项目支出 30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 年本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76.2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8.61 万元,占 82%;社会保障和就业 38 万元, 占 10.1%;住房保障 29.4 万元,占 7.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 年本中心基本支出预算数 376.25 万元, 主要是为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 年本中心项目支出预算 30 万元,主要是 中心为完成特定城区道路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 中:城区路面维护维修 20 万元,井圈井盖维护 5 万元,城区泵站.泄 洪闸日常维修 5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中心运行经费:2022 年本中心运行经费 376.25 万元,比 上年预算减少 2.95 万元,下降 0.08%,本单位人员调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 年本中心机关本级“三公”经 费预算数为 2.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万元,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21 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 年本中心一般性支出 38 万元,其 中:办公费 16 万元,差旅费及交通费用 6 万元,工会经费 8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 年本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 万元,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 预算 1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本中心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价值 50 万元以上作业车辆 2 台, 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中心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 2022 年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406.25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376.25 万元,项目支出 3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中心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 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沅江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 20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