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老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赫山区委老干部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老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老干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指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老干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老干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方 针、政策,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并就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督促;⑵负责宏观管理副科以上退休干部工作;⑶加 强调查研究,针对老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 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提供依 据;⑷大力宣传和开展尊老、敬老、爱老的活动,对老干部 开展活动、政治学习、发挥作用等进行指导,总结交流经验; ⑸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老干部健康疗养及保健工作,协助有关 部门加强对老干部病室的管理,做好老干部逝世后的丧事、 遗属照顾等方面的工作;⑹负责回益探亲访友,来益参观的 离休干部接待服务工作;⑺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协同 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情况 赫山区委老干部局属行政机关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姚 红波。经费来源是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安置接待、医疗 保健股,下设老干部休养所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 室。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干职工 19 人,其中在职人员 9 人,退休人员 10 人。 第二部分 老干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区委老干部局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老干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507.4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 38.23 万元;支出总计 432.8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同期减少 了 23.87 万元。 二、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区财政批复本单位本年收入 507.40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性支出 490.30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96.63℅,主要 用于行政运行 490.30 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及应专项债务 收入安排的支出 10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1.97℅,主要用于 社会福利彩票的公益性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7.1 万元,占本 年支出的 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43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2.8 万元,占 97.69℅,项目支出 10 万元,占 2.31%。 四、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07.40 万元,比上年决算 数增加 38.23 万元,增长 10.33%;支出决算 432.80 万元,比 去年决算数减少 23.87 万元,减少 5.23%。 五、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422.80 万元,比上年 决算数同期减少了 33.86 万元,下降 7.41℅。主要原因:严 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15.7 万元,占 98.32℅;住 房保障类支出 7.1 万元,占 1.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5.7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 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 2.住房保障支出 7.1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支出 83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 奖金、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支出 330.5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干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 支出,故无数据。 八、关于老干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 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8 万元, 支出决算为 6.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88 ℅,其中:因公 出国(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82 ℅;公 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2℅。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 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 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支出决算为 2.46 万元,占 3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为 4.01 万元,占 62.02℅。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数小于上年据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工出国(境)团组数 0 个,0 人,因公出国(境的 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购置数 0 台,保有量 1 台。运行经费支出 2.46 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生病、就医、 慰问;悼念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4.01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30 批次,接待 180 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餐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入 331.83 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 359.88 减少 28.05 万元,本年度决算支出 507.43 万元,较上年决 算支出 459.88 万元增加 47.55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我单位财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顺机制,更新 财务理念,服务大众。这一年,在局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的 共同努力下,立足现状,努力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率,本着 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圆满完成了财务管理任务, 实现了财政经费的收支平衡。 1.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2017 年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为 2018 年财务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强化经费监督,做到收支平衡。对上年度经费支出进 行详细分析,按科目进行分类统计,以勤俭、节约、高效为 原则,科学合理的对 2018 年经费计划进行详细分解,从整 体上对经费有了统筹安排。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合理有效使用 每一项资金,人员及公用经费实行“先批后支,计划先行” 的报账程序,全过程监督预算执行,提高财务管理,保证了 收支平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 出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只有一台价值 15.38 万元的公务用车,用于服务老干部。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 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益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 2017 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 〔2018〕113 号)的部署,认真组织进行了 2017 年度预算绩效 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意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警用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老干部局 2018 年 0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