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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办通2012-05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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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院(系)、部、处文件 发文编号:信办通(2012)5 号 签发人:贾卓生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对我校各单位或个人信息系统的管理,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公 安部、工信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校内各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已建或在建的信息系统(包括管理信息 系统和各类网站),无论是否对校外用户开放访问服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登记备案管理 各信息系统拥有单位应指定一名本校教职工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 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各信息系统拥有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登记备 案表》 。表格见本办法附件 1,也可从信息化办公室主页下载,网址为: http://ic.bjtu.edu.cn。 如果申请开通校外访问服务,还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系统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系统安全协议(签字盖章); 受理信息系统备案申请后,信息化办公室应当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 况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 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备案证书;发现不符合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 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并重新备案。 信息系统拥有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第三章 信息系统备案证书的效力、有效期及使用 信息系统备案证书中应载明相应信息系统的备案编号,其格式为: BJTUICP 备第××××××××号。各备案信息系统的拥有单位应在系 统首页的页脚处标明该系统的备案编号,作为系统已备案的标记。未标 明系统备案编号的,按未备案处理。 各信息系统的备案材料及信息化办公室所颁发的备案证书的有效 期为两年。有效期过后的 30 日内,信息系统的拥有单位必须重新向信 息化办公室申请备案,否则按未备案处理。 第四章 备案材料的变更管理 各单位在本单位所拥有的已备案的信息系统发生某些变动或更改, 且这些变动或更改涉及到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备案材料时,系统负责人 应在变动发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信息化办公室报备。信息化办公室在 接到报备的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需要备案单位重新备案,并向原备 案单位通报决定。不需要重新备案的,由信息化办公室对备案材料做相 应的修改即可;需要重新备案的,原备案单位应在接到通报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按未备案处 理,原备案材料作废。 第五章 各备案信息系统状况的监控 信息化办公室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对校内所有的信息 系统进行监控。 (一)如发现已备案的信息系统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系统的备案 单位通报,并比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二)如发现有未备案的信息系统上线运行时,校信息化办公室应 当及时向系统拥有单位通报,并限期做相应的补充或改正。逾期不做相 应的补充或改正,或所做的补充或改正不合格时,校信息化办公室有权 断开其网络连接。 本条款所指的未备案的信息系统包括:从未按本办法第三、四、六、 七条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系统;虽已备案,但备案证书已过期,且未按本 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重新备案的系统;虽已备案,但系统发生变动或 更改,且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进行重新备案却未备案的系统;虽 已备案,但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使用备案编号的系统。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信息化办公室。 2012 年 9 月 4 日 Deleted: 附件:1.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登记备案表¶ 附件:2.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安全协议¶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登记备案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Formatted: Table 备案主体信息 Formatted: Centered 信息系统主办者名称 (单位填全称/个人填姓名) Formatted: Centered 系统名称及用途 Formatted: Centered 系统 IP 地址及域名 (若有多个需全部填写) Formatted: Centered 信息系统提供商 Formatted: Centered 服务器位置 Formatted: Centered 是否对校外提供访问服务 联系人信息 信息系统负责人 姓名 工号 手机 办公电话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E-mail 网站技术联系人 姓名 工号 手机 办公电话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Formatted: Centered E-mail 备案主体所在单位意见 Formatted: Centered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备案结论 Formatted: Centered 备案号:BJTUICP 备 号 信息化办公室审批人: Formatted: Centered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系统安全协议 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参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中国教育和科研 计算机网用户协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 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 一、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 二、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国家 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 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四、 不得在网站上发布商业广告。 五、 不得在网站上使用或传播未经授权的软件。 六、 不得在网站上开设各种形式的论坛。 七、 网站建设要本着“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信息系统管理员是 第一责任人。系统管理员必须为本校事业编制职工,负责网站系统及内 容安全,不得将管理员账号随意转给他人使用。 八、 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用户,信息办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暂停其网 站对外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 我同意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申请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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