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2008级双学位(辅修专业)班的通知.doc
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务通知〔2010〕13 号 关于开办 2008 级双学位(辅修专业)班的通知 各院(系) 、各学生班级: 根据 《武汉工业学院副修学位、 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武工校普教 〔2005〕 33 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 2008 级本科学生中开设 “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 、 “广告学” 、 “行政管理” 、 “英语”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五个专业大类的双学位(辅修专业)班,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参加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 2008 级全日制在校 普通本科生。 2、学生在前三个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经重修取得的学分不超过 10 学 分(含) 。 3、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且平均学分 绩点在 2.0 以上。 -1- 4、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未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5、主修专业修读无欠费,且能一次性交清双学位学费。 6、符合“跨学科门类修读”的要求。 二、 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到教务网站→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查询各专业招生简章、专业介 绍及教学计划,填写《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 ,于 4 月 15 日前交所在院 (系)办公室。申请时可选择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最多可填报三 个专业志愿。 2、各院(系)按《武汉工业学院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在 4 月 16 日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各院(系)将审核后的《学生报名汇总表》及学生报名《申请表》报 教务处。教务处在 4 月 19-23 日复审及调整专业。教务处按各专业报名学生前 三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审核、调剂。 4、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 100 人。 5、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 4 月 26 日予以公布。 三、专业教学计划及学位授予类别 由开办院(系)制定专业介绍及教学计划,于 4 月 8 日前报学校教务处, 经审核后统一上网,供学生查询(教务网站→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网址: http://jwc.wupu.edu.cn/ bkjx_3.asp) 。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校 选课学分要求可降至 6 学分。 各专业学位授予类别为: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专业) 管理学 广告学 文学 行政管理 管理学 英语 文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2 四、缴费时间 本届双学位班学费标准为 3000 元/人。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应于 5 月 12 日前到财务处交费。教务处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已缴纳费用的学生名单统一 编班,分别交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科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和计算机与信息 工程系承办。 五、证书发放 在规定时间内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 25 学分以上,但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取得 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论文答辩合格,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的颁发双学位证书。 六、教学安排 第二学年暑假、第三学年及暑假、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安排课程教学,具体 上课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表一:武汉工业学院 2010 年双学位(辅修专业)报名申请表 附表二:修读第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3 附表一: 武 汉 工 业 学 院 2010 年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 号 姓 名 当前所在年级 2008 主修专业 行政班 培 养 层 次 本科 学 双学位志愿 ① ② ③ 辅修专业志愿 ① ② ③ 申请类别 1.前三学期主修专业课程重修获得学分低于 10 学分 □ 无重修课程 □ 申 请 条 件 2.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且平均学分绩 点在 2.0 以上 □ 3.无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主修专业无欠费 院 ( 系 ) 审 核 意 见 □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4 教 务 处 审 核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二: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 院(系): 原所在专业 学号 姓名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是否服从 5 *本表上报时请附 Excel 电子文档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