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6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2016 年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团委、卫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相关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 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全面推进脱贫攻坚、 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经共青团河北省委、省卫计委、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定同意,现将《2016 年 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 《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 知》(人社部发[2009]42 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健康计划志愿者河北省管理办法》及《河北省西部计划健康计划 各级项目办职责》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并在工作 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服务, 加强宣传表彰,引导广大青年到基层一线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1- 共青团河北省委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16 年 5 月 16 日 -2- 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 省财政资金支持,招募 250 名(含 2014、2015 年延期志愿者)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医学专业及贫困地区亟需的其他专业毕业生, 重点安排到张家口、承德、保定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及全省 62 个 重点贫困县和 38 个易地搬迁县从事为期 1-3 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高服务地医疗卫生人员整体素质、群众 健康保健意识,促进当地卫生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二、服务地点 张家口、承德、保定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及全省 62 个重点贫 困县和 38 个易地搬迁县等。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实施机构(2016 年 5 月中旬前完成) 1.由团省委、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 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领导小 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2.服务市团委、卫计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 育部门联合成立市领导小组和项目办服务县成立县领导小组,团 -3- 县委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相关信息情况由市项目办汇 总后报省项目办。 (二)招募选拔志愿者(2016 年 7 月 10 日前完成) 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主要招募对象为我省高校全日制应届 毕业生,其中 2016 年新招募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人数为 80 名, 2014、2015 年延期志愿者人数为 170 名。 1.志愿者报名 各相关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宣传条幅、 宣传彩页、微信、微博、个人邮箱等形式,使高校毕业生准确、 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高校毕业生可从河北共青团网站 (www.54heb.com)和河北青年志愿服务网(www.hbzyz.org)公 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填表(一式两份)后交本校项目办(同时提 交身份证复印件 2 份)。报名时间到 6 月 30 日截止。校项目办 要认真审核志愿者报名信息,做好志愿者报名情况和电子档案的 保存,并将审核通过的志愿者信息(三份纸质版报名表和一份加 盖校团委公章的汇总表)于 6 月 30 日前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汇 总表格式见附件),逾期未报高校项目办当年推报资格将自动取 消。 2.志愿者选拔 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学历、专业等因素,7 月 10 日前选拔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在河北共青团网站 (www.54heb.com)和河北青年志愿服务网(www.hbzyz.org)公 -4- 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的大学生志愿者与省项目办签订 招募协议,协议签订后由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为 便于管理,同一高校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派遣到同一县服务, 也可在有服务岗位的生源地服务。 (三)申报审核服务岗位 1.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各市项目办要按照相对集中原 则,充分考虑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党委政府对健康行动 计划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县和志愿者名额。 2.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岗位类别 重点为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等。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的服务 岗位申报工作,服务岗位采取志愿服务队的形式,尽量相对集中, 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要切合实际要求,并能提供必要的生活 条件。 3.确定服务岗位。各服务县团委要在卫计委充分沟通协调, 选择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岗位,保持岗位的连续性, 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乡镇一级,有特别要求的可 以在县区。各市项目办对服务岗位详细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在 6 月 15 日前汇总上报省项目办(邮箱 tswzgb@sina.cn)。 (四)志愿者体检、培训及上岗(2016 年 8 月上旬前完成) 1.体检。学校位于省会城市的志愿者,由省项目办组织统一 体检;学校位于非省会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 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组织统一体检,志愿者体检工作参 -5-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标准参照西 部计划体检标准。 2.培训。大学生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 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培训。 3.上岗。服务市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协调服务单 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相关事宜,及时反馈志愿者上岗信息。 (五)志愿者日常管理 1.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服务县团委、服务单位共同承 担。团县委负责志愿者的日常考勤、月考勤上报、请销假管理、 突发事件处理、组织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服务单 位负责协调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相关 保障;并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对志愿者服务情况作出鉴定。 大学生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应及时了解志愿者工作和生活情 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县项目办可选调一名志愿者到项目 办,协助开展本县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级项目办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服务记录和考勤考核。 执行志愿者月考勤上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 度。 3.省项目办建立 QQ 群,微信群等,为志愿者的工作、生活、 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六)评估考核 -6- 各级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总体绩效、志愿 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工作等方面进行及时考核和系 统评估。 1.省项目办对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 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出具《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 划志愿服务鉴定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材料依据。 2.主办单位对各级项目办、项目实施单位和志愿者个人工作 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 以通报表扬。 四、经费保障 (一)相关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 每月生活补贴 2050 元。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支持, 个人承担部分从志愿者生活补贴中扣除,相关标准按照当年社保 部门缴纳基数确定。 (二)志愿者体检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五、政策支持 (一)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根据《2016-2017 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6 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 42 号)以及《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 见》(人社部发〔2014〕61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 2 年 -7- 或 3 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 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二)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 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三)服务期满 2 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 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子毓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53 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0817107 传真:0311-87903813 E-mail:tswzgb@sina.cn 附件:1、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报名汇总表 2、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报名 登记表 3、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服务岗位申 报表 4、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志愿服务鉴定表 -8- 附件 1: (高校名称)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报名汇总表 是否服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是否健康 学历 院系 专业 籍贯 联系电话 服务去向 从调剂 注:此表要求为 excel 格式(可在河北青年志愿服务网下载)。 9 附件 2: 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 政治面貌 学 历 毕业时间 健康状况 片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业 入学前户籍 所在地 电子 联系电话 家庭通信地址 服务去向 QQ 号 信箱 固定电话 是否服从调剂:□服从 □不服从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院校项目 管理办公室 (盖章) 年 意见 省项目管理 月 日 (盖章) 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制 10 附件 3: 2016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 所在单位 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人 邮 编 电 话 岗位说明 岗位要求 服务县 项目办 意 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市 项目办 意 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岗位名称尽可能具体明确,此表可复制,各服务县项目办复印留档,原件报市项目办,市项目办汇总 信息后报省项目办。 11 附件 4: 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志愿服务鉴定表 姓 名 性 出 生 年 月 籍 别 民 政治面貌 族 文化程度 贯 毕业院校及专业 服 务 单 位 服 务 内 容 医 疗□ 起止时间 个 人 总 结 服务 服 务 (盖章) 省 项 (盖章) 市项 (盖章) 单 位 目 办 目办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意见 月 日 意 见 填表日期: 12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注:1.本表可根据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大小,有关材料可附后。 2.本表打印一式四份。省项目办、市(县)项目办、志愿者个人和志愿者个人档案各一份。 3.本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的依据。 4.服务单位意见为“优秀” 、 “合格”、 “不合格” 。市项目办、省项目办意见为“同意” 、“不同意”。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