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精选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2:《VIS手册》使用规则.docx

Naive (天真)2 页 13.428 KB下载文档
附件2:《VIS手册》使用规则.docx附件2:《VIS手册》使用规则.docx
当前文档共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2:《VIS手册》使用规则.docx

《VIS 手册》使用规则 第一条 《VIS 手册》分为基础系统和应用系统两部分, 基础系统部分规定了学校标志、学校中英文名称、标准字体、 标准色、辅助图形、标准组合等使用规范;应用系统部分是 视觉形象识别元素的标识载体,涵盖了日常办公、形象宣传、 校园环境等领域。凡涉及到校标、中英文校名的使用即为 VI 应用,包括办公用品、环境识别、学校宣传、网页、刊物、 旗帜、服装、车体等。 第二条 校党委宣传部是 VI 系统主管部门,负责 VI 系 统的界定,VI 系统的设计、修改、补充及推广应用、指导和 监督。《VIS 手册》的规范设计,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随着 学校的发展,如确有必要对有关要素进行重新设计、修改和 补充,由党委宣传部具体策划、实施,以保持视觉形象的连 贯性和统一性。方案经学校党委批准后,编入手册。 第三条 各部门申请制作 VI 应用品的程序,原则上需 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VIS 手册》发 放使用范围仅限于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二 级学院应明确本单位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推广实施工作的主 要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学院视觉识别系统的推广、实施 工作。各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手册复印、对外发放。该手册所 有标识版权归学校所有,其造型未经许可,不得模仿使用, 不得随意修改和挪用。 第四条 《VIS 手册》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作为学 校视觉识别系统实施、推广工作的执行标准。凡 VI 内容涉 及物品的设计、制作须按照《VIS 手册》所规定的规格、色 彩、样式等标准统一执行。 第五条 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设 计、制作和经营学校 VI 应用品,不得自行设计使用和传播 校标、校旗等学校 VI 系统中的任何元素。对非授权单位的 制作与运营行为,学校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之日起执行。 本规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本规则自发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