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重大项目成果丛书封面制作工作程序的说明.doc
文件 4: 关于教育部重大项目成果丛书 封面制作工作程序的说明 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处(社科处)、有关专家: 按照教社政司函[2005]73号“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 项目成果出版要求的通知”(简称《出版要求》)的要求,现将重大项 目最终成果出版时,封面制作的工作程序及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封面制作程序 1.首先请项目负责人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上下载《封面制作信息表》 ,将填写好并 签字确认的《封面制作信息表》和该表的电子版一起交予高校社科评 价中心,以便美术编辑依据附表的内容制作封面。 另外请同时提供相关出版社责任编辑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便 于确定封面的书号、定价、书脊厚度、出版社标等项目。 2.高校社科评价中心将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封面制作信息表》 及相关出版社责任编辑提供的文字内容提供给美术编辑,美编依据这 些信息制作封面。 3.封面制作完毕后,打出校样请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出版社编辑 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回社科评价中心。 4.美术编辑出片打样,交给项目负责人转交相应的出版社印刷。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封面制作费为 350 元,可以面交,也可以汇款到高等教育出 版社财务的账上。汇款时请注明“高校社科评价中心,封面制作费”。 此费用为封面设计费和单次封面出片费。如因作者和相关出版社的原 因需要重新出封面胶片,单个封面单次出片加收 100 元的制作费。 2.按照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目最终成果 出版后,必须向教育部提交三套样书留存。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在 最终成果印刷完毕后,务必将三套样书寄回高校社科评价中心,以便 与项目的其他材料一起存档。 3.制作周期 (1)在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封面制作信息表》及相关出版社编辑 提供的文字内容齐全的前提下,高校社科评价中心将这些提供给美术 编辑,美编依据这些信息制作封面、打出校样,原则上为 7 个工作日。 (2)美编在接到校样确认的信息后,打出正式样片,原则上为 3 个工作日。 4.高校社科评价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4 号富盛大厦 21 层“高校 社科评价中心” 邮编: 100029 传真: 010-58581195 电话: 010-58581411 E-mail: wangnan@hep.com.cn 联系人:王楠 5.财务账号: 户名:高等教育出版社 汇款账号:02000041090046161-04 开户行:北京工行东四支行 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 200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