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十三、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拟订了全市住房保障的配套政策措施;负责做好了组织编制 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负责 做好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立项争资工作; 负责指导好了全市住房保障的建设和管理并督查督办;负责 指导好了棚户区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 的安排和监管;参与查处了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负责做好了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收缴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工作。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 财政综合预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组织人事股、运营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项目股6个股 室,2020年12月份止实有人员303人,其中:在职174人,退 休129人。机关下设15个二级机构,均为政股级。包括:直 管公房租赁股(全额拨款)、庆云山住房保障服务所、山巷 口住房保障服务所、草尾住房保障服务所、黄茅洲住房保障 服务所、南大膳住房保障服务所、胭脂湖住房保障服务所、 阳罗洲住房保障服务所、赤山住房保障服务所、共双茶院住 房保障服务所、团山住房保障服务所、凌云塔住房保障服务 所、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所、城镇片区改造事务中心、市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因机构改革的需要,我中 心所有行政职能职责已全部划走,沅编发[2020]33号文件通 知精神拟定了新的三定方案。 2、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 改造年度计划和中期计划;拟定城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 申报改造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和后 续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租 赁、维护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 管理和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和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发布, 公共租赁房对象档案建立、管理和查阅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金的收取、 存储,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维修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产籍管 理。 (八)负责市政府下达的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 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 其他任务。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涉及范围 2020年我局预算总收入为2382.1735万元,其中:财政 拨款收入2106.311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189.1797万元, 其他收入86.68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一、年初预算总收入 2106.311 1、工资福利支出 1524.311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83 3、项目支出 399 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 189.1797 三、年终结算 2382.1735 全年收入总计 2382.1735 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0 年度收入总计 2382.1735 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17.462654 万元,减少 23%;支出总计 2382.173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17.462654 万元,减少 23%。 主要原因:划转人员 52 人到住房建设局与城市管理局,工 资减少、“五金一险”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2382.17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23.4958 万元,占 84.9%;项目支出 234.9374 万元,占 1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类)支出 271.4 万元,占 12%。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258.4332 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746.1184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77.37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基本支出主要 用于维持办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 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聘请人员工资等人员性经 费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等日 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完成 14.065万元,比上年减1.8028万元,下降11.4%,增减变化 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 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公务接待费完成14.065 万元,比上年减少1.8028元,下降比例为11.4%;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0元,比上年减少0元,增加下降0%,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 年度,我局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6 个,涉及预算 金额 234.9374 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我局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 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 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 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 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 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 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 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 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 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 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 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 效自评工作。 (一)狠抓项目建设,安居工程推进实现新提升 1、抓建设。要提高项目报批效率,落实项目用地,筹 措项目资金,全面落实2020年保障房项目建设任务。把好规 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 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 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 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2、抓协调。要做好上下纵横协调工作,特别是要理顺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目实施单位关系,做好联网直报工 作,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 3、抓分配。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完 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 确保公平、阳光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退出的信 息公开力度。 4、抓管理。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人员台账,动 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 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严格要求使用人按有关规定 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 务,优化居住环境。 (二)全力组织好经济收入 1、提高认识,把落实经济任务作为第一责任,认真组 织经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2、加强学习,提高技能,熟 悉掌握房地产政策法规,切实增强行业执收执罚本领。 3、 实行跟踪监督,坚持“每月报告、季度评议、半年度分析、 年度总结”制度。 4、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考核,把 经济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序开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征拆安领导小组的组 织协调下,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开展 征收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一同协助,对征补项 目做了大量工作。 (四)完成机构改革和人员划转。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中心积极与编办、住建、 城管多次协调,做好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人员划转等工作。 2019年12月份顺利划转42名人员到住建局,9名人员到城管 局,确保了干职工队伍稳定和工作正常推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通过认真对照《2020年沅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 标表》开展自评,我局在“投入”、“过程”、“产出”、 “效果”等方面都执行较好,自评得分97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广度深度难以拓展,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跟 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难以满足全市人民的住房保障服务需 求。二是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在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方面活力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 与制约措施,要努力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要解放思想、 拓宽思路、创新办法,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 好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难点。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 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落地; 2、建立健全公房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租购并举、 多渠道供给的住房保障体系; 3、说明:按照2019年机构改革方案,我局已更名为: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020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千元 部门名称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金总额:23821.735 年度预算申请 (千元)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795.41 其中:基本支出 17073.11 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267.7 项目支出:3990 支出结余:2758.625 其他资金:2758.625 部门职能 职责概述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与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发 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全市 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以及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指 导乡镇相关业务工作。 目标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目标 2:负责全市 整体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城镇规划区内国有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经营,对社会房屋的 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 产出指标 指标 1: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棚户区 改造工作。 指标 2: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补偿工作。 指标:负责对全市直管公房以及保障性住房的租金 收取以及维修管理工作。 指标 1: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区内国有直管公房的管 效益指标 理与经营,对社会房屋的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指标 2: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与经营,对保障性房屋的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指标 3: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补偿工作。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填报人:鄢琼林 (盖章) 年 联系电话:13574723588 月 日 填报日期:2021 年 7 月 12 日 附件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名称 金额单位:千元 保障性住房专项 专项属性 部门名称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资金总额 ( 3990 千元)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其他自筹资金 千元。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专项立项依据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千元,市级财政资金 3990 千元, 负责直管公房、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收缴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工作。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租住房制度,强化棚户区改造, 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专项实施内容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1、保障性住房建设 2020.1 2020.12 2、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0.1 2020.12 3、直管公房管理 2020.1 2020.12 专项实施进度计划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等 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配套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和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产 出 指 标 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棚 户区改造的立项争资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住房保障的建设和管理 并督查督办;负责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 障资金的安排和监管;参与查处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负责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数量指标 2020 年棚户区改造 500 户 总投资 24000 万元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专项年度 绩效指标 备注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效 益 指 标 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 房困难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专项实施保障措施 中央、省、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项目管 理文件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鄢琼林 联系电话:13574723588 填报日期:2021 年 7 月 附件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千元 部门名称 保障性住房办 资金总额:812.93 年度预算申请 (千元)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12.93 其中:基本支出:812.93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 职责概述 整体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拟订相 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综合管 理全市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章。 产出指标 指标: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度绩效指标 指标 1: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区内国有直管公房的管 效益指标 理与经营,对社会房屋的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指标 2: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与经营,对保障性房屋的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填报人:鄢琼林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13574723588 填报日期:2021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