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doc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5〕26 号 关于开展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学校课程设计工作条例等要求,教务处 将组织开展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工作情况检查。检查 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检查形式:1、学院自查 2、督导员抽查。 二、检查时间: 1、本学期第 11-12 周(5 月 4 日-5 月 15 日),各学院开展自查工作; 2、第 13 周(5 月 18 日-5 月 22 日),督导专家抽查。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方式: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对 2014 年 5 月 4 日~2015 年 4 月 30 日开出的实习(实训)(不含毕业实习,下同)、课程设计等集 -1- 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学院 2014 年 5 月 4 日~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课程设计计划 一览表和实习(实训)计划一览表; (2)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任务指导书; (3)每门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每门实习(实训)课程的计 划实施安排表、实习(实训)总结报告; (4)学生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手册、 实习(实训)报告,上述每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表。 2、督导专家检查方式:第 13 周,督导专家分组到各学院检查 2014 年 5 月~2015 年 4 月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工作情况,检查 内容如下: (1)检查各学院 2014 年 5 月~2015 年 4 月的实习(实训)、课程设 计等环节的教学大纲、工作计划(含实施计划)、任务指导书及工作总结, 检查上述教学文件的规范情况以及教学实施的工作情况; (2)按照每个学期的实习(实训)计划一览表、课程设计计划一览表 及学生成绩评定表,每个实践环节随机抽查 10 名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 手册、实习(实训)报告,或课程设计的说明书(论文),检查存档材料 的完整度、指导规范情况、以及成绩评定的符合度等。 (3)专家组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情况报告,并 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本次检查工作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年终教学考核中实践教学环节 考核依据。 -2-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