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培训会代表回执.doc
附件: 参加《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建 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培训会代表回执 单 位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民 族 联系电话 到达时间 离会时间 备 注 注:请将参加培训会代表回执填好后,于 2009 年 7 月 8 日前电告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实施指导监督处张磊,联系电话/传真:010-58933319;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张巍,联系电话:010-5893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