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 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指 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和标准 遴选工作以《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 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 1)和各学院制定并在研究生院备 案的《xx 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的具体规定为依据和标准。 二、遴选范围及限额 硕导的遴选范围限于在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 学科(领域)内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在岗教师,人数不限。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师申请 5 月 20 日之前,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 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学院审核 6 月 6 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条件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 会审议、学院公示等审核程序,并将通过审核的教师名单、 申请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公示证明(截图)等交 研究生院。 1 3.研究生院复审 6 月 14 日之前,研究生院就学院审核程序及形式完成复 审,将通过复审的申请教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学校审定、公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硕导申请教师名单进行审定,并公 示遴选结果。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硕导遴选申请人填写《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 教师资格遴选申请表》(附件 2),纸质稿一式 2 份,及相关 纸质证明(支撑)材料 1 份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附件 3 的 电子稿。 2.学院将个人申请表(1 份)、 《2019 年东华理工大学新 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 3)(要求 盖章)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公示证明交研究 生院。 3.申请人提交证明(支撑)材料的内容依次为:职称证 书、身份证、学位证书、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发明专利、 学术专著、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科研任务下达书(含经费) 。 证明(支撑)材料要求为复印件,做封面及目录,并装订成 册。证明(支撑)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4.在外单位已聘任为博士生导师的,可直接列入硕士生 导师名单,只需提供外单位聘任为博士生导师的证明。 五、其它说明 2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由学院负责审核,如果经人举报或学 校抽查审核出现问题者,将直接取消申请人当年申请资格, 并由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宁漾,联系电话:0791-83853500,电子邮箱: yning@ecit.cn. 附件: 1.《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 作实施办法》 2.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申请表 3.2019 年东华理工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 人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 年 5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