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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栗港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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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栗港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doc

桃江县大栗港镇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21-08-16 发布 2021-08-16 实施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 目 录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工作原则 ..............................................................................................3 1.3 编制依据 ..............................................................................................4 1.4 预案衔接 ............................................................................................5 1.5 适用范围 ..............................................................................................5 1.6 林业现状 ..............................................................................................5 1.7 预案启动条件..................................................................................5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7 2.1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7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9 2.4 现场指挥部.........................................................................................11 2.5 专家组................................................................................................13 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14 3.1 森林火灾预防................................................................................14 3.2 火险预测预报................................................................................14 3.3 林火监测.......................................................................................14 3.4 信息报送和处理 ............................................................................14 3.5 预警分级及发布 .................................................................................15 3.6 预警响应 ............................................................................................16 4 应急响应 ........................................................18 4.1 分级响应 ............................................................................................18 4.2 应急处置 ............................................................................................19 4.2.1 现场了解火情 ...........................................................................19 4.2.2 设立前线指挥部 .......................................................................19 4.2.3 扑救火灾 ..................................................................................19 4.2.4 转移安置人员 ...........................................................................21 4.2.5 救治和抚恤...............................................................................21 -1- 4.2.6 保护重要目标 ...........................................................................21 4.2.7 维护社会治安 ...........................................................................21 4.2.8 火场清理 ..................................................................................21 4.2.9 后勤保障 ...................................................................................22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22 4.4 应急结束 ............................................................................................23 5 后期处置 ........................................................24 5.1 火灾评估 .............................................................................................24 5.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24 5.3 森林火灾案件处理...............................................................................24 5.4 工作总结 ............................................................................................25 6 应急保障 ......................................................................................................26 6.1 信息与通信保障 .................................................................................26 6.2 队伍保障 ............................................................................................26 6.3 扑火物资保障 .....................................................................................26 6.4 资金保障 ............................................................................................26 6.5 医疗卫生保障 .....................................................................................27 6.6 交通运输保障 .....................................................................................27 6.7 治安维护 .............................................................................................27 6.8 人员防护 ............................................................................................27 6.9 公共设施 ............................................................................................28 6.10 科技支撑 ..........................................................................................28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29 7.1 预案演练 ............................................................................................29 7.2 宣传和培训.........................................................................................29 7.3 责任与奖惩.........................................................................................29 7.4 监督检查 ............................................................................................30 8 附则 ............................................................31 8.1 相关说明 ..........................................................................................31 -2-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32 8.3 预案解释部门 .....................................................................................32 8.4 预案实施时间 .....................................................................................32 -3- -4-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 好各项应急处置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 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 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科学应对 森林火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扑 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 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大、特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工作,按省市县应急预案执行。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负责。在 镇委、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原则, 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 合、联动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责任制。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牵头部门和各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牵头组织、参与 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以人为本。处置森林火灾,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首位, 努力保护人民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保障人 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森林火灾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危 害,切实加强应急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 5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依法规范,明确职责。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按照本应急 预案所规定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规范各部门和基 层组织、公民在森林火灾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依法行政,依法调集救援 人员和物资,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给公民、组织造成的损失。 (4)快速反应。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报体系,建立森林火灾快速应 急反应机制,迅速应对和有效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确保正常的社会经济 秩序,确保社会、政治、经济大局稳定。 (5)资源共享。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 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 配合;建立健全与基干民兵应急建设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 众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 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 备和工作准备,尤其要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技术、物资等储备工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常备不懈,快速 反应,处置得当。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健全预测、预警体 系,充分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 作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7)应急预案的实施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启动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益阳市 6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桃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桃江县大 栗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4 预案衔接 桃江县大栗港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大栗港镇人民政府负责编 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作为大栗港镇人民政府的专项预案,遵循 桃江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湖南省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应 急救援原则、预警分级和信息报告制度,是桃江县大栗港镇总体应急预 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门编制部门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也是各企业事业单位编制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大、较大、一般森林 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6 林业现状 该镇拥有林业用地 148090 亩,竹林面积 81840 亩,林木蓄积量在 45 万立方米以上,是绿色王国。 大栗港镇林地多、坟山多。通过调查走访、实地考查,该镇森林火 灾基本是上坟起火,火灾主要集中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起火地点主要 集中在坟山聚集地。起火原因主要是:一是上坟人防火意识薄弱,责任 心不强;二是坟头及周围地表毛草、灌木茂密,经霜雪易干枯,遇气温 偏高、天干物燥的年份检易引起森林火灾;三是坟头数量多,比较集中。 1.7 预案启动条件 如果发生火场持续 6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1 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造成 1 人以上伤亡的;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的; 7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同意,报经镇应急委员会批准,启动本预案,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成立大栗港镇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指挥部”),实 行总指挥负责制,当本镇发生森林火灾时,领导、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置 工作。具体指挥部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王 总 指 锋 挥:孔国奇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何 浩 副镇长 副 虎 党委副书记 总 指 挥:何 李卫萍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凤 邓光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蔡 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金花 成 副镇长 员:詹范文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盛 萍 党建办主任 杨江华 经济发展办主任 9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郭宗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所所长 彭有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喜安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万里飞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勤径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 狮 司法所所长 丁 葵 派出所所长 王跃中 镇中心校校长 邓跃红 马迹塘交警中队队长 刘光跃 三堂街交警中队队长 杨大运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 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队长 汪 慧 鸬鹚渡供电所所长 张 明 马迹塘供电所所长 胡建平 鲊埠供电所所长 王守顺 三堂街供电所所长 刘 萍 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 平 大栗港电信分局局长 肖 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10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镇应急指挥部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下面简称镇应急办),由肖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如遇人员 调整,由接替工作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进 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 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 施的落实;统一调度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确保扑火 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组织和运输,提供医疗支援, 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 评估,为现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报请镇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森林火灾事故及扑火救援情况;派出现场督导组, 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发 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提出应急救援与救灾措施建议,减缓和排除 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掌握实时险情 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 防范的对策措施;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协调救 灾工作;核定、报告、发布灾害灾情;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申请、储 备、管理、分配救灾物质,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发布天气预报、灾害性 天气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11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党政办:负责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工作常识。负责做好突发事件 的宣传报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负责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应急工作中先进人物的行政 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依纪依法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财政办: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应对突 发事件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拨付、监管救灾资金,及时向上一级财政申 请森林火灾援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 派出所:负责协助事发地、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并 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维护社会治安, 制止、查处恶意夸大传播灾情险情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应急工作中治 安保障和交通管制工作。 镇卫生院:组织开展灾区医疗救援、疾病控制、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监管灾区食品、药品及其相关产品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灾区 食品、药品安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 市监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保障供 应工作。负责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的指导工作,负责 动植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组 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实施森林防火林带建设;组建火情报告网络,提 供火情信息;具体指导扑救队伍、护林员队伍建设;组织森林防火业务 知识培训;编制全镇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指导镇派出所 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做好林区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指导工作。 12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负责提出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建议,协助做好污染现场大气、水、土壤环境 应急监测工作。 应急救援队:配合森林防火机构做好林区内的火灾预防工作,参与 救灾工作,承担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火灾事故应急工 作,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道路运输保障事件应急工作;协调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和受灾中断道路修复工作,联 系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组织运力运输抗震救灾人员和应急物资,转移受 灾群众;协助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公路险情,及时抢修受损交通公路设施。 供电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供电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 损毁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 镇防指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镇防指指定,相关单位负责 人为成员。现场指挥部在镇防指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现场指挥处置 工作,指挥部下设调度综合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通讯组、 火场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工作组制定的扑火方案、扑火兵 力部署、火场天气预报,根据火场火情动态,编写《森林火情快讯》,起 草上报县防火办及镇政府的森林火灾情况报告,及时传达县防火办、镇政 府的指示。根据扑火需要和各级领导意见,联系调动兵力,负责文件收发 和建档汇总各组情况,起草总结报告。 2)后勤保障组:负责联系组织供应救火物资,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织 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及时运输,财政按全镇人平 0.5 元纳入财政预 13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算,作为森林防火资金,用于森林防火,配后勤工作车壹台,根据火情配 置运兵车和物资运输车,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紧急疏散、安置,有关 人员生活必需品的调运、管理、登记、发放,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恢复重 建规划制订、报批、监督实施等,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监督、审计; 保障应急救援队伍食宿和应急物资安全;调拨、接收、管理、统计应急救 援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的物 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启用本镇粮油、蔬菜、食盐等储备物资, 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3)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 报道具体事宜,与综合调度组联系,负责前线扑火指挥部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工作并与现场媒体记者对接, 做好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引导以及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4)火场通讯联络组:负责火场应急通讯系统建设,为前线火场工作组 建起无线有线设施,保证通讯传递畅通,负责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安抚伤亡人员家属等工作。 5)火场工作组:协助前线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火情, 检查了解县防火办,镇党委、政府对扑火救灾指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处置 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与辐射事故、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 6)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等 部门(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善后处理组:由应急管理办牵头,财政财务办、民政所、司法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现场清理工作;对 遇险获救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妥善安置,对伤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开展 环境评估、索赔取证、事故调查。 14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5 专家组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设立救援专家组,由有关科研机构、企业和事业单 位的专家组成,参与、指导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对森林火灾事 故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善后处理建议,为森林火灾事故救援指挥部的决策 提供技术支撑。(为制定救援方案和解决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技 术咨询和处置建议。) 15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 民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 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森林防火期,应建立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和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火 灾有关气象要素观测,及时掌握辖区内气象要素的变化,针对本辖区内 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和预警。防火办要依据气象部门中长期气 候预报,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发布森林高火险天气警报。 3.3 林火监测 火灾发生地的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4 信息报送和处理 1、一般火情,应当立即上报到县防火办。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 每半小时报告一次火情:威胁到重要设施、居民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仓库安全的;起火 2 小时仍未扑灭的;造成 1 人以上伤亡的;与毗邻镇 的交界地的森林火灾。 2、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应急管理指挥部应立即核实情况后报应 急委员会:燃烧蔓延超过 6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受害森林面积超 16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过 30 公顷以上且尚未扑灭的;造成 1 人以上伤亡的;威胁居民点、重要 设施的;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3.5 预警分级及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 展趋势、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 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 橙色和红色表示。 Ⅳ级预警(蓝色警报):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黄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本行政区域内 20%以上地区 连续无降水日数 10 天以上或出现 4、5 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 3 天以上和 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在非森林防火期,本行政区域内 20%以上 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 20 天以上或出现 4、5 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 3 天以 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橙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本行政区域内 30%以上地区 连续无降水日数 15 天以上或出现 4、5 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 5 天以上, 冷锋过境前 2 至 3 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 在非森林防火期,本行政区域内 3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 25 天以上 或出现 4、5 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 5 天以上的时期。 Ⅰ级预警(红色警报):在森林防火期,本行政区域内 40%以上地区 连续无降水日数 20 天以上或出现 4、5 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 7 天以上; 在非森林防火期,本行政区域内 40%以上地区连续无降水日数 30 天以上 或出现 4、5 级森林火险天气连续 7 天以上的时期。 17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镇森防办根据本地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 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提出预警级别,经镇应急管理指挥部批准后向社 会发布,其中Ⅱ级、Ⅰ级预警报告镇人民政府。 3.6 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Ⅳ级预警):在每年的森林防火期内(除其它预警外), 没有明显雨雪天气,森林植被处于中度危险状态,可能燃烧、蔓延。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以下响应措施:进入森林防火期,镇森防办 要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消防队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 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械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 用。 发布黄色预警(III 级预警):三级火险等级,森林植被处于较高 危险状态,较易燃烧、蔓延。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加强 24 小时值班调度,加大 黄色预警信息宣传力度,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 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督查,做好防火物资调拨准备;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森林防火工作 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 发布橙色预警(II 级预警):四级火险等级,森林植被处于高度危 险状态,容易燃烧、蔓延。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加强 24 小时值班调度,加大 橙色预警信息宣传力度,禁止在林区野外生产性和驱兽、野炊、烧垃圾、 取暖等用火,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做好防火物资调拨准备;消防队 进入临战状态;各级防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原则上不得外出。镇人民 政府要发布森林防火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18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红色预警(I 级预警):五级火险等级,森林植被处于极高危 险状态,极易燃烧、蔓延。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加大红色预警信号的宣传, 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入山防火检查,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区域 进行蹲点督查,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各级防火工作人员、消 防队处于高度临战状态,实行党政领导和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 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对重点地区和重要森林防火地段加强盯防。 19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 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 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根据省规定由高到 低分为三级。 Ⅰ级响应 3 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地区支持扑救,或发生 在镇区交界地区的火灾,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应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报告。 Ⅱ级响应 如果得到火场森林受害面积超过 1 公顷或火场持续延烧 3 小时未得 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主要设施构成威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 财产损失,发生在镇、村交界地区的火灾报告后,镇应急管理指挥部负 责人应在半个小时赶到现场,半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镇扑救前线 指挥部门要组建到位。 Ⅲ级响应 如果得到火场森林受害面积超过 0.5 公顷或火场延烧 2 小时未得到 有效控制,造成人员受伤,发生在镇、村交界地区的火灾报告后,镇应 急管理指挥部负责人应在 1 小时赶到现场,1 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 必须在火场设立前线指挥部。 20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指启动应急响应后,镇应急管理指挥部负责人及 有关部门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前线指挥部,采取以 下措施统一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4.2.1 现场了解火情 发生森林火灾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火 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 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 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因素),及时准确掌握 一线火情。 4.2.2 设立前线指挥部 设立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前线指挥部主 要职责: (1)根据初判森林火灾灾害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到岗到位。 (2)制定周密扑火方案,调配所需扑救力量,安排具体分工,合理 划分扑火战区,部署扑救力量,组织指挥扑火。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 火场变化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3)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做好火灾 现场后勤物资的分配和保障,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4)向镇应急管理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 上级的命令、指示。 4.2.3 扑救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应当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 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扑 21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火力量以训练有素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森 林消防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为主,当地干部职工、 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不得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 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重要设施和 居民财产的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 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 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扑火,尽量减少森林资 源损失。 (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 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扑救应急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 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根据需要和可能,在针对重点火灾现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增 雨方案并经批复后,由县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 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5)若需森林武警部队增援或者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县森防办向市 森防办报告请求增援。 22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 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扑救结束后,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4.2.4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 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迅速有序组织疏散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安全。妥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 4.2.5 救治和抚恤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视情况派出卫生医疗救援人员赶赴火 灾发生地,实施现场救治。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 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治、抚恤,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 慰遇难者家属。 4.2.6 保护重要目标 当重要民生、经济、军事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 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7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对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必要时对局部地区实 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和传播谣言等违 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 会稳定。 4.2.8 火场清理 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余火,划分责任区域,安排足够人员看 守现场 6 小时以上,严防再次起火。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后, 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23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2.9 后勤保障 森林火灾发生地负责扑火后勤保障。应当组织人员运送现场扑火机 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 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 运送到指定地点。 4.2.10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火力量按三个梯次组织:第一梯队为火灾发生地组织的本地应急 分队及当地群众;第二梯队为就近调集的应急分队和镇森林消防专业队; 第三梯队为商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的扑火力量。各扑火力量由镇前 指负责指挥和调度。 4.2.11 火案查处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般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党政办经应急管理指挥部同意后, 负责发布。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按国家、省和县市预案 执行。 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 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 应立即(半小时内)上报镇政府。 2、镇救援指挥部和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 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24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 并立即向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和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报告。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1 小时内组织核查并向县人民政 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并同时 向同级政府报告。 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响应级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4、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有火必报制度,镇森防办在核实情况后应 及时报告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对国家应急管理指挥部发布的卫星监测热 点,镇森防办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 60 分钟内将核查结果报告县人民政 府,并按要求报告火灾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 4.4 应急结束 一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管理指挥部 报经应急委员会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 急结束,按上级预案执行。应急状态解除后,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 照本预案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隐患基本消除后, 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25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应急状态终止后,由政府、林业、森林防火等部门通过实地勘察的 形式了解森林资源受损情况;I、Ⅱ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 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与地方政府、林业、森林防 火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火场进行实地勘察,用人工统计、GPS 定 位的方式,对照地形图、小班图测算出森林资源受损情况,写出调查报 告。同时,做好事故发生、发展、应急、处置等全过程的分析、评价和 总结,并责成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单位认真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 次发生。 镇森防办向县林业局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镇 应急管理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火灾评价机构,科学客观地评 价灾害损失,对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 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报告倒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应 急委员会。 5.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镇、村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 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保证灾民不 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 5.3 森林火灾案件处理 对人为引起的森林火灾,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上级森林公安机 关对火灾肇事者进行侦查,依法进行处理。 26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5.4 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对发生的森林火 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 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严肃查处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 27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 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 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 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成立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坚 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 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当地森林防 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 扑火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国家《森林消防储备库 建设规范》,建立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 平方米、扑火物资储备不少于 100 万元的储备库。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储备风力灭火机、油锯、割灌机、水泵、二 (三)号扑火工具、对讲机、灭火弹、消防车、扑火服及其他扑火机具 (工具)等,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火物资急需。各村、居委 会必须配备铁锹、刀具、二号工具、灭火弹、风力灭火机及其他扑火所 需物资。 6.4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由财政按有关规定执行。 28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5 医疗卫生保障 有关部门应当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病房建设,确 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 等方案。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桃 江县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治。 6.6 交通运输保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 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 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利用道路 监控系统进行监控指挥,及时通报道路维修地段状况,随时引导救援车 辆的通行。根据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 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7 治安维护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拟订治安保障计划,明确应急状 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人员集结、布控方案、值 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严厉打击妨 碍灭火救援行动和破坏救灾物资的行为,做好重要部位、物资的警卫戒 严和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8 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部对紧急疏散人员要妥善安置,可以征用机关、学校、文 化娱乐场所,必要时也可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 场所,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所需。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 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 有序的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要为救援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 29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护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9 公共设施 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现场建 筑设施、供水、供气管道、供电设施的完好。 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平时应拟定相应的工程抢险预案, 明确应急状态下工程抢险人员聚集和抢险物资装备贮存运输等行动方案, 保证火灾事故应急需要。 6.10 科技支撑 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为灭火救援工作 提供技术保障。 30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应适时组织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 灭火救援演习方案由应急指挥部制定。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 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 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应急设施 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 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7.2 宣传和培训 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将防火、灭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 入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事故 应急处置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并 督促落实。 担负应急救援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 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其他培训 班在防灾、减灾课程中应当含有防火、灭火内容。要检查、督促、指导 医疗卫生、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物资、环保、公安等部门和单位 把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纳入职工岗前和在岗培训工作内容,开展普及 性教育培训。 31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3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其他有关规 定,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 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态 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 责任。 7.4 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32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8 附则 8.1 相关说明 1、本预案所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森林火灾分别为: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森林火灾: (1)燃烧蔓延超过 72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1000 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3)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和居民区的; (5)需要国家支援的。 2)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森林火灾: (1)燃烧蔓延超过 48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300 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3)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的; (4)严重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 (5)位于省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6)需要省支援的。 3)较大森林火灾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森林火灾: (1)燃烧蔓延超过 24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100 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3)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的; (4)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 (5)位于省、设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3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省级森林公园构成严重威胁的; (7)需要设区市支援的。 4)一般森林火灾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森林火灾: (1)燃烧蔓延超过 6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30 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本镇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镇应 急管理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报经镇政府批准进行修订。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镇政府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4 大栗港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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