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人员岗位调整方案(2018年).doc
南京审计大学人员岗位调整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审党 委发〔2018〕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人员调整方案,具体实 施工作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学校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二级管理,推进管 理中心下移,按照“以人为本,人岗相适”的要求,以定岗定编,职责 明确为目标,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二、 组织领导 此次人员岗位调整工作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成立以王会金 副书记、副校长任组长,党委常委李乾文部长,后小仙部长任副组长 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 三、 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原则;以人为本,人岗相适原则; 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 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 四、工作要求 (一)机构调整中未变动的部门,原则上原有人员在原岗位; (二)涉及到拆分、整合的新组建部门,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原则 上按照学科专业归属划转,其他人员原则上按照工作职责划转; (三)原总务委员会、基建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筹建办公室(莫愁 校区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等部门的人员归属 划转方案由现总务委员会(基建办公室合署)、国有资产管理部(招 标采购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等机构协同制定,报 学校审批通过后实施。 五、具体安排 (一)职能部门 1. 原党政办公室中外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划入现国际合作与交 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院合署) 2. 原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人员划入现发展改革办公室、高等教育 研究所(合署); 3. 原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工作人员 划入现党委组织部、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合署),原负责人事、劳 资、师资、人才和档案工作的工作人员划入现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 中心、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 4. 其他人员根据学校需要调整。 (二)教学科研机构 1. 原国际审计学院审计学系和内部审计系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 上划入现政府审计学院;原国际审计学院国际审计系(ACCA)教学 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会计学院; 2. 原工商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商学院;原管理 科学与工程学院物流管理系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商学院;原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信息 工程学院; 3. 原公共经济学院财政学系、税收学系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 入现经济学院;原公共经济学院行政管理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教学 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公共管理学院; 4. 原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经济学院; 5. 原理学院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统计与数学学院; 6. 原工学院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信息工程学院; 7. 原工程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信息工程学院; 8. 原文学院英语语言文学系、商务英语系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 划入现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合署);原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 系、汉语言文学系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文学院; 9. 原体育教学部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划入现体育教研部; 10. 原各特色研究院、研究中心、科研特区、重点实验室、普通 话测试中心等机构的教学科研岗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 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审党委发〔2018〕2 号)的要求挂靠到相 应二级教学单位; 11. 原政府审计学院、审计科学研究院部分教学科研岗人员根据 学科专业归属原则上划入相应学院。 (三)二级教学单位内设机构人员安排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审党 委发〔2018〕2 号)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单位教学、学科、综合管理 等任务,对调整后的各二级教学单位内设机构人员进行统一安排。 六、其他相关问题 (一)在人员调整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和问题,由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解决; (二)其他未尽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