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清单(攻读硕士学位、联培硕士).docx
2018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攻读硕士学位和联培硕士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2018 年 3 月 15 日 17 点前院系研究生科提交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 405,只需上交复印件) 1. 浙江大学 2018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对外交流项目中填写申请表,申请项目名称请选 择“2018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系统自动生成该表,导师签字,学院盖章。本科生请发邮件到 yjsy_pyc@zju.edu.cn 办理授权,邮件名请以学号+姓名,授权后通过浙大通行证点此登陆(请用 chrome 浏器) 2. 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复印件。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 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 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 /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 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3)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同时不晚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可提供);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 国内导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3.学习计划/研修计划(外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 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提供由国内导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中外双 方导师签字。如无外方导师,则需国内导师签字并由院系研究生科审核后加盖院系公章。联合培养计 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提供由国内导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 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请严格控制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 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 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 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 2018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 语种为中级班)。 (5)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 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 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9. 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入学通知/邀请信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 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a.如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需在邀请信/入学通知或相关 证明材料中注明。 b.如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则需另行提交外方出具的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 用明细表复印件。学费明细表各项目及金额必须详细清晰。按学期收取学费的人员,需注明每学期的 起止时间以及各学期的学费金额。 10.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如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申 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 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 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 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12.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单位与国外留学单位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申请人员需提交国 内外双方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协议要点介绍。如协议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 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3.合作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14.申请表的所有附件 申请表所填写的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和检索证明、承担科研项目证明(项目立项书合同书等或 由导师签字学院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018 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攻读硕士学位和联培硕士 申 请 材 料 清 单 (2018 年 3 月 15 日 17 点前院系研究生科提交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 405,供校内评审使用) 所在学院(系): 申请类别: 姓 名: 学 手 机: E-mail: 号: 申请材料应包括:(确认包括在内请在“确认”打栏√,如无请打“×” ,其他情况,请注明): 顺序 材料 确认 1 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填写导出) 2 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 研修计划 / 学习计划(英文) 4 国外导师简历 5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 学费材料(攻硕申请学费资助者提交) 10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硕申请学费资助者提交) 11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培硕士生申请人提交) 12 备 注 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 复印件(联培硕士生申请人提交) 13 合作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14 申请表的所有附件 注:核对、确认无误后,请签字确认,并将此页置于首页,整套申请材料按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好(请勿装订 或加塞曲别针)。 申请人本人签名: 2018 年 共 页(所有申请材料的页数)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