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docx
附件 2 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安全防范和监督,实现校内网站 的规范、统一、有序管理,根据《天津医科大学信息系统建设与 管理规定》 ,订立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凡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在天津医科大学 校园网上建立网站的各单位为责任单位,单位主管领导是本单位 网站建设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建立的网站信息安 全管理负全面责任,网站管理员是网站建设与安全管理的直接责 任人。 二、责任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 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 2.加强本单位网络建设和管理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网 络信息资源管理,完成网站日常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单位发生 人事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人员职责,避免出现责任真空,确保工作 不受影响。 3.做好网站域名管理,对于使用天津医科大学二级域名的, 严禁私自指向校园网之外的服务器,有极特殊需要的,须由单位 主管领导签署安全承诺书,经网信办提交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4.定期对本单位网站系统及服务器进行漏洞修补、程序升级、 查杀病毒等维护工作,防止病毒程序存在或传播,确保校园网络 信息安全。 5.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学校规定,网站引用的数据、表述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严 禁发布商业广告。 6.在网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根据《天津 医科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触犯国 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因疏于维护或维护不当,损害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的; (2)因监管不严,出现有害信息后未及时删除,导致有害信 息蔓延,造成学校形象受损或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 (3)因审核不严,发布涉及国家秘密、敏感信息或个人隐私 信息的; (4)各单位网站出现上述问题后,相关责任人隐瞒不报的。 7.认真完成学校部署的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盖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