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2023年“三考”考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
大栗港镇 2023 年“三考”考区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工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及八年级学考工作(以下简称 “三考”),及时处置好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护考试的 公平性和严肃性,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 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三考”期间应 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应对“三考”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 发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 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三考”顺利进行,切实维护 教育考试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各送考学校及考点要加强师 生交通、食品卫生、防病防疫、消防、心理等方面的安全常 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一切行动听指挥,进一步强化考生的集体主义观念,提高安 全意识。 2.以人为本,分类处置。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以救 人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一线指挥员和战斗员的作用,视突 发安全事件的不同类别,分类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点校配合,及时处置。在考试时段突发安全事件, 所在考点的带考领导、教师与考点相关人员密切配合,以考 点为主;在住宿地的突发安全事件,以送考学校处置为主。 突发安全事件时,送考学校、考点、考区要快速反应,正确 应对、果断科学处置。 4.加强领导,严肃纪律。2023 年“三考”安全突发事 件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处置考试期间的安全突发事件,各部 门、考点、送考学校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 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三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报告实行送考学校校长、考点主考负责制。 2.送考学校出现突发事件,由校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 采取应对措施,并将情况及时向考点主考、“三考”应急办 公室报告。 3.考点出现突发事件,由考点主考迅速组织相关人员 采取应对措施,并将情况及时向“三考”应急办公室报告。 4.“三考”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在第一时 间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迅速将信息报告考区 主任,并及时组织教育、公安、交警、卫健、消防、建设等 相关部门赶往事发地,赢得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师生生命和 财产损失。 5.“三考”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 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 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 工作,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防范应急预案 (一)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类 1.流行性疾病事件 (1)抓好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防预工 作,严格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2)当遇到异常情况者,应及时采取措施,启用备用 考场。对于确诊为流行性疾病者的考生,应进行隔离治疗, 不得参加考试;如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则停止其参加有关考试 工作。 (3)当考场出现危重病例时,考场监考员立即报告考 点主任,考点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同时报告考区主任, 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食物中毒事件 (1)确保考点环境卫生安全,考点提供安全饮用水, 考点医务组预备相关药品,医务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 (2)各送考学校在住宿点确定一名教师负责食品卫生 安全及场所消毒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共 同加强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防范一切食物中毒事故和 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3)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由学 校领导向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4)积极救助病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 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如 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火灾安全事故类 1.教育学生严禁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住宿地 和考场,学生不得吸烟,入住房间实行教师管理责任制,并 指定一名学生负责,学校随队领导和教师细致做好巡查、辅 导工作。 2.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随队领导和教师指挥学 生紧急疏散,并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安全应急办公室。 3.带队领导、教师指挥学生有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 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4.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 扑火。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交通安全事故类 1.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 斑马线,不能闯红灯,统一行动,服从随队领导、教师指挥。 2.公安、交通部门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交通管制, 开辟“三考”专线,确保道路畅通。 3.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随队领导和教师指挥学 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安全应急办公 室。 4.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 医院救治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来暴力伤害事故类 1.考点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考点保安人员、 驻校民警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出考点,并由公安机关 带离考点审查。 2.参考学生不得随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送考学校 师生住宿地预备必要的防暴器材。如遇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 闯入者,学校随队领导、教师和驻校民警及时将闯入者驱出 住宿地。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伤害时,根据情况 果断有效处置,防止事态发生或扩大,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安 全应急办公室。 4.迅速组织救助受伤师生,并保护好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暴风雨、雷电等恶劣气候突发事件 1.考点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风雨来临之前要加强排查, 严防天气灾害对考试造成影响。 2.考区、考点备足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等防雨、防潮用 具,遭遇风雨时做好试(答)卷在运输、传递过程中的防水、 防潮工作。 3.考点及时清理和疏通下水道,防止考点内涝。检查 考场门、窗和考试用的各种硬件设施,防止因风雨侵袭对考 试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 4.考点安排电力、通信、监控等专业人员值班,做好 应急准备。出现突发情况,专业人员及时抢修到位。 5.遭遇强度较大暴风雨及雷电等,考点立即报告应急 办公室,同时,配合公安、消防、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 做好送考或下考的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