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交通交警大队-专项绩效评价报告.docx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 年度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助基金的管理,切实提高救助基 金使用效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 法》(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令第 56 号) 等文件规定,对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 年度道路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 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 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 部抢救(救助)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 专项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湖 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金 [2010]49 号)等法律及文件精神立项。 2、项目实施情况 专项基金主要解决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交 通事故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情 形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 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受伤后,医疗机构进行 72 小时 抢救受伤人员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断指 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 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病 程明显延长而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受害人 人身伤亡后遗体丧葬所必须的运送、停放、冷藏、遗体妆容、 火化、骨灰盒、寄存及未知名尸体公告等费用问题。上述费 用由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先行垫付后,应当依法向机动 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 年度沅江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基金 30 万元,年中 未追加预算,预算在年内全部到位且已全部使用。 (二)专项基金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 意识,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 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为救助目标,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为道 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医疗救助及安葬提供保障,为 缓解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 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肇事者 无力赔付的情形而引起的社会矛盾,保障交通事故中伤亡人 的及时抢救和安葬,将事故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以促进社 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2、阶段性目标 (1)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每年集中 进行宣传 2 次以上,以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其电话、地址、联 系人以及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公示率达 100%;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受理救助(抢 救)率达 100%; (4)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丧葬的 受理处理率达 100%; (5)救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发放准确率 100%; (6)专项基金使用合规率达 100%; (7)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省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报 送年度专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报送及 时合格率达 100%; (8)专项基金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率达 100%; (9)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综合满意率达 90%以上。 二、项目单位报告情况 沅江市交警大队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对 2020 年专项基金 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 了简单阐述,自评得分 96 分,自评绩效等级为“优” 。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助基金的管理,切实提高救助基 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 2020 年度沅江市道路交通事故 救助基金的实际使用状况根据合理有效的原则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 4 个一级指标、10 个二级指标和 30 个三级指标构成。 3、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4、评价方法。本次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沅江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大队成立了专项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 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特点,在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 拟定的方案,查阅和收集相关资料,及有关交通事故救助补 助对象的相关情况,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3、分析评价。绩效自评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绩效 目标、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的问 题进行了简单阐述,自评得分 96 分,自评绩效等级为“优”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金[2010]49 号)等法律及文件精神 立项。 (二)救助基金安排情况: 2020 年度沅江市道路救助 基金年初预算 30 万元,年中未追加预算,市财政部门及时 拨付资金,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三)救助基金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完善 了相关制度、采取了相应措施。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助基金专户,实行了专户管理,成立了道路救助基金领导小 组,所有支出均必须通过领导小组集体决议。 (四)救助基金使用情况:按《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 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单独建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 核算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要求垫付救助资金,并积极追 偿;无超范围垫付行为,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2020 年度年道路救助基金专项基金预算已全部支出。 (五)救助基金绩效情况: 专项基金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 1、体现了政府对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关怀 专项基金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使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 者得到及时抢救,身体尽快康复,亡者能及时入土为安、魂 归故土,使政府的公信力得以提升。 2、较好地维护和促进了社会稳定 救助补助金的发放,使交通事故的伤亡家庭在危难时得 到抢救费、丧葬费的救助,社会秩序得到安定。2020 年度没 有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而产生新的矛盾,以致 引发社会治安案件的情况发生。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实际得分 96 分,评价绩效等级为 “优”。 得分扣分情况是: 1、基金筹集情况总分 6 分,实得 6 分。 2、基金运行情况总分 70 分,实得 67 分,扣 3 分。医 疗费用未通过银行转入医疗机构扣 3 分。 3、基金核算情况总分 14 分,实得 14 分。 4、社会效益合计 15 分,实得 14 分,扣 1 分。 得分扣分情况详见附件“3”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专项基金能有效解决道 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亡人员的实际困难,政府十分重视也备受 社会关注,应持续进行。建议项目管理单位以“应救尽救、 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为原则,在完善道路事故救助管理和 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管好用好专项基金,更好地发挥 专项基金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救助补助作用和效益,为人民 群众的生命财产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做出贡献。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和做法。沅江市成立了道路救助基金管理 小组,所有救助基金的支出都必须通过管理小组集体决议; 专项基金设立专账管理,并制定了交通事故救助补助标准和 要求,尽量做到“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提高 了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率。 2、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社会高速发展,现有救助 基金的救助金额与救助群体较为保守,不能完全覆盖群众需 求,且对对方有赔偿能力但因实际抢救或者丧葬需要垫付资 金追回时限较长,降低了资金的使用频率;建议上级机关尽 快调研,出台新的合理有效的道路救助基金使用细则,提高 群众满意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 年 0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