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精选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Colpe3 页 28.5 KB下载文档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doc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doc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当前文档共3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补充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 学校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现就(长理工大通 〔2010〕12 号)《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表格的填报问题 1、《教职工(离退休职工)汇总表》,实际上属单位(部门) 教职工人员“花名册”。 在职教职工: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在职人员情况填报。 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处统一填报。 属学校正式职工的待聘人员、其他非在职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填 报。 2、《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家庭户口信息登记表》,由负责填 报“汇总表”的单位(部门)组织所属人员,按一户一表填写并收齐 上送交。 属双职工的由男方填报。 在职教职工(含属学校正式职工的待聘人员、其他非在职人 员):不论户口是否在学校(金盆岭派出所),均应填报此表。在校 内有住房(含租住学校公房,下同)的,其同住人员(包括投靠的亲 属、租住人员、临聘人员、保姆等)必须同时填入此表,并填写详细 的户口信息。在校内外同时有住房的,均应填写详细住房号和户籍所 在地详细地址,并注明现住何处。校内住房(含杂物房)如出租或借 住他人,必须将居住人员的户口信息详细填报。 离退休教职工:本人不住校内,且在校内无住房、户口不在学校 的,可不填此表。本人不住校内,但在校内有住房、或户口在学校的, 应填报此表,同时填报校内住房现居住人员的详细户口信息。其他同 在职教职工。 3、《外聘(临时、流动)人员及其随住亲属户口信息登记表》, 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聘用情况填报。对于外聘人员及其随住的 亲属等,不论时间长短,8 月 31 日及其以后仍在校内、或继续聘用 的,应如实填报,不能漏报、瞒报。 4、《学生户口信息登记表》,由各学院(含城南学院、继续教 育学院)根据在校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情况填报,且不论户口是 否迁入学校,均应填写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在本校读研的教 职工,不填此表,按教职工的相关要求填报。 5、《外籍教师、留学生及随居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国际交流 处统一填报。 6、上述各表格,请各单位(部门)在学校《关于开展第六次人 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通〔2010〕12 号)文件 的附件中下载,并统一打印,发至相关人员填写。 二、关于补漏、纠错、补登问题 请教职工本人带齐相关户口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它证明材 料),与“户口整顿工作办公室”联系,共同协调公安机关予以解决。 三、关于数据报送及时间问题 1、除《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家庭户口信息登记表》由单位(部 门)收齐,并送交原表外,其他各表格,均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 2、各单位(部门)必须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数据的统计与整 理,并交到“户口整顿工作办公室”。 长沙理工大学 2010 年 7 月 21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