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微纳学院科研交流协议(外校).docx
科研交流协议 甲方: 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三路 733 号微纳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赵芙蓉 0571-82990603 电子邮箱: zhaofurong@zju.edu.cn 乙方(外校学生):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浙江大学指导教师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三路 733 号微纳学院 联系电话: 楼 室 电子邮箱: 丁方:(外校学生)家长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戊方:(学生所在学校) 电子邮箱: 大学 学院(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如果乙方(外校学生)的申请行为得到丙方、丁方、戊方同意,甲方也同意接受乙方在本 单位进行科研交流。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以下条款 达成一致意见: 1. 乙方(外校学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进行科研交流,内容 为 。丙方为乙方在此期间的科研交流指导教师。 2. 在科研交流期间,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或者行政隶属关系。乙方应将 丁方(家长)和戊方(学生所在学校)的书面同意乙方到甲方进行科研交流的文件原件提 交甲方。 3. 在科研交流期间,丙方(浙江大学指导教师)应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科研、学习和 生活条件,以完成双方设定的科研交流内容;丙方应关心乙方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做好 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在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丙方的指导工作提供必 要的帮助。 4. 在科研交流期间所产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丙方与乙方约定,但应该遵守国家 的法律法规,并符合甲方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 5. 在科研交流期间,丁方(学生家长)应充分了解乙方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 作。 6. 针对科研交流过程,乙方须自行购买额度不低于 50 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甲方提交保单 复印件。 保险公司,保单号 7. 在科研交流期间,乙方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浙江大学、甲方学院和浙大杭州国际 科创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注意个人安全。 8. 在科研交流期间,乙方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除非因甲方、丙方过错,否则甲方、丙方均 不承担责任;乙方可自行办理保险理赔。如乙方发生事故,丙方第一时间通报戊方(学生 所在学校) ,丙方根据需要在理赔过程中予以协助。 9. 在科研交流期间,乙方违反甲方学校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丁方和丙方有责任协助完成相关事宜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将提前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 全部法律责任。 10. 科研交流期满,本协议自动解除。 11. 本协议一式五份(正反面打印),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丁、 戊五方亲笔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学院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外校学生)签字: 年 丙方(浙江大学指导老师)签字: 月 日 丁方(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戊方(学生所在学校/院系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注意:以上签字、盖章如有任何一处造假,则决不再予以同意 附件要求: 乙方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应核对原件)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