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驻马店市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说明(9332).docx
2021 年驻马店市民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民政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驻马店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驻办文〔2019〕62 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民政局是市 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 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 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 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市级、跨县区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的落实并 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 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 设。 (五)监督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 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 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跨县区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 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 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县区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 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有关婚姻管理政策,承担全市涉港、澳、台 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县区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婚俗改革。 (七)组织实施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县区殡葬管理工作, 负责推进全市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 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 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实并指导实施统筹 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 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落实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 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落实并 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 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民政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民政局机关内设科室 12 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 审批服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 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治理科、区划地名界线管理科、社会事务科、 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科、机关党 委(人事教育科)。 驻马店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 预算。 1.驻马店市民政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驻马店市殡葬服务中心; 4.驻马店市儿童福利院; 5.驻马店市救助站; 6.驻马店市福利院; 7.驻马店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收入总计 3260.43 万元,支出总计 3260.43 万元,与 2020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11.12 万元,下降 3.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收入合计 3260.43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收入 2390.42 万元;上级转移支付 870.01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支出合计 3260.43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1435.77 万元,占 44.04%;项目支出 1824.66 万元,占 55.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390.42 万 元。与 2020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37.6 万元,增 加 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390.4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2.29 万元,占 93.8%;卫生健康支出 87.06 万元,占 3.64%;住房保 障支出 61.07 万元,占 2.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 类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35.77 万元,其中:人员 经费 1330.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 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 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05.0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 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 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 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 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 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 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 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 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 2021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7.4 万元。2021 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 年减少 4.5 万元,下降了 37.8%。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我局 2021 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预算数与 2020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4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万元,预算数与 2020 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 7.4 万元,比 2020 年增加 0.5 万元,增加了 7.25%,主要原因是我局车辆年数已久,车辆 维修支出大。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 年减少 5 万元,下降了 100%。主要原 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 173.29 万 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359.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预算 522.2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837.6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 2021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 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 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 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 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 车 1 辆、其他用车 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 急车辆 1 辆、其他用车 4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套,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3项,主要包括: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70.01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30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4万元。我局将按照《 预算法》等规定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做好项目分 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 ,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 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 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