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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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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采 购 人:南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 :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委托代理编号: YCYT2020-01004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0 年 1 月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磋商须知前附表..........................................................6 磋商须知正文............................................................9 一、说明..............................................................9 二、磋商文件..........................................................10 三、响应文件..........................................................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7 七、其他规定(评分方法及标准)........................................19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0 第四章 采购需求..............................................................................................4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44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南县教育局的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 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南县财采计【2020】-0102-1 号 委托代理编号:YCYT2020-0100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概况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数量 预算(元) 1 3745676.00 1、建设地点: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3、工期要求:90 天 4、质量要求: 合格 5、保修要求: 建设部 80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标的主要需求 标的物 名称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技术 服务 5 合同条款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南县中鱼口 ⒈ ⒈ 1. ⒉ ⒉ ⒉ 程 ⒊ ⒊ ⒊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 是( √ ) 否( ) 常西完小教 学楼新建工 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整,下午 15:00 至 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益阳市 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资料售 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 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关键人员证书及交纳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壹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 证金的托管账户。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 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 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 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 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 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 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 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 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 3 号楼二层,益阳市迎宾东路 355 号, 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707375588 采购代理机构: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737-4220880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监 督 机 构: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 1.1 款 采购项目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第二章第 2.1 款 采购人 南县教育局 第二章第 2.2 款 采购代理机构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第 2.3 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邀请公告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 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关键人员交纳 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 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 第二章第 3.1 款 2.2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供应商资格条件 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 √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 接受 第二章第 6.1 款 现场勘察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 1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 非标记★符号 的节能产品;(2)环 第二章第 7.1 款 境标志产品;(3)两 型产品;(4)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5)其 他。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 与 评 审 , 本 项 目 具 体 扣 除 比 例 为 3 %。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 8.3 款 第二章第 9.1 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 质性变动内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 2020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 13.4 款 采购项目预算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745676.00 元 1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 ) 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 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 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 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 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 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 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 第二章第 15.1 款 保证金 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 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 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 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 招标而予以拒绝。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 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 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第 16.1 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 17.1 款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响应文件 第二章第 18.2 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委托代理编号: YCYT2020-01004 息 在 2020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同开标时间) 第二章第 20.1 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 点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 3 号楼二层,益阳市迎宾东路 355 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 34.1 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 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不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 36.3 款 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六、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 38.1 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代理机构须向业主收取代理 服务费。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分细则 详见评标方法 八、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 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 商文件。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 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非制造商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 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 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业的; (1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 成重大影响; (17)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且处于 有效期内; (18)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6.现场勘察 6.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6.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负责。 6.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7.1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 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 32.1 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组成 8.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通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8.2 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8.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 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1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在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 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 当在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1.一般要求 1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1.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 文为准。 11.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1.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履约信誉情况 (5)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位及有关证明材料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8)承诺书以及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最后报价 以上(1)-(8)项装订成一册,一正二副,第(9)项现场磋商时填报。 12.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3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 应内容注明。 12.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1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3.报价 13.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13.2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 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 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18.1 款的有关要求。 13.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3.4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 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 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 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4.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 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保证金 15.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 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 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 第 16.1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5.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3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5.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 合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 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 无效响应。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装在同一个包装袋内。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 响应文件无效。 17.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 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1 供应商在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 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9.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0.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 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 组应当拒收。 20.2 在本章第 9.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 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1.供应商资格审查 21.1 供应商有本章第 14.1 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1.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 6.2 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 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1.3 除本章第 14.1 款、第 14.2 款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2.磋商程序 22.1 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 磋商按本章第 27.1 款或者第 27.2 款情形进行。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 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3)供应商递交的原证不符合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实质性响应 24.1 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 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4.2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 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5.澄清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5.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6.符合性审查 26.1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 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 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不满足本章第 24.1 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2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磋商 27.1 对于本章第 8.3 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 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 28.1 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 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27.2 对于本章第 8.3 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 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 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 24.1 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 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 17.3 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27.4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7.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 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7.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 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 29.5 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 予退还。 28.提出成交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 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1-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3 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 13 条的规定。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0.磋商的特殊情形 30.1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 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 27.1 款、第 27.2 款、第 28.1 款、第 31.1 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 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 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3.保密及串通行为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33.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 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 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 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4.成交信息的公布 34.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 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5.询问及质疑 3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5.2 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 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成交通知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 36.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36.3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 证金不予退还。 37.签订合同 37.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 据。 37.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 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7.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规定(评分办法及标准) 评分 各评分因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 完整、水平高 0-1 欠完整、水平一般 20 先进、可靠 12-18 可行 4-10 欠合理 10 完善、可靠 2-8 欠完善、欠合理 7 完善、可靠 2-6 欠完善、欠合理 5 完善、可靠 1-4 欠完善、欠合理 3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 1-2 欠合理 3 合 1-2 欠 合 理 素细分项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 (50 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理 7、资源配备计划 注:以上 2-7 项中如有缺项,其单项评分均计 0 分 企业通过安全 商务 部分 (20 分) 认证(4 分) 省级:优秀计 4 分,合格计 3 分; 市级:优秀计 2 分,合格计 1 分 类似项目 经历(10 分) 自 2017 年 1 月以来,每项省内工程加 5 分,每项省外工程加 4 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的建筑工程)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2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的,计 2 分; 认证证书 2、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的,计 2 分; (6 分) 3、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的,计 2 分; 商务部分须提供证书原件,类似项目经历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须密封且随同投标文 件一同递交,评标结束后现场退还,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计分。 投标报价 (30 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最后报价为准)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备注: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38.1 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8.2 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9. 其他规定 39.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益阳市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 号 工程 3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 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同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工程计量、计价按 2014 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 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综合单价与该条款计算的单价不一致时,按本条款计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算的单价执行。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 经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终止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 住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 开户银行 : 号: 邮政编码 账 : 邮政编码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号: 33 通用条款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 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 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 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 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 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 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 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 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 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 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 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 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 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 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 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 36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 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 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 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 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 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 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 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 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 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 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 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 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 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 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 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 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 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 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 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 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 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 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 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 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 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 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 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 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 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对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由发包人组织相关 部门进行交底、协调;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 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按有关文物古树名木保护规定履行业主职责,协调处理外部关系; (7)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 8.1 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 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 8.1 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 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 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其费用在专项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支付;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 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在专项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支付,因承包人 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 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 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 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 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 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 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 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 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 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 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 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 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3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 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 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 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 (6)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 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 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及发包人为提前竣 工提供的条件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 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 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 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 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 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 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 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 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 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 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 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 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 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 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 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 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 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 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 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 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 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 担相应责任。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 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 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 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其费用在专项费用安全防护施工措施费中支付。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 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 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市城建投资公司审定的预算造价在协议书内约定。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 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 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 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 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 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 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 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 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 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 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 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 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 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 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七、材料设备供应 2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6.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 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 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 包人共同清点。 26.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 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6.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 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 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 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 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 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 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6.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 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 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 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 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7.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 延期 。 27.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 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 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 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 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 师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 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 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0.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 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 期和份数。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 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 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 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 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1.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 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 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 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 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修改意见。 32.3 发包人审定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时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3.质量保修 3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 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3.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 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3.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计算方法。 34.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 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 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 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 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 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 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 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 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 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35.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发包人可按 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 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 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 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 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 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 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 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 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 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 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场地材料损失、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 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9.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 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 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 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 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 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 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 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顺延延误的 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 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4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4一方依据43.2、4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 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 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 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 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 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 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 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 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组成 2.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 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工期延误 1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2.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3.工程试车: 13.1试车费用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及调整 15.1本合同价款按 15.2本合同价款采用 在协议书内约定. 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6.工程预付款: 17.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8.工程款支付 18.1本工程工程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付款方式:本工程价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支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支付合同价的 30%,第三年按决算审计造价一次付清。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 19.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9.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19.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0.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2竣工验收 2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2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23.违约 23.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23.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4.争议 2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益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5.工程分包 25.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25.2分包施工单位为: 26.不可抗力 26.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27.保险 28.担保 28.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29.合同份数 本合同份数:共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30.补充条款: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 (二)工程概况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其主要内容为南县职业中专院内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 (三)工期、付款方式及质量要求 工期:90 天 付款方式:本工程价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支付合同价的 40%,第二年支付合同价的 30%, 第三年按决算审计造价一次付清。 质量要求:合格 (四)评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 施办法》(湘财办〔2011〕16 号)及南县人民政府《南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南政 办发〔2012〕10 号); 2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4 年颁布的第 192 号令《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4 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关解释汇 编; 3 湘建价〔2016〕160 号文《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4 湘建价〔2019〕130 号文《关于发布 2019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5 湘建价〔2017〕134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 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 6 湘建价〔2018〕101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 综合税率计费标准通知; 7 湘建价〔2019〕47 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 知; 8《益阳建设造价》2019 第五期材料信息价(南县材料价格)以及市场询价; (五)项目实施要求 1、施工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2、保修: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保修。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工程量的所有费用,包含成本、利润、 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或增加任何费用。 4、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二、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 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履约信誉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 5: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 7:报价一览表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最后报价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5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号: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 ;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 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 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 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姓名: ;兼营: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月 日 6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表人,现授权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 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 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 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付款凭证以及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3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6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 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备注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7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4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 16.1 项“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 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 3.1 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业绩履约信誉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8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 人员配备 请提供人员的岗位证书 类似项目经历: 请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及验收文件 附件5 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适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人员。项目 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及无在建 工程项目的承诺书,其他人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员还应 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还须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不需附岗位 资格证书。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职 称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69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合同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说明:1、类似项目证明资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其企业的任命书等。 2、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指其企业为其交纳至 2019 年近三个月的养老保证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_ 日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70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3、如果有偏离在偏离情况栏内写明偏离的内容,没有偏离就写明“无偏离,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年 月 日 71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日 72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保 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 7 项目名称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 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YCYT2020-01004 品目代码 大写: 元人民币整,其中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工程总报价 费 元。 小写: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元人民币整,其中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73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费 元。 工期 质量等级 保修承诺 项目负责人(拟任建 造师) 附: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位报表文件一份(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在正本 备注 内提供一份)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位报表文件一份(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只需在正本内提供一份) 附:工程量清单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74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南县中鱼口常西完小教学楼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最后报价 说明:最后报价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供。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7-4220880 75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 A 座 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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