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 1 2021 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名称 被修订 制定或修订 □制定□修订 标准号 □工业□农业□服务业 行业分类 强制或推荐 □强制□推荐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现代物流□环保节能□文化旅游□建筑交通水利工程□信息技术□ 标准类别 养老家政□军民融合□健康卫生□安全防控□特种资源□其他 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联系人 计划起始年 联系电话 年 月 完成年限 年 月 适用范围和 主要技术内容 必要性和可行 性,要解决的主 要问题等 - 1 - 协调性和一致性 情况 预期作用和效益 修订项目需说明 拟修订的主要内 容(作为强制性 的需说明理由) 备注 省级对口标委会意见 主要起草单位意见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无对口标委会暂不填写) 辽宁省教育厅 (印章) 年 月 (印章) 日 年 月 (印章) 日 年 月 日 注: 修订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制定项目完成时限不超过 18 个月。 有省级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必须签署意见。 - 2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