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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寿发[2021]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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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寿发[2021]10号).doc

寿发〔2021〕10 号 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寿 县 县 委 寿 县 人 民 政 府 2021年3月17日 -1-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 新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具体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 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提供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提高 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争创以县中医医院为全县的中医药医 疗中心,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社区卫生 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供 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加快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 设,到 2022 年,县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县二级以 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全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配合。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作用。加强针灸、推 拿、骨伤、肛肠、妇科、儿科、皮肤科、脑病、肺病、肝病、康 复等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设立县级重点专科并给予财政支 持,推动糖尿病、慢阻肺等重点病种诊疗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2- 向基层推广 1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到 2022 年实现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全覆盖。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病、老年痴呆和风湿类疾病 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流感 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科技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三)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和治未病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 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扩大县中医医院康复科规模,加强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健全县乡村三级中医药康复服 务网络,提升社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 程升级,县中医医院要进一步提升治未病中心服务能力,综合医 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全覆盖,在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以及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增加治 未病服务内容。完善体质辨识、经络检测等治未病项目收费标准。 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保健方法, 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到2022年,力 争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均能提供治未病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分别负 责,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配合。“分别负责”是指各 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四)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 -3- 中医药领域,都要向社会力量开放。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以品牌、 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多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医 药健康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康复、医养结合、老年 护理和特需医疗服务等中医机构。引导企业研发适老型中医药诊 疗设备和健康管理产品。提高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扩大中医智能 辅助诊疗系统在基层的应用推广。支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基地)建设。促进中医药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养老、 旅游、食品等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 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 二、持续深化中医药改革 (五)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实行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 用的医保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治疗为特点的管理和医保支付方 式,继续加大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门诊和住院支付方 式改革试点,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范围,纳入单病种付费的中医病 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保障”。在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推行 中医日间病房,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 务,并制定相关的医保支付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 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 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持提高支付标准。探索开展中药饮片(中 -4- 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 (六)加强中医县域医共体建设和积极融入城市医联体。进 一步推进县中医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县政府给予保障支持。以 治未病和慢病健康管理为切入点,积极融入省、市中医医院城市 医联体。推动糖尿病、高血压等中医药健康管理联盟建设,提高 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推动长三角中医专科专病联盟 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负责;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配合。 三、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 (七)做优中药农业。支持建设本地特色药材原种保护区、 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优化中药材生产区域布局, 按照大宗、皖产道地药材县域种植推荐目录,推行中药材生态种 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按照中药材种植网络化环境监测系统 要求,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围绕皖产 道地和重点品种,鼓励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中药材 生产基地,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振兴行动。各乡镇要因地制宜, 逐步扩大半枝莲、牡丹、瓜蒌等中药材种植规模;适时培育种植 我县道地药材小柴胡。 -5-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 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八)培育中药工业。逐步引进中医药企业以参股控股等方 式组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皖药产业集团,培育中药上 市企业。建立中药材加工示范基地,探索开展中药饮片净制、切 制委托生产试点。支持数字化智能化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研 发和生产,支持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分别负责;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医保局配合。 (九)做活中药商业。按照中药材产地准出管理、市场准入 管理衔接机制,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和流通管理。支持企业建立 线上线下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皖药产品品牌连锁店。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卫 健委、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 四、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 (十)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实施激励政策,促进中药材、中 药饮片优质优价。逐步引进中药生产企业落地我县,推进中药生 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构建中药质量控制体系。 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中药材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支持 建立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提升中药产品质量。 -6-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发 改委、县卫健委负责。 (十一)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做好对医疗机构中药注册相关 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加强对传统工艺中药制剂备案品种的事中 事后监管,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负责。 (十二)加强中药安全控制。加强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 质量监管,强化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应用。推进中医药企业诚 信体系建设,建立中医药企业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 记录的,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查处涉中医药违法犯 罪。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利 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中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 到 2025 年,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 可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 信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负责。 五、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深化医教协同,培养一批坚定 中医信念、精通中医技能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在寿高校、职业院 校开设中医药类专业。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有丰富临 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和中药师带徒授业,并与职称评审、 -7- 评优评先等挂钩。鼓励西医学习中医,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经培训、 考核合格后,可在执业范围中加注中西医结合专业。做好县级公 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工作。在大专院校毕业季之前开展卫生专业招 考工作,为我县中医药事业选择更为优秀的人才。鼓励中医医院 引进省内、外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制定重点面向沪苏浙等地 区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政策。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 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分别负责。 (十四)充实人才队伍。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要求, 配备必要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订单定向、招募招聘、属 地委培、退休返聘等方式充实基层力量。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 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在县中医医院设立骨干人才特设岗位; 在县级公立卫生机构设立中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派驻乡镇卫生 院工作。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工作,按照县有关人事管理要求,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面试考察直接录用;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校园招聘,专科以上学历 的中医药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录用。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 (十五)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 薪酬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 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 -8- 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完善适合中医 药人才发展的培养模式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同行评议制度。开 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 时,应当成立中医药评审、评估、鉴定的专门组织,或有中医药 专家参加。以临床水平和工作实绩为导向完善中医药职称评价体 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累计工作满 5 年且取得 中级职称的,可提前 1 年申报副高职称。改革完善中医药科研组 织、验收和评价体系,避免简单套用相关科研评价方法。按照有 关规定研究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开展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卫健委分别负责,县 财政局配合。 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开放发展 (十六)强化中医药创新平台和机制建设。县科技计划项 目支持中医药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临床技术研究,支持中药新药创 制、中药制药设备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和 应用研究,鼓励支持开展古代经典名方制剂开发、中成药二次开 发以及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健全赋 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 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9-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负责。 (十七)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强对古 籍文献精华的梳理、研究和民间医法技艺的发掘、应用,鼓励相 关中医药技术、装备创新和产品研发,整理、研究、利用名老中 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在 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 法的传承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搭建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广普及太极拳、五禽戏等 中医养生保健技法,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将中医药文 化纳入健康城镇建设,支持兴建中医药文化一条街和主题公园。 深入挖掘我县中医名家、学术流派等中医药文化资源,组织创作 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加强学校与中医医院 的交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文旅局 分别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实施。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县 政府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 -10- 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 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中医药管理职责由县卫 健委承担,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 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十)完善保障机制。县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 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 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 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 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加大对中医 院医疗用房建设的投入,加大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提高中医 院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能力。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 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资金。建立中医价格医保联 动机制,增设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完善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 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十一)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统筹协调做好中药产业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和科技攻关等 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合力推 进。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 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 围。 -11-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12- 2021 年 3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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