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赫山区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新市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2. 执行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 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 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提供公共服务。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 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 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简称本单位)系正科级行政单位,只有本级, 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共辖 7 个村,1 个社区,内设党政办、 城建办、计生办、水管站、农技站、扶贫办、安监站、综治办、经管 站、经发办、人居办、林管站、财政所、食药监、纪检监察室等,负 责全镇农业、安全、计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统计、扶贫 开发、卫教文、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工作。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 57 人(其中行政编制 25 人,事业 编制 23 人,工勤编制 2 人,自收自支 7 人)。年末实有人数 67 人(其 中行政编制 30 人,事业编制 25 人,工勤编制 3 人,自收自支 9 人)。 第二部分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支总计 2,509.25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 总计增加 739.04 万元,增长 4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性 收支有所增加,社会保障以及就业方面的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 1,835.1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18.38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21%。占本年总收入 82.74%。政府性 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 万元,比上年减少 52.17%。占本年总收入 1.2%。其他收入 316.76 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 17.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162.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25.02 万元, 占本年总支出 89.03%。项目支出 237.1 万元,占本年总支出 10.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192.5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22.29 万元,增长 23.86%。主要原因是 关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收入、支出增加、工资性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983.1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72%。 与 2017 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 933 万元,增加 88.85%。主要原因是: 农林水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工资 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983.1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3.6 万元,占 25.39% 公共安全支出 2 万元,占 0.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16.34 万元,占 15.9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56 万元,占 3.0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61 万元,占 0.59% 节能环保支出 5 万元,占 0.25% 城乡社区支出 111 万元,占 5.6% 农林水支出 946.59 万元,占 47.73% 住房保障支出 26.44 万元,占 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73.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83.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12%。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度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652.87 万元, 比上年增加 89.39%。 商品和服务支出 776.6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12.49%。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 323.9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 14.66 万元, 上 年 无 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 项 目 支 出 215.1 万 元 , 比 上 年 增 加 1244.38% 。 其 中 :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215.1 万 元 , 比 上 年 增 加 1244.3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 1,768.0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976.77 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 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791.2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 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 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16 万元,支出决 算数为 15.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 15.72 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 350 批次 1800 人次。2018 年“三公”经费决算比 2017 年减少 6.88 万元,我单位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 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 22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1.2%。比上年减 少 52.17%,本年支出 2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2%。比上年减少 52.17%,项目支出 22 万元。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8 年,我镇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 2018 年部门预算时,将所有预 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 步申报。经市人大代会议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绩效目标批复 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791.27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425.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 年增加 了新进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交通费以及专用设备购置费以及 其他资本性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 单价 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 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 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 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 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 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 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 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 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 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 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