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 5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 历(学位)认证; 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见公告附件 6),高校毕 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 截至 2022 年 11 月,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如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 则进行累计计算; 5.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英语等级 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6.若以“年龄放宽到 45 周岁以下”情形报考的,还需提供研究生学 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荣誉表彰、 获奖佐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