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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技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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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技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合发文发文机关 1]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文件 晋科监发〔2020〕27 号 山西省科技厅等 7 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 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 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 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 学风建设,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 健委、省国资委、省科协 7 个部门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 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1 —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 —2—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 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四为四高 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 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加快 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动力、释放创新活力、挖掘 创新潜力,力争 1 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 面实施,3 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为全力打造一流创新 生态,不断开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出如下实 施意见。 一、大力弘扬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一)坚持以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领社会风尚 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艰苦奋斗、 科学报国的优秀品质,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 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 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 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 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 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握主基调、 — 3 — 唱响主旋律,加快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崇创新的良好氛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 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牢固树立“创新为上”的发展理念,站在高质量转型发展和 现代化建设全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 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坚持以支撑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着力攻克基础、前沿难题和“卡脖子”关 键核心技术,敢于先行先试、担当作为;要坚持以德为本、诚实 守信,静心笃志、心无旁骛、肯下苦功夫,坚决摒弃拜金主义, 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要强化跨界融合思维,倡导团队精神,建立 协同攻关、跨界协作机制;要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打 破各种利益纽带和裙带关系,放手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重大科 研任务中“挑大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牵头,各 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作风和学风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三)完善学术民主机制 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要加强学术民主制度化建设,用好学术 委员会组织作用,完善学术讨论和评论制度。鼓励不同学术观点 交流碰撞,警惕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开展学术批评要开诚 布公,多提建设性意见,反对人身攻击。鼓励年轻人大胆提出独 —4— 立的学术观点,积极与学术权威交流对话。(各部门根据职责分 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省直各科研诚信管理部门要继续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 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制度化建设。高等学校、科研 机构和企业要将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严守科研诚信各 项规定和要求,主动发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计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 进) 承担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责任主体,应签 署信用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科研项目 承担者要严格履行科研合同义务,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 包他人,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 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冲抵交差。(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 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科研道德建设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要完善学术道 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对科研成果应依据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 和排序,严禁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 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 — 5 — 合法利益。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 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科研人员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应主动回避利益相关项目,不 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 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 时限:持续推进) (六)规范科研项目管理 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等)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 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 1 项。科研人 员不得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多个省级科技计 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实 施主体责任,确保科研人员投入足够时间到项目研究中去,及时 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院 士工作站建设,健全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省科技 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强化学术成果管理 科研人员不得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发布未经科学 验证的现象和观点。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 1 个月内,要将所涉及 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 —6— 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学术 管理,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 实证核验。科研人员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 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得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 社会效益,不得隐瞒技术风险,要能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 场认。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破除“圈子”文化 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 人身依附关系,营造纯洁干净的科研学术环境。在科研项目、科 技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推荐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 、 “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这类行 为,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加强对评审专家履职尽责、评 审工作纪律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评审专家的诚信记 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要建 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和信息公开、举 报投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对违反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经 费使用、评审评价、验收结题等规定,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 要求的失信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 — 7 — 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要敢于揭短亮丑,不迁就、 不包庇,公开曝光。 (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进科研管理改革,构建良好创新生态 (十)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优化项目形成和资源配置方式,深入实施“揭榜制”科研立 项改革,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大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创 新活动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聚焦重点产业 创新生态子系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省科技 厅牵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 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推进省级科研项目经费预 算编制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预算调剂权,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 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建研究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 中的直接费用。简化优化科研经费报销管理程序,减少各类评估 和过程检查,让科研人员潜心搞研究。省级科研项目在不降低研 究目标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项目验收(结题) 后,留余资金留归项目组或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 接支出。(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建立健全重大科研项目决策机制,省级科研项目指南编制要 —8— 依据省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全省经济、 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吸收相关部门、 行业、地方以及产业界、高校院所、科技社团等共同参与,广泛 征求各方面意见。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 身利益的,应充分开展前期论证评估。(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改进科研评价机制 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推进项目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同一轮次评审应实行同一种评审方法,避免结果出现歧义。推行 电话录音、评审结果反馈、立项公示等措施,实现评审全过程的 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综合考虑负责 人和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把论文、专利、荣誉性头衔 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在项目评审方面,要提高评审质量和效 率,探索契约制、信用制;在人才评价方面,要打破“四唯”倾 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在科研机构评估方面,要推动实行章程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 完善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等。(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二)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效”改革 精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 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除重大项目以外的项目以承担单 — 9 — 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原则上 1 个省级项目实 施周期内的现场检查不超过 1 次,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 施周期 3 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实施周期 3 年以 上的项目,原则上只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对同一省级科研项 目,实行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省有关部门可直接运用相关监 督检查审计结果,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频次。强化 项目合同管理,按照材料只报 1 次的要求,严格控制报送材料数 量、种类、频次,对照合同从实从严开展项目成果考核验收。高 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要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 改进内部科研管理,减少繁文缛节,不层层加码。(省科技厅牵 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三)建立健全创新容错免责机制 落实改革创新容错有关规定,鼓励科研人员大胆尝试前瞻性 研究,细化容错前提、适用情况及具体减责免责内容等具体规定。 对已勤勉尽责、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 致难以完成省级科研项目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减 责或免责。对因技术路线选择有误、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省 级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和忠实义务 的,经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的,继续支持其选择不同技 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 10 — 四、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理论研究,宣传科学家精神 组织全省社科理论工作者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我省一 流创新生态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持续撰写刊发重头理论文 章。组建科学家宣讲团,邀请省内外德艺双馨的科学家楷模,举 办科学道德与作风学风建设宣讲报告会。系统采集、妥善保存科 学家学术成长资料,深入挖掘所蕴含的学术思想、人生积累和精 神财富,编印在晋工作院士及科学家宣传刊物。(省委宣传部、 省科协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拓展教育载体,提升引导实效 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把大力弘扬 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纳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工作举措,推进培育弘扬爱国、 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常态化制度 化,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指导学会制定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 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经常性开展作风学风和职业道德教育。 (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 限:持续推进) 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 “三晋工匠”等评选活动为抓手, 选树一批各领域的先进典型,举办事迹报告会和宣传宣讲活动。 举办“5·30”科学家精神主题展、全国科普活动周等活动,探 — 11 — 索增加反映科学家精神和科技进步的相关展项,丰富科学普及内 容,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家精神。(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 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以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为主题,策划推出一批重点选题, 纳入全省规划扶持引导,整合创作力量,组织化予以推动。探索 建立科技界与文化界定期座谈交流、调研采风机制,运用影视剧、 微视频、小说、诗歌、戏剧、漫画、图书等多种形式,策划推出 一批以培育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技工作者科学报国为主题的文 艺作品、出版精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身体力行,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主动走进中小学开展科普活动,传播爱国奉献的价值理念, 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头,各 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七)加强阵地建设,增强宣传实效 根据省委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和打造一 流创新生态等工作要求,在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省级主 流媒体以及科学导报、山西科技报等行业类媒体的重要版面和时 段设立专栏专题,刊发评论员文章,弘扬科学家精神,报道典型 事迹、普及科学知识。指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挥网络新媒体作 用,努力推出一批形式多样、受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扩大 传播范围、增强宣传效果。(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牵头,各部门 — 12 —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把弘扬科学家精 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 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 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九)强化主体责任 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要建立健 全科研诚信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和信息公开、举报投 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对违背科研诚信、科技伦理要求的, 予以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 限:持续推进) (二十)强化协调配合 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科协及有 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 工,细化研究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 管,推动落实落地,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 (省科技厅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 进) — 13 — (二十一)强化行业自律 科技类社会团体要制定完善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 业道德准则,发挥自律自净作用。省内各类新闻媒体要提高科学 素养,宣传报道科研进展和科技成就要向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核 实,听取专家意见,杜绝盲目夸大或者恶意贬低,反对“标题 党”。对宣传报道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媒体、涉事单位 及责任人员应及时澄清,有关部门应依规依法处理。(省委宣传 部、省科协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 进)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14 — 2020 年 7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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