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doc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 第一部分 录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8 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部门预算表及“三公” 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 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1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的说明 十一、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五、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⑴、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 案件、执行案件。 ⑵、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 案件。 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 行政案件、执行案件。 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的执行的 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⑸、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 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⑹、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 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⑺、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⑻、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 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内设机构 3 ⑴ 、 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日常工作,催办协调科室的工作; 负责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卫、 生活福利、用车管理、环境卫生;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⑵、政工科 负责本院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院党组考察、调整、配 备和管理本院中层领导和干部队伍;负责本院新进人员的审 查、考核、上报录用、编制管理和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负 责本院法官等级的审查、评定和晋升工作;负责法警警衔的 评授工作。 ⑶、立案庭 负责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请执行案件的审查和立 案工作;负责经行政审判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行政非诉执 行的立案登记工作。 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 等。 ⑷、刑事审判庭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 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等第一审刑事案件。 4 ⑸、民事审判庭 审判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审判第一审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审判第一审自然人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 的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评查案件 质量,总结审判经验。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友谊县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 1 人,其中:在职 职工 1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退养人员 0 人。 四、2018 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8 年纳入友谊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 1 个。 第二部分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部门预算2018公开 报表 法院.xlsx 第三部分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5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友谊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 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 金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收支总预算 48.59 万元,比上 年预算数减少 366.71 万元,减少 88%,主要原因是:单位上 划人员。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收入预算 48.59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8.59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支出预算 48.59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8.59 万元,占总支出的 100%;项目支出 0 万元, 占总支出的 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8.59 万 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 48.59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 出 47.7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28 万元,住房 保障支出 0.55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友谊县人 民法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8.59 万元,比上年 预算数减少 366.71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安全 支出法院行政运行支出 47.76 万元,占总支出的 98%;行政 单位医疗支出 0.28 万元,占总支出的 0.6%;住房公积金支 出 0.55 万元,占总支出的 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2018 年预算数 47.7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231.04 万元,降低 83%。主要原因 是:单位上划人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 0.28 万元,比上年预算 数减少 67.72 万元,降低 99%。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 数减少 68.5 万元,降低 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 0.5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 少 67.95 万元,降低 99%。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人员。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8.5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87 万元、津贴补贴 1.85 万元、一次性奖金 0.35 万元、机 7 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92 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 0.37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0.28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 费 0.01 万元、住房公积金 0.55 万元。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 务支出 41.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 万元、印刷费 1 万 元、其他交通费用 39.3 万元。 七、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48.59 万 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7.19 万元,包括:工资奖金 津补贴 5.07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1.57 万元、住房公积金 0.55 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41.40 万元,包括:办公经 费 41.40 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经济科目) 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 数据。 十一、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8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2018 年“三 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1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 人员。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 年本单 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0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75.6 万元, 降低 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划人员。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无采购预算。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 1 月 1 日,友谊县人民法院账面固定资产 总值 7569078 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 1967876 元,共 有车辆 10 台,价值 1037900 元,其他资产 4563302 元,无 价值 50 万元以上设备。 十五、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1、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友谊县人民法院 2018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 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9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 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 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 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 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 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 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