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比10-11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通知.doc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字〔2011〕6 号 关于评比 2010—2011 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各院(系)、全体辅导员: 学校实行学生辅导员助理制度以来,全体学生辅导员助理在院 (系)领导和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 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为学校建设和学生工 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严格履行学生辅导员助理 岗位职责的好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评比 2010-2011 学年优秀学生 辅导员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思想端正,积极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 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 2、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上学年(两学期)都排名班级前 50%,无不及格课程。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期间没有违纪现象。 4、担任辅导员助理期间,热心辅导员助理工作,热情为同学服 务,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所带班级学风情况良好或明 显进步,工作成绩明显的。 5、学生党员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二、 评选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工作在院(系)统筹下进行,推荐优秀辅导员助 理由辅导员直接推荐,院(系)汇总集中评选,按照“择优”原则和 推荐名额比例进行推荐。院(系)审核确定推荐总名单,并于 4 月 29 日之前将本院(系)的推荐名单及推荐表报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王雪 娇老师处。 2、推荐名额:以院(系)辅导员助理总数(本院(系)辅导员数× 2)的 30%进行推荐(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3、请各院(系)认真负责的做好推荐工作,好中选好,使本次评 优工作能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助理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三自” 作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评比 优秀辅导员助理 通知 抄 报:校长、副校长 抄 送:宣传部、教务处、后勤集团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1 年 4 月 25 日印发 附件一: 三江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民 族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年级及所任职务(具体所 带班级) 主 要 事 迹 辅 导 员 意 见 院 系 意 见 学 校 意 见 学工部制 2010-2011 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推荐名单汇总 序号 姓名 学号 院系 辅导员 学工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