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高校就业工作荣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含附件).docx
关于开展北京高校就业工作荣誉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两委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调动和 激励就业工作人员积极性,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 业,经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开展北京 高校就业工作荣誉奖项评选工作。 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或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贡献 的工作人员均可参评,包括机关部处、院系就业工作人员、就 业工作辅导员、职业生涯指导教师等一线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奖 我校可推荐 1 人。各学院可推荐 1 人。 推荐条件:在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岗位上累计工作二十年 (含)以上,表现优秀,并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个人。 (二)就业工作荣誉奖 我校可推荐 2 人。各学院可推荐 1 人。 推荐条件:在以下所列其中一项或几项工作中思路明确, 工作推进扎实,富有成效,形成特色,具有示范意义,在毕业 生就业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含)以上的个人。 1.持续关注毕业生成长成才,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广泛宣 传就业创业政策,及时推送各类就业信息,开展精准帮扶,热 心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尽早落实去向。 1 2.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增强毕业生自信 自立意识,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3.及时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就业率真实准 确,按时报送无差错。 4.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流程明晰,高效便 捷,毕业生满意度高。 5.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就业工作研究能力,实绩突 出。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请各学院结合就业工作实际,自愿推荐。请 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附件)。推荐表填写要求客观真实、 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二)评选。就业中心将组织评选小组,将推荐材料与日 常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 2 人参加北京高 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的评选,推荐人员将在学校进行公示,并 上报学校同意。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 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的 人员,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请于 9 月 5 日中午 11:30 前 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 24162560@qq.com,纸质材料交到 南办公楼 102 室,逾期不再受理。 2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251 附件: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就业工作荣誉奖项推荐 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 年 9 月 2 日 3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附件 就业工作荣誉奖项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工作单位 手 主 要 工 作 事 迹 学 院 意 见 工作部门及职务 会员单位 联系人手机 机 (以第一人称填写,不超过 800 字) 签字(盖章) 年 月 学校 意见 年 日 促 进 会 意 见 盖 年 注:此表可自制,页面不足可另附页。 4 盖 章 月 日 章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