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 赫山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 分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部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 分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 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赫山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 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普及 法律常识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乡镇、街道、各行业 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 律服务机构; 4、领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区的人 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本区 “4439135” 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的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本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 常工作; 7、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 作; 8、负责本区的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系统的组 织人事工作; 9、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所辖 11 个股室、18 个 司法所、2 个律师事务所、2 个司法鉴定所、5 个法律服务所。 第二部分 赫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部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赫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一、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 况说明。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收入总计 833.94 万元,为区本级 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 18.7 万元,为以前 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 495.92 万 元相比,增加了 338.02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社 区矫正中心建设资金;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财政增 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 准的提高。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支出总计 852.64 万元,与上年度 支出 511.66 万元相比,增加了 340.9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是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费用的增加;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 三是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 人均标准的提高。 二、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收入总计 833.94 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 的资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789.67 万元,占比 95%,医疗收 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4.57 万元,占比 2.9%,住房保障支出 19.7 万元,占比 2.1%。 三、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支出总计 852.64 万元,其中公共 安全支出 808.37 万元,占比 95%,医疗收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4.57 万元,占比 2.8%,住房保障支出 19.7 万元,占比 2.2%。 四、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算总体情况说明。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 833.94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 338.02 万元,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 财政拨款支出为 852.64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 340.98 万元。 五、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赫山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 852.64 万 元,与上年度支出 511.66 万元相比,增加了 340.98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 年赫山区司法局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852.64 万元,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808.37 万元:行政运行支出 403.37 万 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7 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66 万元,法律援助支出 22 万元,社区矫正支出 10 万元,其他 司法支出 290 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4.57 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19.7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 年赫山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 增加了 460 万元,其中 2016 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 经费 10 万元,2016 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专款 12 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预备费 10 万元,2016 年司法助理员岗位 津贴经费预备费 13.86 万元,2016 年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补助经费 90 万元,2015 年度绩效评估奖励 16.9 万元,2016 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66 万元,社区矫正中心建 设资金 200 万元,乡镇工作补贴 8.86 万元,2016 年中央和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装备同级采购资金 17 万元,生活补贴 8 万元。 六、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赫山区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45.6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 264.08 万元,公用经费 支出为 281.56 万元。 七、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 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三公”经费 11.2 万元,与 2016 年的年初预算数 19.95 万元相比,减少 8.75 万元,此项减 少的原因在于往年的三公经费开支 6.95 万元,其他资金安 排数为 13 万元,预算数已用完,但其他资金有相应的减少。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4.4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 1 台车。公务接待费 6.8 万 元,公务接待批次 50 批次,公务接待人数 248 人。 与 2016 年度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预算 拨款安排数 4 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数 1 万元,赫山区司法局 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预算拨款数已用完,其他资金安 排数中用完 0.4 万元。公务接待费一般预算拨款安排数为 2 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数为 12 万元,赫山区司法局的公务接 待费一般预算拨款安排数已用完,其他资金安排数中只用了 4.8 万元。 “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减少 0.98 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 0.19 万元。 八、关于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支出决算情况。 赫山区司法局 2016 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发生额为零。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 经费支出 384.66 万元,比 2015 年增加近 350 万元,增长的 原因一是机关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支出,二是增加公车改革 补贴;三是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 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总额 332.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7.18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9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 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 门共有 2 台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 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