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赫山区政政法委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赫山区政政法委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赫山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 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维稳 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 1 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 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 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 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 大案要案的查处,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 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 工作规律,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 伍。 (八)组织、协调政法综治宣传工作。 (九)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委政法委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 纳入 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第二部分 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 8 无数据, 赫山区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 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说明 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653.3 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加 90.07 万元,增长 16%;支出总计 653.3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90.07 万元,增长 1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 增加。 二、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 653.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53.3 万元,占 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三、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65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3.3 万元,占 100%;无项目支出、经营支出。 四、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 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653.3 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 90.07 万元,增长 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653.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90.07 万元,增长 16%。主要原因:人员经 3 费增加。 五、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653.3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加 90.07 万元,增长 1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61.4 万元,占 85.93%;公共安全支 出 19.5 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4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 政运行支出 561.4 万元,占 85.9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综 治工作、司法救助、禁毒等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司法支出 19.5 万元,占 2.98%。主 要用于司法救助等。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3 万元,占 9.64%。主要用于小型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9.4 万元,占 1.4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53.3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7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4 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住房 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 175.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 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 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关于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6 万元, 支出决算为 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54.37%,其中:无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7 万 元,完成预算的 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完成 预算的 3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7 万元,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 5 出决算为 5.7 万元,占 6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 万 元,占 34.48%。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 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运行经费支出:5.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 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3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42 批次,接待 326 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各地各部门工作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预算收入为 302.89 万元,决算收入为 653.3 万 元,增加 350.41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 年预算 支出为 302.89 万元,决算支出为 653.3 万元,增加 350.41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75.3 万元,较上 年增加 27.86 万元,增加 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经费 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无公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赫山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 现象。我单位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 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 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7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8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赫山区委政法委 2018 年 9 月 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