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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发〔2022〕23号 沾溪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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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沾溪镇委员会文件 沾发〔2022〕23 号 ★ 中共沾溪镇委员会 沾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沾溪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沾溪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 1 — 中共沾溪镇委员会 沾溪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13 日 — 2 — 沾溪镇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 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压实全镇各级耕 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镇党委、镇人 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田长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 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长牙 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 化”,防止“非粮化”,促进镇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藏粮 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已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耕地 底线必须守住。已划定的水久本农田施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 途,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和永久基本农 —3— 田保护目标。 2.坚持保护优先。把耕地保护摆在优先位置,非农建设不占 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保稳定利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 升。 3.坚持从严监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 “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 网,实现全过程严管严控。 4.坚持权责对等。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利益调节和 补偿制度,完善监督和奖惩机制,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 共同体理念,系统推动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贏。 (三)工作目标 2022 年 9 月底,镇、村(社区)、组(网格)三级田长制责 任体系全面建成,相关配套制度、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2022 年 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合格并略有提升,耕地 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 耕地保护贵任意识明显增强。 到 2025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农田保护面积,粮食 播种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 —4— “十四五”规划目标,田长制配套政策更加先善、工作机制更加 高效、监测监管更加智慧、生态格局更加优化。 到 2035 年,现代化、法治化的全镇耕地保护体系基本建成。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成立镇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镇田长制委员会),由镇党委 书记孙准成担任第一田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廖兴担任田长,其 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田长。镇田长制委员会成员由镇纪委监委、镇 党政办、镇党建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社会事 务办、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 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田长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镇田长办)设 在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主 任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刘建良兼任。 设村(社区)级田长,由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 (社区)委会主任担任。设组级(网格)田长,各村可按组、自然 村或种植大户划分网格,由村支两委委员或组长担任网格田长。 组级(网格)田长名单由村级报镇级决定。镇办点干部为巡查员(各 —5— 村点长为监督员),与河长、林长巡查员相结合开展工作。 (二)责任区域 各级田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 现全覆盖。镇级田长制责任区域以村为单位,由第一总田长授权 包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的田长制的领导、指导、监督工作;村级 田长责任区域以本辖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级田长责任区域为所 辖管理范围。 三、工作职责 (一)镇田长制委员会职责 研究制定镇级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听取田长制工作情况 汇报,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调度完成目标任务,定期向县级 委员会汇报。 (二)田长职责 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利用工作,是所辖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对本级 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村、 组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坚决制止 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制 止并上报,协同有关责任主体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和落实整改措 施,确保整改到位;积极完成耕地抛荒治理和恢复耕地任务,规 —6— 范土地流转,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审核的有关职责,宣传 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作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牌和田长制责任牌,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定 期报告田长制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需要解决的事项。 村级田长是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 工作,对省级推送的疑似违法建设、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 本农田修建道路沟渠、种植果树林木、挖塘养鱼,疑似建设推土 区等 5 类监测图斑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 坏耕地和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 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组级(网格)田长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 保护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 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行为,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 管护。 (三)田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镇纪委监委:负责对工作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的部门及个人, 依纪依规启动追责程序,落实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 镇党政办、党建办:负责配合镇田长办对本级田长、村级田 长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镇、村(社区)干部综合评价和使 —7— 用的重要参考。负责做好田长制相关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打击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及毁 坏农田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接收有关成员单位移交涉嫌犯 罪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案件线索并介入调查。 司法所:负责耕地保护利用法治宣传工作,向群众解释相关 法律知识。把耕地保护利用法治宣传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制重点任务清单。 镇财政所: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资金支持田 长制工作。会同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研 究制定耕地保护利用奖励补偿激励资金及补充耕地种植补助等 政策,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镇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 作,加强与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和村(社区)、组(网格)田 长协调。负责耕地数量保护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遏制耕地“非 农化”各项措施,负责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 果业或挖塘养鱼等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卫片 监督和土地卫片执法。 负责对全镇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 理,组织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利用好调查成果,加强耕 地周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依法查处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 —8—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 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违法行为,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 制定落实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断然措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举报奖励办法、田长制考核评估体系。牵头承担田长制考核和耕 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在项目立项阶段严格把关,促进项目用 地合理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争取上级部门预算内投资,支持 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全镇粮食储备,健全农民种 粮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 落实公路、水运等交通项目少占耕地及节约集约用地,严禁 交通项目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要求,督促和指导交通项目用地 单位将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费用足额纳入项目概算。 负责耕地质量保护工作,牵头制定落实各类防止耕地“非粮化” 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强化耕地种植优先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 能区监管,牵头组织各类耕地“非粮化”行为的整治工作。强化 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负责耕地质量保护工作,配合将已建高标 准农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 规范耕地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耕地抛荒治理和补充耕 地后期种植管护。依法查处破坏耕作层土壤或未按照耕作层土壤 再利用方案的要求剥离耕作层的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9— 查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问题。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耕地开垦后备资源和标注“恢复属性” 地类单独管理,尽可能为补齐耕地责任目标缺口、落实耕地“进 出平衡”留足空间。负责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耕地保护 利用。参与做好镇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对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 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监 管,落实严禁水利项目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督促和指导水利项目用地单位,将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交 易费用依据有关政策标准足额纳入项目概算。 在推进河湖划界工作中,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耕地保护 优先的原则,提高堤防建设标准后,避免河湖与农、林相互争地 的情况,多释放耕地后备资源。负责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 造林等要求,防止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 恢复属性地类造林,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配合镇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耕地开垦后备资源和标注“恢复属性” 地类单独管理,尽可能为补齐耕地责任目标缺口、落实耕地"进 出平衡"留足空间。负责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耕地保护 利用。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定期对全镇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巡 查,对违法占用耕地、改变耕地等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和查处。参 — 10 — 与做好镇田长制办公室工作。 (四)镇田长办职责 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田长确定的事项。 四、工作机制 (一)日常调度制度 镇级田长每月调度 1 次,副田长每半月调度 1 次。 (二)督导巡查制度 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 1 次督导巡查,村(社区)级每周开展 1 次巡查,组级(网格)日常巡查,镇、村(社区)两级建立巡查台 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情况报告制度 镇田长制办公室每月向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 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建立健全年度核查机制、定期通报制 度。 五、主要任务 (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和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 11 — 分解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耕 地保护责任,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终身追责。加强耕地 抛荒调查监测和系统治理,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计划 落实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年度任务。对新增建 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落实 “先补后占、占优补优” 。 (二)强化耕地“一张图”管控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 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编制全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在“三调”底图上,明确稳定利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 备资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边界,实行耕地”一张图”管控。强 化统筹协调,按计划落实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 年度任务。 (三)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 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尽快实现村庄规 划全覆盖。农村村民住宅依照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坚持节约集 约原则,在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情况下,合理选址,避免占用耕 地。 (四)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稳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 12 — 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制定实施新一轮高 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并与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科学规划 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区范围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五)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 要求,永久基本 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分类明确耕地 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 业和挖塘养鱼。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 资源。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 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制定方案积极稳 妥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加快完成上级下达的恢复任务。 (六)严格规范新增耕地开发管护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现有耕地一亩不少,新增 耕地一亩不假,乱占耕地一亩不让。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和标注恢 复属性地类数据库,实行单独管理。明确管护主体、延长管护期 限、严格管护要求、提高管护标准,明确耕种责任人,落实新增 耕地耕种补助及工程设施管护费用。鼓励国有企业、社会主体集 中开发、种植、管护新增耕地。确保新增耕地“有人种、不抛荒、 不乱种”。 — 13 — (七)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加大耕地督察执法,严厉查处占用耕地建房、挖湖造景。非 法取土等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要加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镇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巩固“大棚房” 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建立镇、村(社 区)、组(网格)田长联动巡查机制,对违法占用及破坏耕地行为 及时预警并移交有关执法机关查处,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 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田长制是实现全程一体化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镇 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 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 位。村(社区)、组(网格)作为田长制落实主体,要加强村民 自治,引导村组将耕地保护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 村组户耕地保护目标承诺制,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责任。 (二)落实协调联动 耕地保护涉及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经发办、林业、 水利、财政、乡村振兴、司法、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各部 — 14 — 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完善工作程序,严肃查处、 依法打击乱占或破坏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得到全方位保护。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绩 放评估内容,制定完善镇级田长制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耕 地保护优秀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或 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在不违反上级政策规定的前提 下,鼓励村出台耕地保护的村规民约管理办法。 (四)加大资金投入 镇级财政根据全镇耕地面积,计提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主 要点用于村(社区)、组(网格)耕地保护奖补。充分发挥财政 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耕地开发建设,为 耕地保护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深化宣传教育 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镇、村(社区)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耕地保护工 作宣传,采取横幅、标语、村村响广播、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大 面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开展“天眼护田”行动,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预警机制,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到监管责 任人。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田长制”责任牌,标明保护 — 15 — 范围、田长责任人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社会 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局面。 附件:沾溪镇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16 — 沾溪镇党政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3 日印发 — 17 — 附件 沾溪镇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 人员名单 第一田长: 孙准成 党委书记 田 长: 廖 兴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田 长: 王梦凯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胡 劲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潘志权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传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漪泓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周 慧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罗 潇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蔡 敏 副镇长 员: 刘 杰 纪委副书记 申 星 党政办主任 郭嘉诚 党建办主任 卢 军 财政所所长 陈 盛 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 平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良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李 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谢高峰 经济发展办主任 周建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意 派出所所长 段星星 司法所所长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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