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发展计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2018 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发展 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位于益阳大道东 415 号,是赫山 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能包括:1.拟定和实施经济社 会发展战略;2.贯彻落实宏观经济调控政策;3.综合协调各项政 策;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5.引导和监督固定资 产投资;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7.促进区域经济协 调发展;8.引导和调控市场;9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0 推进 可持续发展;11.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12.协调推进经济发 展环境的优化;13.制定和实施能源发展战略和改革;15.推进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16.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参与和协调全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 20 个股室:(一)办公室;(二)综 合运行调节和发展规划股;(三)法规股;(四)经济体制改革 股(加挂区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五)固定资产投资 股;(六)工业高技术股;(七)基础产业股;(八)财政金融 和利用外资股;(九)服务业和经贸股;(十)地区经济和应对 气候变化股(加挂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办公室);(十一) 农村经济股(加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十二)资 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加挂区节能监察中心);(十三)社会发 展股;(十四)能源股(对外称区能源局);(十五)招标投标 管理办公室;(十六)价格监测调控股;(十七)价格管理股; (十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十九)项 目代建办公室(区经济协作办公室);(二十)人事老干股。 其他区议事协调机构 5 个:(一)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加挂 区价格举报中心);(二)区价格成本调查队;(三)区重点项 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区绿色益阳与两型社会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区立项争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 位(所属二级机构有益阳市赫山区价格认证中心,经费开支在机 关本级,财务未分开核算,不单独公开),因此,2018 年部门决 算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 说明:表 8、表 9 无数据,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政府 采购货物服务等情况,故此二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改革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 1,155.67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 支总计增加 157.54 万元,增长 15.78%。主要原因发改局承担的 工作项目较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立项争资工作、各项目的调 研包装策划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相关支出也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 1,096.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98.48 万元,比上年减少 23.69%。占本年总收入 63.7%。其他 收入 397.98 万元,比上年增加 506.92%。占本年总收入 3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62.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33.02 万元, 占本年总支出 68.96%。项目支出 329.9 万元,占本年总支出 3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757.7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75 万元,减少 18.75%。主要原因 是立项争资工作等较多费用是向城市投资公司争取的其他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在这方面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33.0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8.96%。与 2017 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 140 万元,减少 16.07%。主要原因是:立项争资工作等较多费用是向城市投资公 司争取的其他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在这方面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733.0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2.99 万元,占 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出 41.08 万元,占 5.6%。节能环保支出 25 万元,占 3.41%。农 林水支出 0.5 万元,占 0.07%。住房保障支出 23.45 万元,占 3.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54.8 万元,支出决算 为 733.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的主要原因是发改局承担的工作项目较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立项争资工作、各项目的调研包装策划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 度大,相关支出也较多。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359.47 万元,比上年减少 9.64%。商品和服务支出 356.09 万元,比上年减少 16.63%。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35 万元,比上年减少 68.27%。其他资本 性支出 2.12 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改革局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 733.0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74.82 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 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58.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 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 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 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9.5万元,支 出决算数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 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 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451批次3005 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1万元,我单位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 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 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 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曹 超世书记为组长,李颂平局长、分管财务的寿举局长为常务副组 长,各副局长为主要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由财务 部门牵头对各股室的业务内容自评进行汇总,针对 2018 年原发 改局整体支出情况,各股室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严格 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 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 实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 年预算资金保障了全年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正常 运转所需,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各 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对推进赫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 的贡献。 1、重点项目建设。2018 年全区在库投资项目 378 个(其中 今年新入库 169 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77.1 亿元、同比增长 13.34%。其中 10 个市“六个 10”工程项目完成投资 23.3 亿元, 为年度投资计划的 130.8%。51 个市“百日会战”工程项目完成 投资 88.9 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 131.2%。102 个区级重点建 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38.7 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 79.9%。 2、立项争资。2018 年全区立项争资的总任务数为 29.18 亿 元,全年预计完成 29.6 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我局内部立 项争资任务数为 1.78 亿元,全年完成 2.22 亿元,为年度计划任 务数的 124.7%。 3、招投标工作。2018 年累计核准招投标项目 141 个,资金 总额 98976 万元。其中:公开项目 40 个,资金额 68264 万元, 邀请项目 101 个,资金额 30712 万元。 4、两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益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 施方案(2014-2020 年)》,深入推进“绿色益阳”建设。一 是抓好项目建设。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签约项目 16 个, 签约金额达 155 亿元(其中 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有 13 个),两 型片区年内共计完成投资 38.13 亿元。二是加强组织考核。完成 梓山湖学校、大塘村和河图村两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两型宣传工作,真正让“两型”理 念走进家庭,走进生活。 5、益沅桃城镇群建设(东接东进战略)。根据市益沅桃办 的要求,上报了益沅桃城镇群重大建设项目并按月调度;积极推 进产城融合工作,编制了兰溪、沧水铺、泉交河三个特色小镇产 城融合调研报告;申报了兰溪、沧水铺、泉交河三个特色小镇项 目,兰溪米市项目受到市里的基本认可;由区政府牵头上报了益 沅桃城镇群 2019 年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6、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客运票价、涉企收费、药品 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共查处各类价 格违法案件 19 件,实施经济制裁 179.4 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 89.6 万元,收缴罚没款 89.8 万元上缴区财政。办理的价格违法 案件中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7、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全面完 成岳家桥镇洗澡坪村和新市渡镇新华社区农科队两个集中安置 点建设任务,145 人实现顺利入住,并顺利迎接省检。二是分散 安置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8、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一是狠抓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二是积极包装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重大项目。三 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志溪河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 1020 万元支持;成功申报了益阳市赫山区 衡龙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项目争 取省预算内资金 300 万元。 9、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资金、总分结 合、统一验收”的原则,研究制定了 2018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整体规划,年内已完成泵站新建或更新改造、山塘和渠道衬砌、 渠系建筑物建设、田间道路修筑等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的 45%,完成投资 6300 万元。计划在 2019 年 4 月完成土地整治、 农村绿化、设备仪器购置等;5 月份完成工程扫尾工作并进行区 级验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曹 超世书记为组长,李颂平局长、分管财务的寿举局长为常务副组 长,各副局长为主要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由财务 部门牵头对各股室的业务内容自评进行汇总,针对 2018 年原发 改局整体支出情况,各股室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严格 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 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 实基础。根据重点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评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 结果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益阳市赫山区发展改革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 政拨款决算 358.21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68.93 万元。主要原因 是发改局不断加强对资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开源节流,崇尚节 俭,反对浪费,严格压减不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 末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以外的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 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 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 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 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 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 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 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 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 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 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 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 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 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 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 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 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 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 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 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 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 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 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 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 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 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 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 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 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 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 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 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 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 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 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 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 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 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 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 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 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 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 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