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2年本科双学位招生通知(上网).doc
济南大学 2012 年双学位、双专业招生通知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教高字〔2009〕9 号)文件及《济南大学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要求,2012 年我 校将在法学、工商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 17 个本科 专业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在以往正常学期内周末上课的双专业班(简称“周末班”)以外,今 年将在开设“双学位暑期班”,面向我校本科 2011 级学生开设,暑期班暂定 7 月 9 日开始上 课。学校统一招生、收费,名单返给开课学院,学院负责编排课表、组织教学及运行管理。 现将有关 2012 年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计划招收双学位、双专业学生 1080 人,各专业招生计划为: 序号 开设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拟招生 人数 开课校区 备注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80 西校区 2 法学院 法学 70 西校区 3 土木建筑学院 城市规划 20 西校区 只开设暑期班 4 土木建筑学院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0 西校区 只开设暑期班 5 管理学院 会计学 120 西校区 6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50 西校区 7 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50 西校区 8 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50 西校区 9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 西校区 10 经济学院 经济学 100 西校区 11 资源与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 40 西校区 12 资源与环境学院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40 西校区 13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应用心理学 80 西校区 14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40 西校区 1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80 西校区 16 外国语学院 日语 40 西校区 17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00 西校区 1、同时开设周末班、暑假班 2、报名人数低于40人不开班 低于35人不开班 说明:1、 “备注”未标注开设“暑期班”信息的,默认为开设“周末班”。 2、暑期只开设双学位班,且今年只面向本校本科学生,不含泉城学院。 3、正常学期内周末班,只开设双专业班,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不含泉城学院。 二、 报名 各双学位、双专业开设学院按照《济南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精神自主组 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2011 级本科,不含泉城学院学生,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可自由 申请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报名时间:2012 年 6 月 12 日—6 月 27 日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从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济南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报名表》并打 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双学位、双专业开设学院教学 管理办公室及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各一份。(双学位、双专业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三、 录取 双学位、双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开设学院需将审查合格,正式修读双学 位、双专业教育的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学号、主修专业名称、主修班级、辅修专业名 称等),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 凡提交申请同学请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以后到教务处网站——专业建设——第二专业查 看录取名单及其他相关通知。 四、 教学管理 1、双学位、双专业等辅修专业的教学工作与主修专业一样,由学校教务部门管理,统一 安排教学进程。 2、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学习活动管理由开设双学位、双专业学院负责,并由该学院为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指派顾问教师。 3、修读双学位 双专业的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集体,其生活、学习、主修专业学籍管 理等仍由该生所在学院负责。 4、双专业学制三年,修学学期为第 3 至第 8 学期。第 8 学期期末未能修满双专业最低毕 业学分者不能获得双专业毕业资格。双学位实行弹性学制,可以在修完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延 长 1 或 2 年修业时间,达到最低学分要求的可获得第二学位。 5、执行单独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开设课程 应以专业课为主,理论课程不低于 50 学分,实践教学课程不低于 10 学分,全部课程不超过 70 学分。 五、 毕业与学位 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学生修满双学位、双专业相应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 分可获得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资格,达到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双学位(若主修专业与辅 修专业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则只能获得同一学位)。 1、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单独颁发,学位授予时间可以和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授予时间相 同或不同;辅修专业的毕业证书不能单独颁发,和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为同一证书,两者毕 业时间相同。 2、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前提下,如果修满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 分,可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学生如果未修满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则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若所修辅修专业课程的学分大于或等于 20 学分者,可以发放与修读辅修专业名称相同的辅修 专业证书;不到 20 学分者,所修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在学生学习成绩单中作写实记录,不计入 第一专业总学分。中途退选学生不发放任何证书。 4、学生如果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无论是否修满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 分,都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但学校发可给写实性证明。 六、 收费标准 双学位、双专业教育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不高于同名主修专业。 七、 管理机构 我校 2012 年双学位、双专业教学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的教学管理办公室。 部门、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土木建筑学院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机械学院 八、 联系人 丛林 于淑文 刘增夕 薛冰 王健、周媛 潘恒健 陈 婧 张扬 姜晓萌 王汝星 联系电话 82769155 82767452 82765479/13012992879 82767405/18653191011 82769273 89736287/13791040189 89736913 82769248 82769216 82765991/18653139915 办公地点 三教209 四教401 八教217 东 2 教 708 东校实验楼607 九教313 三J103 十J507 一教504 机械楼 304 济南大学双学位 双专业教学流程(暑期班参照执行): 缴费——报到——注册——选课——上课——考试——登录(查询)成绩 具体要求如下: 1、缴费:每年 7 月初对双学位、双专业学生进行扣费。 【每年 7 月初,教学管理科整理学生数据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根据名单批量扣款。 请同学们在扣费开始前在银行卡(与第一专业学费使用同一卡号)中保证有足够的学费,2620 元/年。】 2、报到:凡参加双学位 双专业修学的学生,于每学期开学第 1 周周三前到双学位 双专 业开课学院办理报到,并登记参加补考情况。暑假班的课程安排由开课学院在开课前 1 周报 教务教学管理科备案。 暑期班为在开课前 3 天到开课学院报到,查看课程安排。 3、注册:每学期第 2 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及学院提供的报到 数据,对已缴费、报到学生进行网上注册。 暑期班为在开课前 1 天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统一办理注册。 【教学管理科根据财务处返回缴费数据为学生进行注册】 4、选课:每学期第 2 周周四,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为已注册学生批量选课。 暑期班学生选课由开课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办理。 5、上课:周末班,上课时间为第 2-16 周的周六、周日。上午上课时间为 8:00,下午上 课时间为 13:30,结课后进行考试。具体上课安排我们将于每学期第 1 周周三挂到教务处信 息公告栏,请注意查看,并请按照课程表信息按时上课。 暑期班课程信息由开课学院在开课前 1 周予以公布。 【请开课学院在学生报到时通知学生查看,并提出上课期间的具体要求】 6、考试:周末班,2-16 周按时上课,结课后参加考试。 暑期班由开课学院在结课后组织考试。 7、登陆(查询)成绩 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五天内将成绩上网登录(第 18 周前),学生第 19 周上网查询成绩。 暑期班成绩登陆(查询)由开课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三周内办理。 附件 1:济南大学双专业 双学位报名流程 附件 2:双学位、双专业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管理文件、录取名单等请到教务处网站——专业建设——第 二专业查看 济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