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公开(5281).doc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2 年 4 月 8 日 — 1 — 2022 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2 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 2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 3 —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任务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 构,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 组织,主要职能和任务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 和实施全市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2.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 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 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 3.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制定。 4.承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 务职能,落实国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指 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 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流转等新型合 作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等。 5.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 棉花、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 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6.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联合与合作,打造现代 化的流通体系、市场化的经营体系、规模化的服务体系、合 — 4 — 作化的组织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履行 为农服务职责,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 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 上下贯通、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精神文明和合作社文化建 设,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 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素质。 9.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 产安全及指导全系统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 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1.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全国、全省性活动,加强各 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 作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驻马店市供销合作 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 构规格正处级。人员编制 31 个,内设机构 7 个,分别为办 公室、人事教育科、资产管理科、业务协调科、合作指导科、 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发展改革科。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无二级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因 此本部门预算只含有本部门机关预算。 — 5 —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预算收入总计 721.8 万 元,支出总计 721.8 万元,与 2021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 56.59 万元,同比增长 8.5%,增长部分集中在商品服务 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三个方面上,一是在 职人员新录用、正常晋级晋档等的工资浮动;二是离休人员 离休费、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和各类社保缴费支出的正常增 长,导致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预算收入合计 721.8 万 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1.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21.8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预算支出合计 721.8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 698.4 万元,占 96.76%,分别是工资福 利支出 466.4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63.8 万元,对个人和家 庭补助支出 168.2 万元;项目支出 23.40 万元,占 3.24%, 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 23.4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721.8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 0.00 万元。与 2021 年 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56.59 万元,增长 8.5%, 增长部分集中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和商品服务 支出三个方面上,一是在职人员新录用、正常晋级晋档等的 — 6 — 工资浮动;二是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和各 类社保缴费支出的正常增长,导致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政 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维持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 预算为 721.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203.6 万元,占 28.2% ;卫生健康支出 40.7 万元,占 5.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2.8 万元,占 62.73%;住房保 障支出 24.6 万元,占 3.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和支出预算经济分 类情况说明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98.4 万元,其中:人 员经费 63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 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6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 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 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 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按两套经济分 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安排的支出。 — 7 —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2.9 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减少 3.1 万元,具体开支如下: 1.2022 度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本单位没有因公出 国境计划。 2.2022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 万元,其中: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本单位 没有新车采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 2021 年相比减 少 3.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末已充值公务用车油卡,本 着勤俭节约精神,本年适当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022 年度公务接待费 1.3 万元,与 2021 年度持平, 主要原因是作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两个试点市之一,为进 一步推进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拓宽系统发展渠道, 丰富系统发展方式,吸收、引进优质的社会发展力量,提升 系统自身“造血”能力,因此本年工作计划中招商引资类工 作安排相对较多,接待开支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63.8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7.0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 3.00 万元、服务类采购 4.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财政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要 求,将积极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本单位对 2021 年 度的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形成了绩效报告,同时对 2022 年度的 1 个项目,拟定了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 7 万 元。 — 8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 年期末,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共有车辆 1 辆,为一 般公务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 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及资金。 — 9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 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 10 —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附件:2022 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表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2 年 4 月 8 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