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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发【2021】29号 关于印发《沾溪镇2021年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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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沾溪镇委员会文件 沾发〔2021〕29 号 ★ 中共沾溪镇委员会 沾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沾溪镇 2021 年宣传报道工作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办、大队、中心、所、村(社区): 为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沾溪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 将《沾溪镇 2021 年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 照执行。 中共沾溪镇委员会 沾溪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10 月 8 日 - 1 - 沾溪镇 2021 年宣传报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镇村干部的工作总结意识,同时,为充分调动镇村两 级干部群众新闻写作、理论调研和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加大对外 宣传力度,根据《桃江县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理论调研、舆情 信息)上稿奖励办法》 (桃宣联〔2016〕2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 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 “生态立镇、项目兴镇、产业强镇、新风美镇”的发展思路,牢 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做好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正面宣传, 树立沾溪镇良好社会形象。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 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由党政办统筹管理新闻宣传工作, 所有新闻信息先由各办(大队、中心、所)编辑好文字和图片经 所在办(大队、中心、所)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政办统一编辑、 校对、排版后再发布;未形成初稿的,一律不予采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沾溪镇宣传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宣传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协调。 - 2 - 组 长:孙准成 常务副组长:刘矿安 副 组 长:陈曦明 陈漪泓 成 员:申 星、曾慧珊、王慧婷、谢依玲、王 朝、 刘裕玲、王达彪、符粮云、刘斯嘉、郭嘉诚、尹孟冬、李刚、彭 廷明 (二)成立沾溪镇信息通讯员。各办、中心、大队和各村 (社区)明确 1-2 名信息通讯员;同时,把镇机关 35 岁以下工 作人员(不含已被明确为镇信息通讯员的)充实到全镇宣传队伍。 四、工作任务 (一)党政办新闻信息任务。党政办宣传每季度上稿任务 10 篇,全年上稿任务 40 篇。其中,每季度在县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 信息不少于 8 篇,每季度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不少于 1 篇。沾溪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编辑工作团队,负责具体新闻的 采编、投发。 (二)机关各办、大队、中心新闻信息任务。党建办、社会 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经济发展 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每季度上稿任务 5 篇,全年上稿任务 20 篇。其中,每季度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不少于 3 篇; 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大队,每季度上稿任务 2 篇。其 中,每季度在县级以上媒体上稿不少于 1 篇。 各办、大队、中心工作人员在沾溪镇政务微信平台、沾溪政 - 3 - 府机关工作群、沾溪镇宣传工作群等微信群及时发送工作动态图 片,图片需配文字阐述清工作内容;信息员每周星期五上午下班 前报送本办一周内工作总结和工作图片(工作图片需高清,每张 图配 20 字左右的介绍)至党政办,用于编辑沾溪镇工作纪实。 (三)35 岁以下工作人员。每年上稿 3 篇。在中央、省级、 市级、县级媒体、沾溪镇公众号上稿 1 篇的,分别计 2 篇、1.5 篇、1.2 篇、1 篇、0.5 篇。 (四)各村新闻信息任务新闻信息任务。各行政村明确通讯 员,每季度上稿任务 2 篇,全年上稿任务 8 篇。在中央、省级、 市级、县级媒体、沾溪镇公众号上稿 1 篇的,分别计 3 篇、2 篇、 1.5 篇、1 篇、0.5 篇(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公示、人居环境评比 不计算在内)。 (五)领导班子成员新闻宣传任务。负责督促分管办(大队、 中心)按时完成新闻信息任务。 四、 奖励范围 全镇干部、群众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含网络媒体)公开发 表正面宣传沾溪镇的新闻稿件,在各级报刊、门户网站、部门内 刊刊用的正面宣传沾溪镇的论文、调研文章、信息、舆情信息及 镇级宣传工作平台都可享受此文件规定的奖励。 国家级主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 报》 、 《求是》 、 《新华社内参》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一 套二套七套十三套、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等; - 4 - 省级包括《湖南日报》 、湖南卫视、湖南经视、 《新湘评论》 、湖南 人民广播电台、红网、新湖南以及部委直接主办的报刊、线上媒 体;市级包括《益阳日报》 、益阳电视台、大益阳等报刊、线上媒 体;县级包括桃江电视台(电台) 、桃江公众信息网(桃花江新闻 网、红网桃江站) 、 《益阳日报·魅力桃江》等;镇级宣传工作平 台即“沾溪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五、 考核办法 (1)按照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头版头条、要闻、简讯 设奖,奖励标准依次为:头版头条 3000 元、1000 元、500 元、100 元每篇;要闻 1000 元、500 元、100 元、50 元每篇;简讯 500 元、 200 元、50 元、20 元每篇。对于特别优秀、影响特别好、或者获 得上级新闻奖的,经研究,可加倍给予奖励。凡被沾溪镇人民政 府微信公众号采用,每篇稿件奖励 40 元。 (2)对不能按时完成新闻信息任务的行政村、办(大队、 中心)和个人,按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每少完成一篇新闻 稿任务,绩效考核扣 1 分;个人新闻稿完成的新闻稿任务量,纳 入所在办公室或所联系村的任务量;完成全年度宣传任务者,享 受优先评先评优资格;未完成任务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 严格纪律 所写稿件必须真实,严禁上报虚假新闻。所写稿件需分管领 导审查后投稿,涉及全局性重大事件的稿件需主要领导审查。 七、 兑奖办法 - 5 - 1.一篇稿件署多人名字按一篇计算,其奖励款和计算分数按 作者人数平均分配。 2.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以最高级别媒体计算奖励,不重 复计奖。 3.新闻宣传稿件奖励每年结算 1 次,撰稿人于年终凭发表文 章及网站链接或复印件,到党政办填写《沾溪镇新闻信息奖励申 报单》,经党政办审核后,由镇人民政府兑现奖励。 九、 本办法由沾溪镇宣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沾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6 - 2021 年 10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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