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精选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doc

◆◇sorrow °痕迹、1 页 15.5 KB下载文档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doc
当前文档共1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doc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类别 B类 参保对象 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保”)的在职职工,且参保人数不少于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75%。在职职工总数在 8 人 及以下的单位须 100%参保。 缴费金额 (每份) 男性 95 元;女性 110 元。每人限 1 份。 保障期限 办妥参保手续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保障期满日的 24 时止。首次参保“住院类”执行 30 天、“重病类”执行 60 天免责期、“意外类”无免责 期。10 天宽限期内续保取消免责期。 一、住院补充医疗保障 (一)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家庭病床治疗 1、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 60%比例给付保障金; 2、医保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 70%比例给付保障金。 (二)门诊大病治疗 分类自负的门诊大病费用、医保统筹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 50%比例给付保障金。 以上二项累计最高给付限额 4 万元。 二、重大疾病保障 免责期后被保障人首次确诊患下列十二类重大疾病,且必须经本市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 保障责任 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 衰竭尿毒症期) ;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 贫血;12、主动脉手术。(具体定义见释义) 三、女性特种重病保障 免责期后被保障人首次确诊、并经本市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原发性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给付 1 万元保障金(原位癌给付 5000 元 保障金) 。 四、意外伤害、重残保障 1、意外重残保障给付 45000 元保障金; 2、意外伤害保障最高给付 15000 元的保障金。 以上两项合计最高给付限额 6 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