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doc
南华大学接收 2014 年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 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 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 知》(教学厅〔2013〕8 号文件精神及《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4 年接收推免生工 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择优选拔。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 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2014 届普教 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 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三、接收专业及优惠政策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其他硕士 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按国家有规定执行,并均发放生活费,获得 科研经费资助,参评各种奖学金及助学金。 四、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请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提出申 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 明。 2、《南华大学 2014 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 件 1)二份。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并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过级证书复印 件各一份。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个人陈述一份(用大约 2000 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 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专业 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五、工作流程 1.申请人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页(http://usc.edu.cn/yjs/)查 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下载打印《南华大学 2014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以前将填好的 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会同各相关招生学院(或医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由各招生学 院(或医院)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时 间为 10 月初,具体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资格的学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 码,凭校验码于 10 月 26 日-31 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并到所在学校的报名点办理 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 11 月 10 日至 14 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 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 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 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 28 号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21001; 咨询电话:0734-8282310 传真:0731-8282694 附件 1:《南华大学 2014 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1 南华大学 2014 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在学院 照 学号 本科专业班级 片 联系电话 E-mail 地址 籍贯 省 县(市) 政治面貌 社会工作 专业人数 专业排名 英语四级成绩 英语六级成绩 健康状况 课程平均成绩 计算机成绩 攻读硕士学校代码 攻读硕士学校名称 攻读硕士专业代码 攻读硕士专业名称 获得校级以上各种奖励、称号和发表论文的情况(请详细列出类别、等级和时间) 有何特长: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思想品德表现情况介绍: 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签章: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院长签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2、提交第 1 至 6 学期(四年制)或 1 至 8 学期(五年制)成绩单、 英语等级、计算机过级证书,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3、攻读学校、专业代码及名称应以该学校所发布的 201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为准,不要随 意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