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附件 3 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人员): 毕业学校: 学 专 毕业时间: 业: 历: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河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 实施意见》(豫政〔2018〕41 号)、《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 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个月,自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其到甲方 部门,从事 (见习岗位)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负责安排专门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 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三、见习待遇 (一)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见习基本生活费, 并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发放,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 人民币 元。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 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见习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 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 境,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 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不受 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等规定,维 护乙方劳动休息权利。 六、见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见习岗位或克扣、无故 拖欠乙方见习基本生活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当地 人社部门反映。 (三)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 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报备。 (四)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解除见习协议的,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应允许其解除协议。 (五)见习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 出具就业见习证明。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本级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年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