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选拔方案.doc
西南政法大学 2023 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 招生选拔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是全国首批“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成员,国际法学院长期致力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经学校 批准于 2013 年 9 月创设了面向全校本科入学新生的涉外法 律人才实验班,系学校最早设立的本科层面实验班,迄今为 止已毕业七届学生,在读三届,运作成熟。本次为 2023 级 第十一届实验班的选拔。 一、项目介绍 (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涉外人才实验班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 发展,培养具有良好的涉外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 合作精神,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 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二)专业要求 1.牢固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业务 调研能力突出。 2.通晓国际规则,具备良好的语言交流能力和国际法律 实务处理能力,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 3. 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较强的跨文化专业交流沟通 能力。 4.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就业技能,能胜任在国际组织、 跨国企业、国际律所、国内高端涉外部门的相关岗位工作。 (三)培养特色 突出专业英语学习,开设全英文专业课程,每学期开设 外教课,定期邀请外籍专家进行全英文的专题讲座;开展海 外课程集中学习。出国学习费用由学生原则上自行承担。 (四)管理机制 1.实验班执行单独的特色培养方案,小班教学,成员须 遵守实验班培养方案各教学环节的安排。 2. 实验班学员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管理由国际法学院负 责,学院配备专职辅导员管理,并为每位学生指派本科生导 师,进行学术指导。 3.通过选拔被录取的学生,学籍正式转入国际法学院, 并按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的培养方案学习,正式录取后,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必须退出实验班,转回原专业学习: (1)因故休学或降级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的; (3)其他应当退出的情形。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和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教研室主任、学科方向代表、实验班辅导员、教 师代表。 三、选拔对象与选拔方式 (一)选拔对象与人数 2023 级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面向全校本科大一新生(已 报名参加其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的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录生除外) 进行选拔,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单科满分的 80%, 语文成绩不低于语文单科满分的 75%,名额 30 人。 (二)选拔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每年 9 月新生入学后(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和 国际法学院商定),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报名表。 报名表内容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不按要求填写或 填写内容有误的,视为放弃或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 在教务处指导下,国际法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 笔试时间为每年新生入学后,笔试科目由语文、英语两 个科目组成,每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 笔试总成绩=语文成绩×50%+英语成绩×50% 4.确定面试名单 按 1:1.6 的比例,根据笔试科目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面试名单,笔试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 在教务处指导下,由国际法学院具体组织,侧重考察考 生的综合素质,含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以及外语能力。 6.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总成绩排名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国际法学院 网站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拟录取的学生 书面申请放弃或者经查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或者因其他 情形致使录取名额空缺时,按照依序录取的原则确定补录人 选。公示期满,因前述情形导致录取名额空缺的,不再予以 递补。 8.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公示期满,经学校审批,确定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录取 学生名单并公布。 四、报名咨询 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23-6725854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7:00 五、本办法由国际法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法学院 2023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