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学科平台建设经费使用方案.docx
物电学院学科平台建设经费使用方案 按照校发〔2018〕27 号文件《太原理工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 办法》的精神,现制定物电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方案。拟将平台建 设经费部分优先支持 45 岁以下优秀的年轻人,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购 买仪器设备,所购买设备需对学科具有支撑作用并能产生预期效果, 尽量购买受益面较大的设备。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轻教师,将逐步给予支持,每条资助每人 只能享用一次,可分年度分解支持。 (1)以培育国家级人才为目标,按层次资助各类人才:青年三晋 学者、省青年拔尖人才,资助金额 50 万元;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 者、青年长江学者、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特聘教 授等“四青”人才,资助金额 100 万元;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长江学者、国家特聘教授、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三晋学者,资 助金额:150 万元。若获得多个人才称号,各层次人才资助不累加, 只按照最高层次人才资助金额进行增补。 (2)主持两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基金或类似级别的其它类国 家级项目的年轻教师。(资助金额:30 万) (3)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的教师。(资助金额:100 万) (4)在 Nature 或 Science 或其有影响力的子刊发表 1 篇及以上 论文。 (资助金额:第一单位 50 万元,多个单位:50 万/n)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科技厅颁 发)。 (资助金额:一等奖 80 万,二等奖 60 万) (6)专利转让进账经费 50 万及以上。(资助金额:按照进账经费 1:1 资助) (7)新获批的省级(包括教育厅、科技厅)科研团队 (资助金额: 50 万元) (8)山西省重大专项资助经费 100 万以上。(资助金额:进账经 费 1/10) (9)横向课题 300 万以上(资助金额:进账经费 1/10)。 (10)对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满足上述条件的 45 岁以上的教 师也可做相应支持。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0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