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选拔通知.docx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 关于 2019 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选拔通知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 (以下简称实验室)于 2019 年 7 月获批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第二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根据《2019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 员选派简章》、《2019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东华大学)“国家创新型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面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教职工选拔 2019 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公派留学人员。 一、 项目内容 CSC 资助标准 留学身份 二、 年度规模(人) 留学期限(月) 是否申请 留学单位 以色列 美国 德国 CSC 学费 资助 联培博士 1-2 12-24 1、 以色列巴伊兰大学; 2000 美元 1900-2000 美元 1350 欧元 否 访问学者 1 6-12 2、 美国石溪大学; 2000 美元 1900-2000 美元 1350 欧元 否 博士后 1-2 12-24 3、 德国莱布尼茨聚合物研究所 2000 美元 1900-2000 美元 1350 欧元 否 选拔对象申请条件 申请本项目资助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9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申请基本条件; 2、申请人专业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3、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备良好科学素养,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 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或前期已有明显的科研成果; 4、研究内容须以我校科研工作为主,并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可 望获得创新性成果;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年级”应注明已进入博士 阶段学习; 6、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在本科毕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 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 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 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内。 8、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 学生/教职工申请 1、 根据申请留学身份填写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见附件 1、 附件 2、附件 3)并请导师/系所签署意见; 2、 所有申请者均需提交: ①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② 两封专家推荐信(需要密封签名) ③ 双方导师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双方导师或学校管理部门签字) ④ 外方正式邀请函(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候选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 等) 、留学期限(应明确留学起止时间)、留学身份、留学专业及可能产生的费用信息等) ⑤ 外方推荐意见 ⑥ 外方导师简介(中/英文) ⑦ 拟留学单位简介(中/英文) 共计 7 份材料。 四、 选拔流程 1、 2019 年 10 月 10 日前申请人提交《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请以“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请留学身份+姓名”命名邮件,发送至 sklfpm@dhu.edu.cn; 2、 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提交其它申请材料; 3、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通知初审材料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4、 2019 年 11 月 12 日前后组织专家小组面试评审; 5、 2019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校内公示; 6、 2019 年 11 月 20-25 日,拟录取学生进行网上申报。 五、 评审办法和原则 根据“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注重学风和学术水平,择优推荐; 1、 初审:申请者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表格填写是否工整、准确、 完整等; 2、 面试评审: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评审,未参加面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 公示结果:实验室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上报,批准后确定获资助名单并公示。 六、 复试合格的同学请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20-25 日 2、网上提交材料及要求参照《2019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