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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中心的管理,提高科学实验水平,使实验中心工作逐步走 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实验中心依据《首都师范大学实验中心工作规章 制度汇编》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4 年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目 录 1. 实验守则…………………………………………………………………2 2. 实验中心安全制度………………………………………………………3 3. 实验中心安全检查制度…………………………………………………4 4.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计算机安全制度……………………………………5 5. 计算机设备安全使用制度………………………………………………7 6.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网页信息安全规定…………………………………8 7.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8.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11 9.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2 10. 首都师范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细则………………………13 11. 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22 12. 化学药品管理规定………………………………………………………24 13. 实验中心卫生要求………………………………………………………25 14. 开放基金和课题管理办法………………………………………………26 15. 办公工作守则……………………………………………………………27 16. 阅览室使用规则…………………………………………………………38 17. 实验中心办公区使用规则………………………………………………29 18. 会议室使用规则…………………………………………………………30 19. 精密仪器使用规则………………………………………………………31 19.1 小型精密仪器使用规则……………………………………………31 19.2 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规则细则………………………………………34 3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守则 为完成科研任务,确保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 风,特制定如下实验守则: 一、所有参加实验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师 指导。 二、做好实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明确实验任务,弄清实验原理,把握实验步骤, 熟悉实验仪器等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在不了解仪器性能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 不能乱动仪器。 三、实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全神贯注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验数据、 实验结果。 四、实验过程中,若发生破坏性的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及时报 告指导教师,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实验。 五、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搬弄实验用品;实验中认为损坏了仪器、器材等,要照 章赔偿。 六、要保持实验中心的整洁和安静,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不准发生喧哗; 试验中不得擅自离位,不得做与本实验无关的事。 七、实验完毕,应将仪器等物品复原,认真填写实验日志,注明设备状况;把桌 面、地面收拾干净,关好水、电和门窗,方可离开实验中心。 4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中心安全制度 为加强实验中心的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实验人员人身的安全,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一、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排除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遵守 操作规程。 二、未经允许,室内物品不得携出室外,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入室内。 三、不得非实验目的使用电炉及明火等设备。 四、室内供电设施、线路要定期检查,遇有破损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护修理。 五、消防设备齐备,灭火器材要经常处于可用状态,实验人员要掌握防火知识, 熟练地使用消防设备,遇有火情要做到断电、报警(68901100)、灭火。 六、实验完毕,务必关闭水、电,锁门关窗,并检查仪器等是否复原。 七、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中心安全检查制度 一、实验中心要严格遵守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的法规和制度,认真落实校、系各 级安全制度、措施,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每天,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要对本实验中心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期末及“五 一”、“十一”和“元旦”等节日放假前由系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参加人员:系主管领导、实验中心管理室主任和各实验中心主任。 检查内容: 1.落实安全制度情况。 2.水、电、防火设备完好情况。 3.有无火灾隐患及其他事故隐患。 4.门窗设备完好情况。 三、检查情况需有记录,有不妥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解决,能够本系解决的, 由实验中心管理室主任负责及时解决。 6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首都师范大学 关于计算机安全规定 为了确保我校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防止计算机病毒造成重大损害现象发生, 应把计算机软件作为重要设备统一管理起来,以便统一消毒并防止重复引进浪费 资金。根据公安部通知精神和公安局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措 施: 一、由装备处、保卫处和计算机系抽人组成校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 由主管校长领导,全面负责计算机安全工作和对软件实行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1.参加上级有关计算机安全工作的会议,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 2.组织宣传有关计算机病毒、安全防护方面的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3.制定有关计算机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全校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及消除手段的引进和推广。 5.认真做好计算机机房防火、防盗、防雷击及保密等安全工作,普及防火 器材使用常识。 二、各系各部门主管计算机室的负责人将计算机安全问题列入日常应注意的工作 之一。 三、校内较大的计算机系统及专用于科研、管理的微机应由专人负责管理,计算 机较多部门应设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机器的安全运行、病毒预防、检测和疫情报 告工作。 四、定期进行病毒情况检查,一经查出应及时记录病毒特征,分析感染途径,采 取隔离措施,并迅速做出疫情报告,一式两份报装备处,不得隐瞒、谎报。 五、凡新引入软件,均应进行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方可安装。 7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六、要求使用计算机的用户,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用户自带软盘须经病毒检 验,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七、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准保留染有病毒的磁介质,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计 算机病毒研究工作。 八、计算机安全运行情况是计算机室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计算机损坏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与必要的 处分。 九、为确保此规定的贯彻落实,由装备处、保卫处和计算机系有关人员组建成学 校计算机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此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计算机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为了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防止计算机病毒造成重大损害现象发生,特 制定如下守则: 一、遵守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守则。 二、自带软件及存储介质在上机前应先进行查、杀毒,确认无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三、爱护设备,不违章操作。 四、机房内不准玩游戏、看 VCD 和听 CD。 五、保持机房安静、整洁,不得喧哗、乱扔废弃物,不在机房内吃零食。 六、操作完毕,关闭机器,整理工作后面,作好记录;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负责 切断电源,关灯、关窗、锁门。 9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首都师范大学 关于网页信息安全规定 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参照《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 理协议》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协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首都师范大学校园网使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 享和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互联。首都师范大学各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网页 更新、网络安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 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的、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 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三、 在首都师范大学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安全、网上传播计 算机病毒、发布不真实的信息等活动。 四、 必须遵守首都师范大学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各单位网络主页账号必须 有专人妥善管理、严禁随意转给他人使用。 五、 各单位主业管理员和其他人员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发 现的危害网络安全的信息。 六、 对于违反首都师范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的单位及个人,网络中心将对其进 行警告并有权关闭其单位主页账号。 10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所有以首都师范大学的单位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保证主页信息安全。如有违 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1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做到仪器设备合理购置,妥善使用加强维护科学管理、 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潜力,提高使用效益。 二、仪器设备实行校、系(中心、所、管、部、处、出版社、公司、校办厂)、室 (实验中心、教研室、科)三级管理。 三、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在学校,设备处代学校行使管理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 随意处理。 四、仪器设备凡单价在 500 元(含)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并能单独使用的 为固定资产。列为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均由教学设备处统一建帐,各系各室有分 类帐和分户帐。 五、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力求稳定,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 六、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借用、调拨、报废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精密贵重仪器(单价在 10 万元以上)的购置、验收、管理等应按有关规定 执行。 12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一、凡单价不满 500 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设 备,低值设备由使用单位单独建帐。 二、使用单位对低值耐用品要建帐(流水帐、分户帐),有领用审批手续。 三、低值耐用品的采购、验收、登帐、保管、出借、报废、赔偿、调拨等手续, 原则上按固定资产类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通用低值易耗品的供应与管理参照学校设备处有关规定执行。 13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负赔偿责任 1. 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而损坏仪器设备。 2. 擅离职守,保管不力,擅自动用、拆改而使仪器设备遗失、损坏不能 修复者。 3. 非用于教学、科研而造成的丢失、损坏。 4. 因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性事故。 二、 赔偿计算标准 1. 被损坏物品属固定资产者,赔原价或折价的 10%-100%。 2. 被损坏物修复后可正常使用者,可赔部分或全部修理费,修后性能下 降的仍按上条标准处理。 3. 凡丢失物品,原则上一律照原价(某些稀缺物品按原价 2-3 倍)赔 偿,如价值昂贵,经批准可赔部分。 4. 丢失损坏为贵重物品或属一般物品,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除赔 偿外还要给以行政纪律处分。 14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首都师范大学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要求各系、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范围 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指范围: 1. 凡单价超过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所有仪器设备; 2. 国家科委的二十二种仪器设备及某些特殊或稀缺的仪器设备,包括虽然金 额不多不够上述规定,但经有关方面协商审定认为需要按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上述范围的仪器设备由于质量差或长年使用陈旧过时,性能降低的,经审批 降档管理后,不再属于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 二、购置 1. 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1)从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任务工作量的大小等方面论证购置的必 要性。 (2)从技术力量及实验条件(含空间、水、电、温度、适度、防震、防磁 等)是否具备;有无经费来源;以及附件、零配件和消耗性材料的供应渠道、维 修条件如何,论证购置的可能性。 (3)国内外在用的同类仪器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审批手续: 一般情况下,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以上申请购置的依据进行同 行专家评议,系务会审议,提出可行性报告,其评议意见及审议意见要如实反应 15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在可行性报告中。必要时,条件装备处将协调申购单位在全校范围或请外校专家 同行进行可行性论证。 (1)根据购置计划,申请单位把申请报告连同可行性报告交条件装备处审 核汇总。无可行性报告的,不予受理订货事项。 (2)由条件装备处主管处长主持对全院申购报告进行处内会审,提出审核 意见上报学校。 (3)单价 10 万元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 3. 采购 (1)已批准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原则上由条件装备处负责执行。如 系或实验中心需要自行采购时,必须履行上述审批手续。 (2)采购人员必须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以最少的投入买到质量最好又实 用的仪器。 (3)批量采购,应组织招标,公平竞争。购买进口仪器,要适当一并购入 必要的零部件和专用的易耗品。 4. 凡不经审批擅自购入大型仪器设备,除补办手续外,还要进行严肃批评, 主办人和批准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尤其是对擅自购入后又不能发挥作用的仪器设 备,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经济惩处。 5. 采购时,对错选、错购,给国家造成损失者,要追究经济责任。 三、接受验收 认真做好接受验收工作,是保证仪器质量、日后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 的基础。 1. 大型仪器设备的安装验收要成立验收组。验收组负责人应对仪器性能质量 16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全面负责。该仪器的设备管理员和操作员应参加验收工作。条件装备处有关人员 要参加技术验收,以便了解和收集资料。 2. 验收小组必须事先做好安装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严密的验收方案、 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培训技术力量,掌握仪器基本操作技术和安装调试方法,准 备好实验中心场所以及必须的辅助的专用工具等。 3. 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验收方案开箱进行实物验收(有对方来 开箱安装的例外) 。 (1)要仔细检查和记录外部包装的情况及设备表观异常现象(如损伤、锈 蚀、受潮等) 。 (2)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认真进行数量的请点验收。 (3)严格按照合同或出厂指标逐项功能指标验收。 (4)对功能指标的重现性和稳定性进行强化实验,必要时,要连续运转严 格考机。 (5)做好验收的详细记录。 (6)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投入使用。 4. 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或质量问题时,验收小组应在索赔期(一般 从货物到港口或机场之日起算三个月)结束前 20 天,以书面报告形式交条件装 备处办理商检索赔手续。国内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应在 15 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5. 安装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写出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排除的措施、达到指标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办法、保修期限等事项。 6. 验收报告中要附以说明性能指标合格的主要数据、表格、图片或图谱。 7. 加强大型精密仪器技术档案管理。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申请购置的审批 17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文件、合同、装箱单、验收方案、验收报告、随机到来的说明书,维修手册等, 都是大型仪器设备的档案材料,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内,验收小组把上述资料的原 件整理成册,交条件装备处归档。复制的技术资料副本交管理单位存用。 8. 保修期内,仪器设备应充分使用,以便及时发现故障,排除隐患。 四、管理、使用、维护 大型精密仪器要求配有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 任主管人员,一般情况下,对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有专门的操作管理 人员。 1.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人)的职责: 维护仪器设备,解决技术问题,确保机器正常运转。培训指导上机人员, 扩大使用队伍。 (1)认真组织完成在仪器设备上的教学、科研、生产使用任务。开发新的 功能,使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2)承担务性分析测试任务。 (3)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模范带头执行,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2.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要任意调动。出国培训接机人员,至少在 该仪器上稳定三年,如有调动,应有学校管理部门批准。 3. 我校的大型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实行专管专用,提供使用效益。管好用 好这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每个接受学校委托管理仪器设备的单位和人员应尽 的责任。为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必要时,学校有权调换设备的委托单位。 4.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应首先确保为校内教学、科研、生产等项服务。大型仪 18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器设备所在单位必须搞好与校内各系、各实验中心的协作共用;要坚决杜绝自己 不用机,又不准别人用机的不良现象。 5. 大型设备仪器要建立仪器的操作规程及考核制度。上机人员要严格按操作 规程使用仪器,非管理人员上机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 造成仪器损坏、影响性能者要酌情严肃处理。 6. 为了更好的开展专管共用,仪器设备所在单位要尽可能给用户提供方便, 要向师生开放,简化仪器的审批手续,提高各项服务质量。使用仪器的单位要加 强规划性,要严格遵守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 7. 在保证校内教学科研生产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区的多种协作, 热情开展社会服务,为社会多做贡献。 8. 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积极组织力量恢复使用。国产仪器维修要贯彻 “谁产谁修”的原则,特殊情况另定;凡大型仪器维修要事先填写维修申请表, 包条件装备处审批。对较大的事故,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报告,由系 主管(必要时由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处理 意见。事故报告要交条件装备处存档查备。 9. 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拆开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时,必须经系、校主管 部门审批。 10. 大型精密仪器要设仪器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详细记载使用情况.有效机 时及维修保养情况。使用记录定期上报条件装备处,每学期存档一次,条件装备 处每年公布一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1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以确保其准确性 和灵敏度。对外服务进行计量检测时,要遵守国家计量法规,要获得国家计量部 19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门的计量人证。 12. 管理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等资料要及时交条件装备处一 份存档。 13. 大型机密仪器的上交、校内外调拨、降挡使用及借用、报损、报废等事 项,要实现审批,经系校批准后再按一般仪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上机使用合格证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质基础。大型精密仪器设 备价值高,同时又具有先进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因此,对上机使用者的 知识技术水平要求比较高。为了既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 提倡教师,科研人员使用、开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又要保证其运行安全,延长 期使用寿命。因此,我校大型机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上机合格证制度,要求各 单位严格执行。 1. 合格证的考核、发放办法 (1)条件装备处是全校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合格证的考核、发 放和管理工作。条件装备处每学期会同(或委托)大型精密仪器所在单位有计划 的举办培训班,讲授大型机密仪器的原理与操作,凡经理论与操作考核达到上机 要求的学员,发给上机合格证,承认其上机资格。考核工作由条件装备处会同管 理单位组织进行。 (2)我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学习,考核成 绩合格者均可取得上机合格证(由条件装备处制发)。 (3)以上人员凡参加过接机培训的,可凭结业证到条件装备处办理上机合 格证。 20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2.使用合格证的注意事项 (1)合格证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使用大型机密仪器开展教学、 科研工作的凭证。使用者持合格证上机操作,只限使用合格证中注名的仪器设备 种类,使用其它设备无效,合格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他人使用。 (2)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提前向有关单 位申报教学内容,科研课题,论文题目和用机时间,并办理降费和消耗品用费手 续。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遵循管理单位的规定,事先提出测试方案给 主管人员 审定后上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仪器设备主管 人员请教,严禁违章操作。要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机内资料。使用完毕请仪器设 备管理人员验收机器。 4.对于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按规定处理外,条件装备处有权吊 销其上机合格证。 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管理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制定 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要树立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思想,尽可能给 用户提供好的使用环境。提高各项服务质量。 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上机合格证制度,有权禁止无证人员使用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有监督指导上机人员操作的责任,要向用户讲明注意 事项,维护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帮助用户解决技术问题,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工作。 21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七、效益、奖惩 1. 考核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标准: (1)直接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有效机时数是使用效益的重要指标, 我校大型机密仪器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要尽快达到社会上同类仪器的使用水 平。 (2)努力培养人才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我校仪器设备要面向教学、向学生接触到多 种先进水平的实验仪器。要充分利用大型实验仪器开设新的实验课程,增设或改 进原有的实验项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要通过培训班、讲座等多种方式,培养出较多的能基本掌握仪器原理 和功能,能较熟练的操作和使用仪器并具有初步维修能力的各类人员。 (4)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尤其应多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的科研项目,要多出 成果。出高水平的成果,为四化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5)充分挖掘使用仪器设备原有功能,并且不断开发新功能,并使仪器用 出水平。 (6)大型精密仪器向社会开放,积极热情开展社会服务,不断提高社会服 务质量。 2. 奖惩 (1)对于能使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在使用率、完好率、出成果、出人 才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加以表扬和奖励。 (2)在大型仪器专管共用方面贡献突出,获得校内外一致好评的单位和个 人,学校也将给以表扬和奖励;同时,在零配件供应及维护费分配中,将得到优 22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先考虑。 (3)对仪器设备使用率低、专管共用不好的单位,除进行批评外,要出示 黄牌警告;对于多年使用率特低和常年专管共用不好,用户反映强烈的仪器设备, 必要时条件装备处要酌情把仪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托管。 (4)为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水平,促进校内大型仪器的专管共用, 条件装配处将不定期的组织校内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经验交流会和开展效 益评比活动。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3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一、原则 实验中心仪器设备购置要紧密结合实验中心发展规划和科研方向,根据经费 状况,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大型设备的采购,要采取招标方式,要 货比三家。设备购置要经过论证申报审核批准过 二、申报程序 实验中心研究人员根据科研课题的需求提出购置计划并进行论证。论证内 容包括: 1. 需要购置设备的原因及对科研发展方向的作用。 2. 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预测。 3. 仪器设备选型论证和应用软件升级考虑。 4. 工作人员配备及培训工作。 5. 设备的环境安排及对动力、资源的要求。 三、审批程序 1. 由实验中心主任组织两名以上有关学科专家进行可行性初审,通过后提交 学术委员会审批。 2. 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交条件装备处进行采购。 四、后期的招标与采购、签署合同、合同执行由首都师范大学相关部门依照相关 文件执行。 五、设备验收 1. 申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进行验收。一般货物的验收 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单台(套)10 万元(含)以上,批量 20 万元(含)以上, 24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以及进口货物的验收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验收过程中如出现于合同不符或质量 问题,立即通知条件装备处采购小组联系供应商解决。 2.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成员和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申购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 限内入账后将验收报告送交资产管理处,以办理报销手续。 3. 付款和报销手续由资产管理处的物资会计统一到学校财务处办理。 六、售后服务 1. 由供货单位派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转,并对实验中心人员 进行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要供应商解决的,使用单位可直接与 供应商联系。如联系后不能妥善解决的 ,可要求条件设备处的采购小组协助联 系解决。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5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为维护实验中心和实验人员的安全,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使用化学药品时 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验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了解实验所用药品的性能、危害及注意事项。 二、盛放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容器不得靠近火源。数量较多的易燃有机溶剂应 放在危险药品橱内。 三、量取易燃溶剂应远离火源,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 四、切勿用敞口容器存放、加热或蒸馏有机溶剂。 五、有机药品应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 六、实验使用的剧毒物质应有专人负责收发,并向使用者提出必须遵守的操作规 程。 七、试验后的有毒残渣,必须妥善处理,不准乱放。 八、有些有毒物质会深入皮肤,因此在使用有毒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时,必须戴橡 皮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 九、产生废液,用专用容器收集,按照“北京三益环保综合服务部与首都师范大 学关于消纳处理固、液体弃物的协议书”中的办法,将以上保存之废弃物统一处 理。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6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实验中心卫生要求 一、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二、经常保持实验中心的整齐。完成实验工作后要及时整理,特别防止污染、腐 蚀和易燃易爆物品在实验完成后残留于实验中心。 三、经常保持实验中心的基本卫生。保证桌面、仪器表面无尘土,地面无尘土、 无污渍,纸屑等。 四、按照仪器保养维护要求,定期清洁仪器内部。 五、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尘等。 六、仪器设备实验中心内不得存放生活用品及无关杂物。 七、与日常工作相关的生活资料应有专门的存放和使用场地,例如办公室等。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7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开放基金和课题管理办法 一、开放基金和客体的立项原则:围绕学术委员会所确定的实验中心研究方向, 代表学科前沿、强化学科交叉、拓展研究领域。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验中心发展要 求和计划,定期公布开放课题领域。 二、开放的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国内外科技人员。 三、申请课题可以超出以上领域,需由实验中心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由学术委 员会审批确定。 四、申请办法: 1. 实验中心定期发布基金、课题项目指南,并开始接受申请。申请者需填写 《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截止。 2. 实验中心主任组织三位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评审意见,由学术委员会主 席主持学术委员会审批,并确定项目和资助经费,随后发出通知并确定时间来实 验中心工作。 五、经费与管理 1. 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 1-2 年,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拨给。 2. 资助经费适用范围与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使用基本相同。 3. 客座人员所必须得生活补贴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项目经费可跨年使用,项目结束或终止所余经费留实验中心使用。 六、科研成果与管理 1. 实验中心资助的项目在开始前,必须向实验中心主任提交研究计划,每 半年提交一次执行情况报告。 2. 资助项目结束时,应向实验中心提交总结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原始资料 28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由实验中心统一归档。 3. 研究中购置的设备或装置等归实验中心所有。研究成果归实验中心和研究 人员共有。 4. 实验中心主任应经常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发现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时,有权 调整、中止后取消该项目,并向学术委员会报告。 5. 科研成果归实验中心所有。为保护知识产权,实验人员应对实验中的原料、 配方、条件、工艺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学术交流时,需经学 术委员会批准,且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9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办公室工作守则 一、办公室工作场所,维持严肃、认真的工作环境,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做 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随时清洁桌面、地面杂物,每天打扫卫生。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播放音乐等。 四、室内禁止吸烟。 五、严守安全制度,防火、防盗,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装置和明火装置。 随手关门,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关窗、锁门。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0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阅览室使用规则 一、借阅规则 1. 实验中心人员借阅图书需找管理员进行登记,再领取图书。 2. 每本书的最长借阅时间为两个月,两月内必须归还,如有需要可再次登记 借阅。 3. 研究生毕业时,必须归还所有图书。 4. 借阅人员要爱护图书、严禁勾画、保持图书清洁。 二、管理规则 1. 每年对图书进行一次整理扩充,增加最新的专业图书和实验中心人员经常 使用的图书,提高阅览室对实验中心人员的服务力度。 2. 阅览室管理人员要对外借图书进行登记,并定期提醒借阅人员还书。 3. 每月对阅览室的图书进行整理,方便实验中心人员借阅。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1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实验中心办公区使用规则 一、 安全节能方面 1. 实验中心办公区禁止使用明火。 2. 离开或未使用电脑超过一小时,应及时关掉。 3. 办公区自然照明条件较好时,尽量少开或不开灯。 4. 离开实验中心必须关电脑,并切断电源。 5. 晚上最后离开人员,关灯并检查办公区内所有用电器是否关闭。 二、 环境卫生方面 1. 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有专职人员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环境 卫生。 2. 在办公区禁止大声喧哗,如有需要探讨的问题到会议室进行讨论或低声 耳语,以免打扰其他人员的工作学习。 3. 严禁在办公区内吸烟,长时间接打电话。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2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会议室使用规则 一、会议室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保洁,随时保持备会状态;责任人应坚守岗位, 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工作。 二、会议室的环境布置应做到朴实、大方、节俭、效能并体现时代气息。 三、会议室备品应登记入帐,室内备品未经会议室负责人同意,不准随意移出室 外,备品被人为损坏应追究责任,低值易耗品可定期或不定期增补。 四、会议室中的投影仪及外侧 LED 显示器,使用时应由专门负责人开启,LED 显 示器应及时向大家滚动播放最新信息。 五、会议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喧哗,注意保持整洁和爱护公物。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3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精密仪器使用规则 小型精密仪器使用原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电子天平使用原则: (1)防尘、防震、防腐蚀。 (2)测量之前先调平衡。 (3)打开电源,显示屏幕左下方显示 0 时,表示仪器处于待机状态,可以开 始测量。 (4)测量过程中注意不要超过量程。 (5)关机时,先关 TARE,再关电源。 (6)注意及时清洗、维护。 2.PHS-3B 精密酸度计使用规则: (1)防尘、防震、防脱水。 (2)测量之前要根据所测溶液的酸碱性用相应的缓冲液进行标定。 (3)测量过程中要用玻璃棒均匀搅拌。 (4)注意仪器的维护和清洗,重点注意复合电极的保护(保护液为 3M 饱和 KCL 溶液) 。 3.TDL-50B 台式高速离心机使用规则: (1)样品池一定要对称放置,各样品池中样品的体积要严格相等,且不能超 过 2/3。 (2)离心机参数设置时注意最大离心速度不可超过极限: (3)实验过程中,严禁打开离心机盖,发现剧烈震动应立即切断电源。 34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4)经常检查转头及实验用的离心管是否有裂缝、老化等现象,如有此现象 要及时更换。 (5)实验完毕后将一起擦拭干净。 4. LaBorata 4000-efficient 旋转蒸发仪使用规则: (1)科学使用,保证导管畅通清洁,避免堵塞。 (2)使用结束时应先通气保持内外压力平衡后再关闭抽滤器,以免发生倒吸。 5. SHB-D 微型循环水真空泵使用规则: (1)使用前保证水槽内水位没过抽水管。 (2)定期换水,以免水污染堵塞水管。 6. 超声波清洗器使用规则: (1)注意容器里水不宜太满或过少。 (2)定期更换水。 7. ZF-2 型三用紫外分析仪: (1)保持灯管清洁、干燥。 (2)使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以免损坏仪器。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规则细则 35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近红外仪器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实验之前先用液氮冷却(灌液氮时注意防止液氮溅出冻伤皮肤) ,大约 20 分钟以后再开主机电源。自检结束后(红灯变为绿灯),再打开激光器电源开关。 实验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是否还有液氮并及时补灌(大约每两小时灌一次) 。 2.测量固体样品时,激光器的功率不应太高,以免破坏样品引起意外事故。 3.测量液体样品时必须保持样品池外表面干燥。 4.对于有挥发性的样品,作实验之前应将其严格密封。 5.不得随意更改实验系统的参数设置。 6.做完实验后,样品要及时撤出样品室,并清理实验残余物。 7.实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和公司联系。 8.关机时,先关闭激光器,再关闭主机。 9.做好实验记录。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紫外—可见拉曼仪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36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开机顺序: (1)打开主机电源; (2)计算机电源; (3)显微镜电源; (4)激光器电源: ①可见激光器:打开控制模块电源开关;打开控制模块钥匙;打开功率显 示模块钥匙。 ②紫外激光器:直接打开其电源开关。 2.一定要等自检完成(大约 10 分钟)再做其他操作,不能取消自检。 3.使用显微镜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镜头,有挥发性的样品应将其密封,防止 污染镜头。 4.做实验时要锁好主机侧盖。 5.不要随便更改系统的参数。 6.关于变温拉曼仪注意事项: (1)确认样品没有挥发性,以免污染整个样品台; (2)显微镜用 50 倍长焦专用变温镜头; (3)安装样品台时要注意接口的对应,避免接错接口; (4)实验过程中时刻注意变温控制仪,避免因液氮导管堵塞对仪器造成损 坏; (5)变温范围为零下 173 摄氏度到 300 摄氏度,不要超出变温量程; (6)及时清理变温台外的冻冰。 7.实验结束后要关机,注意顺序: 37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关闭计算机; (2)主机电源; (3)显微镜电源; (4)关闭激光器电源: ①将功率显示器上开关扳到 stand by 状态,然后关闭钥匙开关。 ②关闭激光器控制模块上的钥匙开关,激光器散热风扇继续运转。 ③等待大约 10 分钟,用手试一下激光器风扇上方,如果没有明显的热 感,可关闭控制模块的电源开关。 8.保持仪器的清洁。 9.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荧光光谱仪使用规则 38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开关机顺序:先开冷却风扇(下方的开关),再开 Xe 灯,然后打开控制器 和计算机;关机顺序相反,先关计算机和控制器,再关 Xe 灯,最后 Xe 灯充分冷 却时再关风扇。 2.开连续 Xe 灯前,必须确定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控制器灯设备的电 源处于关闭位置。关 Xe 灯前,必须先关闭所有设备的电源,否则,开、关 Xe 灯 时产生的尖峰电脉冲会损坏上述设备。 3.测量液体样品时,必须保持样品池外表面干燥。 4.对于有挥发性的样品,做实验之前应将其严格密闭。 5.做完实验后。样品要及时撤出样品室,并清理实验残余。 6.做好实验记录。 7.实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39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开关机顺序:开启电脑,再开分光光度计电源,然后打开软件(UVPC)自 动进入自检;关机顺序相反。 2.将相应的溶剂放入参考样品池(西),将待测样品放入测量样品池(东)。 点击 start 键进行测量。 3. 在保存数据前可先按 save 键,存入 channel;最后用 save as 将各 channel 存入相应目录。在测量过程中,如要删除某一图像,可打开 channel 界 面,选中该 channel 后点 eras。 4.测量样品时,必须保持样品池外表面干燥。 5.对于有挥发性的样品,做实验之前应将其严格密闭。 6.做完实验后,样品要及时撤出样品室,并清理实验残余。 7.做好实验记录。 8.实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准分子激光器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40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激光机采用冷却水循环系统。开机前一定要确保冷却水循环系统的正常工 作然后才能启动机器电源。要保持电源的输入、输出的各个插头保持良好的接触。 2.激光设备操作人员及做实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激光防护知识,在激光出 光以前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激光器工作期间任何实验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用 眼睛直视激光束,防止光束对人眼睛造成损伤。 3.首先将冷水机和激光器电源线连接好,此时冷水机操作面板上温度窗口显 示出循环水的温度。 4.按下冷水机操作板上“开关”键,循环水开始工作,由“设定”键按所需 水温进行设定,水温保持在 5-15℃±2(夏季为防止激光腔内凝结水珠,温度保 持在 13℃±2)。 5.确认激光输出口处于关闭状态,保证无激光从窗口输出。旋转激光器尾部 红色电源的旋 钮(MAINS)到 ‘ON’状态,5 秒钟后,旋转白色旋钮(KEY SWITCH)开关处于‘ON’状态。 6.在液晶显示操作板上,将电压调制到阈值电压(18KV),使激光输出能量 为最低值,然后打开窗口进行光路调整。 7.光路调整好后,根据实验要求在液晶显示操作板上对能量、脉冲频率等参 数进行调整,直至达到所需要求。 8.确认激光输出口处于关闭状态,保证无激光从窗口输出。旋转白色旋钮 (KEY SWITCH)开关处于‘OFF’状态,5 秒钟后旋转激光器尾部红色电源的旋钮 (MAINS)到‘OFF’状态,拔出钥匙。 9.5 分钟后再关掉冷水机电源。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41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分子模拟工作站使用规则 一、工作站使用注意事项: 1.工作站主机严禁常开常关,否则有损其性能。只有在长期不用的情况下, 42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才可关机。 2.模拟的分子数较多时,主机可能要连续工作几个小时甚至几天,这时一定 要保证主机箱的通风良好和 CPU 的温度适宜,尤其是在夏季,主机工作时一定要 打开空调,严防因 CPU 的温度过高引起死机或毁坏主板等事件发生。 3.工作站是多用户系统,每次完成自己的工作后都要及时保存数据和注销, 方便其他的用户使用。 4.建议每个用户为自己设一个密码。 5.工作站一旁的 PC 机为传输数据使用,严防病毒,及时做好杀毒工作。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原子力显微镜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开机前先将气瓶打开,再开稳压电源、计算机、控制器、照明电源。 43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2.如果针尖与样品间距离很大,可以手动进针;如果距离较近,最好采用自 动进针。 3.每次换样品时,应将平台降低,以免损坏针尖。 4.避免太阳光直射到原子力显微镜上。 5.做完实验后,样品要及时撤出样品台,并清理实验残余物。 6.做好实验记录。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YAG 脉冲调 Q 激光器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激光机采用冷却水循环系统。开机前一定要确保冷却水循环系统的正常工 44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作,然后才能启动机器电源。要保持电源的输入,输出的各个插头保持良好的接 触。 2.激光设备操作人员及做实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激光防护知识,在激光出 光以前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激光器工作期间任何实验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用 眼睛直视激光束,防止光束对人眼睛造成损伤。 3.首先将冷水机和激光器电源线连接好,此时冷水机操作面板上温度窗口显 示出循环水的温度。 4.按下冷水机操作板上“开关”键,循环水开始工作,由“设定”键按所需 水温进行设定,水温保持在 18-20℃±2(夏季为防止激光腔内凝结水珠,温度 保持在 20℃±2)。 5.确认电源面板‘Q-SWHV’中的‘OFF’键处于按下状态,以保证无激光输 出。打开电源的钥匙开关到‘ON’状态,5 秒钟后,按下“预燃”(SIMMER)开关。 6.按下“工作”(WORK) 键,调节电压预定值按钮(CHARGE VOLTADJ)到所需 电压。调好以后,再按下工作按钮‘ON’有激光输出。 7.若更换重复频率,应首先按下‘HV’键,保持无激光输出,然后再按下 所需要的频率键后,再按下工作按钮‘ON’ ,有激光输出。 8 . 在 ‘ WORK ’ 保 持 按 下 状 态 时 , 把 电 压 调 至 低 于 300V , 然 后 按 起 ‘SIMJER’。 9.5 秒钟后,关掉电源总开关,拔出钥匙。 10.2 分钟后再关掉冷水机电源。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45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 自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纳米材料制备室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做实验之前打开通风设备,特别是使用挥发性有毒药品时,保证室内通风 46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良好。 2.直流稳压电源使用前,电流和电压调节旋钮务必归零,确保正负鳄鱼夹分 开防止短路。 3.电源工作时,严禁超出该仪器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 4.恒温水浴箱工作前确认箱内有适当的水位,严禁无水的情况下开启电源。 5.不得擅自更改实验系统的参数设置。 6.做完实验后,要及时清理实验中心残余。 7.做好实验记录。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纳米功能超薄膜检测系统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做实验之前仔细检查,确保各个电路插头接触良好,实验过程如出现异常, 47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立即切断总电源,及时上报。 2.液氮冷却杜瓦瓶使用前检查其密闭性能,注入液氮前务必抽真空,真空度 保持在 10Pa 以下。 3.使用低温控温系统时,应注意升温速度不可过快,升温速率保持在 5℃/min 以下。 4.在使用电极制备工具过程中,应穿戴实验服避免高温部件烧坏衣物或烫伤 皮肤。 5.不得擅自更改实验系统的参数设置。 6.做完实验后,要及时清理实验中心残余。 7.做好实验记录。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扫描电子显微镜(SEM)使用规则 一、 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开机顺序: 48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 打开电源总阀。 (2) 打开稳压器电源,电压保持在 110V 左右。 (3) 将 SEM 控制面板钥匙置于 START,等待约 2S 松开手。 (4) 等待约 10S,打开计算机,运行程序。 (5) 关机时按相反顺序进行。 2.开关样品室门时保证 Z 轴在 35 以上,以免损伤物镜。 3.取放样品时应戴干净塑料手套,避免将油污带入样品室。 4.与电镜保持距离,低声说话,防止震动产生干扰。 5. 实验结束时,做好详细记录;拆除样品,保持样品台干净;出现问题及时 处理。 6.严禁屋内吃东西。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真空蒸镀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 操作真空蒸镀的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其他人严禁擅自操作。 49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2. 开分子泵之前,一定要开冷却水。要实行仪器的安全使用。 3. 如需使用该系统,事先必须由本人向仪器管理员提出申请,详细说明所制 备样品的种类,性能以及所需要的实验参数。 4. 实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仪器负责人联系,采取相应措施,禁止私自处 理。事后认真属实地分析事故原因,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出现。 5. 实验完毕后,要把真空腔内压强抽到 2 帕以下。关闭好仪器,并做下仪器 使用记录。 6. 实验样品应及时撤走,清理干净残留物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自 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蔡司显微镜使用规则 一、 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 开机顺序: 50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1)打开显示器电源; (2)打开计算机主机电源; (3)打开显微镜电源。 2. 观测样品需要调整物距,先用粗调旋钮调节,接近样品时要用微调旋钮 调节。 3. 每次换样品时,应该降低平台,以避免损坏物镜镜头。 4. 样品若有挥发性,要先经过处理后观测,应注意防止污染镜头。 5. 做完实验后,样品要及时撤出样品台,并清理实验残余,保持仪器的清 洁。 6. 做好实验记录。 7. 实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 仪器对外使用的规则: 1. 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 外单位人员来我们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两天预约。 3. 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 自进行实验操作。 4. 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模拟计算服务器使用规则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检查电源线是否插好,以确保安全问题,不使用时,拔掉服务器机柜总 51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电源插头。 2. 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服务器,并对机柜的内的插头进行调整、乱插。 3. 使用者只可以在服务器进行计算需要的操作,例如:建模、软件等操作, 使用完后,由管理人员进行开关机。使用者没有开关机的权利,由于服务器不等 同于普通电脑,需要专人来维护。 4. 使用者在计算时,服务器出现异常情况,例如:死机、蓝屏等问题,要 联系管理员,等待管理员处理,千万不要擅自处理,特别是像普通计算机那样强 行关电源,这对服务器损害非常大。如有此现象,要严肃处理。 5. 使用者要告诉管理员使用什么软件,什么操作系统,这样管理员会给你 打开相应的服务器,尽量避免同时使用两台服务器。 6. 不能使用 U 盘,不允许私自安装非相关软件,例如:游戏等。 7. 做好记录工作。 8. 清洁服务器时,使用干净的干抹布,不能用湿抹布。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 自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52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眼动仪操作规程 一、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 开机前检查设备连接情况,特别是硬件锁是否插好; 53 初等教育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 2. 先开总电源,再开主机,最后开被试机; 3. 主试机默认的系统是 Elink2,如果做眼动实验直接确定,如果要做文件 处理,选择 Win9x/2000/XP 项目后进入 Windows 系统; 4. 先取下头盔镜头盖,将旋钮调大,然后戴在被试头上,先调试头顶的旋 钮,然后调试头后的旋钮,至紧固后放送半圈; 5. 调试座椅高度,使之适合被试身高; 6. 眼动摄象头的调整,应轻轻地转动支架和旋钮,不得强行钮动; 7. 进入系统选择有关命令进行操作; 8. 实验完毕后,先将头盔取下,轻轻放在头模上,然后盖上镜头盖; 9. 先关闭系统,再关电源。 10. 检查整个系统后再离开。 二、仪器对外使用规则: 1.本实验中心为开放实验中心,欢迎友好单位合作交流。 2.外单位人员来我实验中心做实验,应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必须由本实验中心人员陪同,未经允许不准擅 自进行实验操作。 4.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