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景德镇陶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院: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学 院 年 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 班 民 族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专 业 在校联系电话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A.家庭经济一般困 难 □ 民 主 评 议 推 荐 档 次 B.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 陈 述 理 由 C.家庭经济特殊困 难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 定 决 定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 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 院(系) 整为 。 意见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 生资助 管理机 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加盖部门公章)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