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doc
授 课 计 划 2016— 2017 学年 第二学期 学 院: 政法学院 课程名称: 中国法制史 课程编码: 07A1204S 课程类别: 专业基础课 计划学时/实际学时:32/32 学 分: (理论:32 2 授课时间: 周六 5-8 节(1-9 周) 授课地点: 1J106 教 学 班: 双法 1601-1603 授课教师: 填报日期: 程方 2017 年 3 月 2 日 实验:0) 中国法制史课程授课计划 一、课程内容简介与教学目的 (一)课程内容简介 中国法制史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是我院法学本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本课程 综合运用各种资料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活动和立法 成果;学习各个时期的具体的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阐释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宏观法制状况; 并对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加以介绍。 本课程内容分为导论、夏商的法律制度、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秦代的法律制度、汉代的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辽金元时 期的法律制度、明代的法律制度、清代的法律制度、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 府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 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等部分。 (二)教学目的 1.通过本课程教学,要使学生深刻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内容,熟悉各个时期的立法和司法活动, 对立法与司法的联系、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制的整体社会效益等形成清晰的认识,达到真正了解 法律制度产生、演变的动因的效果;并对法律的儒家化给予充分的重视;使学生明确学习中国法 制史的重大意义,做到古为今用,以史为鉴。 2.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讲述,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并 且使学生在全面掌握中国法制史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着重把握重难点内容,从而为学生以 后的学习和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要求及教学活动项目 (一)课程要求 1.本课程学习采用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分为课前预习、课堂教学和课后复习 三个环节。在课前预习环节中,学生应当认真阅读教材相应部分和有关资料,基本掌握所涉及的 识记性知识。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着重讲解相关理论和重难点内容,补充讲解教材未涉及的重要 内容和材料,并以问答、讨论的方式结合案例、考研真题等进行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在课后复 习的环节中,学生应结合练习题和思考题及时巩固并更深刻理解所学知识,发现困惑的地方应及 时与老师探讨并解决。 2.严格学习纪律。对于旷课、迟到、不守纪律的学生,以及学术论文剽窃他人成果的造假学 生,酌情给予减少甚至取消平时成绩的处罚;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严格遵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处 理。 (二)教学活动项目及学时分配 1.本课程共 32 学时,全部为理论教学。 2.每次课程进行中会依课程内容随时进行提问,以考察学习情况。每月进行一两次的课堂讨 论,包括案例分析、材料阅读和理论探讨等内容。 3.每周课程结束时,布置相应练习题和思考题。期中书面作业为一篇学术论文,内容应为中 国法制史方面的理论或热点问题,于第 10 周统一上交。 4.不安排集中的考前答疑,若有问题应在平时及时提出并解决。 三、成绩考核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本课程拟以闭卷考试方式结课,采用百分制,其中平时成绩占 20%,期 末论文占 80%。 (一)平时成绩 满分 100 分,主要包括出勤率、课堂问答、讨论以及期中论文,共占总成绩的 20%。 (二)期末考试成绩 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80%。 (三)最终成绩 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满分 100 分。平时成绩占 20 分,期末考试成绩占 80 分。 四、教材及参考资料 (一)教材 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二)参考书目 张晋藩主编, 《中国法制通史》 (十卷本) ,法律出版社,1999 年。 马小红、姜晓敏著, 《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年。 程树德著,《九朝律考》,商务印书馆版,2003 年。 张晋藩著,《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 冯卓慧、胡留元著, 《西周法制史》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年。 曹旅宁著,《秦律新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 钱大群著,《唐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 年。 赵晓耕著,《宋代法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 怀效锋著,《明清法制初探》,法律出版社,1999 年。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 五、教师联系方式及答疑要求 联系电话:13287780815 电子邮箱:chengf@aliyun.com 答疑:课前课后答疑;为同学们设置专门邮箱,通过电子信箱答疑。 六、课程教学计划安排 第1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总 论 一、中国法制史的内涵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 三、中国法制史的研究现状 四、中华法系的内容和特点 五、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定义、意义,掌握中国法制产生、发展变化的大致线 索,把握学习法制史的方法和明确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2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 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 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 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 四、中国古代“刑”、 “法”、 “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 第二节 夏代的法律制度 一、 “天讨” 、“天罚”的神权法思想 二、夏代的《禹刑》 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 四、夏代的监狱 第三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 二、 《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三、主要罪名及刑名 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 五、商代的司法制度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 一、“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 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 第二节 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 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 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 三、礼与刑的关系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 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 第四节 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 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 第五节 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 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 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了解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了解和掌握夏、商的立法制度、刑事法制、 民事法制和司法制度。使学生们掌握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演变特点,了解和掌握 礼治的内容和基本特征,掌握西周时期婚姻法的内容。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3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与儒、法学派的主要法律思想 一、春秋以后的社会变迁及其影响 二、儒家学派及其主要法律思想 三、法家学派及其主要法律思想 第二节 春秋末期的“铸刑鼎”事件 一、春秋末期的“铸刑鼎”事件 二、春秋时期“铸刑鼎”公布法律的历史意义 第三节 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及《法经》 一、战国时期法制发展概况 二、《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第四节 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制的发展 一、商鞅变法的主要过程和主要内容 二、商鞅变法对秦国法制的影响及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统一后秦代法制发展概况 一、秦代法制的指导思想 二、睡虎地秦墓竹简与秦代主要法律形式 三、秦代法制的基本特色 第二节 秦代的行政法律规范 一、主要行政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秦代的刑事法律 一、主要罪名 二、刑罚体制 三、刑法原则 第四节 秦代的民事、经济法律规范 一、主要民事制度 二、主要经济法律规范 第五节 秦代的司法诉讼制度 一、秦代的司法机关 二、主要诉讼制度 三、秦代的监察制度及其影响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掌握诸子百家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了解战国时期的成文法运动,熟悉各 国的变法内容和意义。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秦朝的立法制度、刑事法制、民事法 制和司法制度,了解秦朝法律形式的多样化。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4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五章 汉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汉代法律指导思想的变化 一、汉初的政治形势与黄老学派“无为而治”的思想 二、“独尊儒术”的原因与过程 三、法律的“儒家化”及其影响 第二节 两汉的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一、汉初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二、东汉对西汉法律的继承与改造 三、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第三节 汉代的刑法制度及刑罚改革 一、汉代对秦代刑法的继承与发展 二、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 三、法律原则的发展 第四节 汉代的行政、民事、经济制度 一、行政制度 二、民事制度 三、经济制度 第五节 汉代的司法制度 一、主要司法机关 二、具体诉讼制度 三、春秋决狱 四、秋冬行刑 五、录囚制度 六、监察制度的发展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概况 一、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二、法律形式的发展 第二节 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 一、律学的发展与法典结构的变化及立法技术的提高 二、世族门阀特权的法律化 三、“重罪十条”的确立及其影响 四、“五服制罪”原则及“存留养亲”制度的形成 五、刑罚制度的发展 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沿革与变化 二、诉讼制度的发展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汉代立法指导思想,了解两汉的立法概况,掌握两汉法律形 式。使学生们掌握西晋、北齐时期的主要立法、三国西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和 法典体例的变化。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5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七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代法制概况 一、隋代的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二、隋代的司法状况及隋代法制的历史教训 第二节 唐代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一、唐初立法指导思想 二、唐代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三、唐代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第三节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 一、《唐律疏议》的体例结构 二、《名例律》的主要内容 三、《唐律疏议》其他各篇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唐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一、维护皇权、特权及等级秩序 二、维护宗法伦理道德 三、维护小农经济 四、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 第五节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一、唐律的主要特点 二、唐律的历史地位 第六节 唐代的主要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主要诉讼审判制度 三、监察制度 第八章 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宋代法律制度 一、两宋的法律思想 二、宋代主要立法及法律形式 三、宋代法律内容的主要发展变化 四、宋代司法制度 第二节 辽金两代立法概况及法制特点 一、辽代的立法概况及特点 二、金代的立法概况及特点 第三节 元代法律制度 一、元代法制沿革及特点 二、元代法律的主要内容特点 三、元代的司法制度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了解隋朝的立法概况及其隋改进司法的措施,了解隋《开皇律》的主要 内容与历史地位,掌握《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地位。使学生们 掌握宋朝的立法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司法机关的变化,了解宋朝民事法律制度 和辽金的法制概况,掌握《宋刑统》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6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九章 明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明代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立法思想 二、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第二节 明代法律内容的发展及其特点 一、明代行政立法 二、明代刑事立法的发展 三、强化对经济的法律调控 四、民事法规的发展 第三节 明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变化 一、司法机构的特点 二、诉讼制度的特点 三、各种会审制度的发展 第十章 清代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代立法概况 一、清入关以前的法律概况 二、清代立法思想与主要立法 第二节 清律的主要发展变化 一、行政立法:进一步强化对国家机构的管理 二、刑事立法:继续强化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 三、民事经济立法的发展 四、旗人特权的法律化 第三节 清代的司法诉讼制度 一、清代的司法机关 二、清代会审制度的发展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了解和掌握明朝的立法活动、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 掌握《大明律》体例的变化和《大诰》的内容。使学生们掌握清朝的立法制度、 刑事法制和司法制度,了解清朝的民事立法。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7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十一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清末法制变革概况 一、清末变法的社会背景 二、清末法律变革的指导思想 三、清末变法的经过 第二节 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内容 一、清末的“预备立宪” 二、“官制改革”与单行行政法规 三、清末刑律的修订 四、清末民商律的修订 第三节 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 一、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 二、清末司法制度的改革 第四节 变法修律的特点及影响 第十二章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思想与主要立法活动 一、社会背景与孙中山的主要立法思想 二、湖北军政府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 三、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内容 第二节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掌握清末的宪法性法律、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司法制度,了解“预备 立宪”的性质和过程,掌握《钦定宪法大纲》的内容,掌握清末的立法指导思想 及修律活动与所订新律的主要内容。使学生们掌握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宪法 性法律和司法制度,掌握孙中山的立法思想。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 第8周 学时:4 授课内容: 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社会背景与立法概况 一、社会背景与立法思想 二、制宪过程与主要宪法文件 三、部门法律的修订 第二节 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三、狱政制度 第十四章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与“六法全书”体系 一、立法概况 二、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 第二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法律内容 一、宪法性文件及其内容 二、行政法律制度 三、《中华民国民法》与商事法规 四、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 五、《中华民国刑法》与刑事特别法规 第三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普通法院诉讼审判制度 三、特务机构及其活动 第十五章 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和政权组织 二、土地法规的制定 三、刑事法规的制定 四、劳动立法 五、婚姻法规的制定 六、新型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和政权组织 二、抗日根据地政府的立法特点及主要立法 三、司法制度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和民主政权的建设 二、“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三、民事和经济立法 四、劳动立法的特点 五、婚姻、继承立法 六、刑事法律规范 七、司法制度 目的要求:使学生们了解北洋政府的宪法性法律和宪法、刑事立法、民事立法。使学生们了 解南京国民政府立法的特点,了解南京国民政府的约法、宪法,掌握“五五宪草” 的内容和性质,掌握六法体系的内容。使学生们掌握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制度、 宪法性法律和其他立法和司法制度。 授课方式: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其它说明:学生课下收集相关内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