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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 教务动态 - 音乐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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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海师教函〔2016〕73 号 关于做好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 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 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做好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做到“五到位”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五 到位”,即:教学环境准备到位、教职员工返校到位、学生返校 到位、教材到位、教学任务通知到位。 (一)落实教学环境及设施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 年暑期,教务处联合 后勤处开展了公共教室装修改造及教学设施全面检修更换工作。 2016 年 9 月 1 日前,教务处将联合后勤处对全校公共教室教学 环境及设施进行再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也应全面落实教学环境及设施的准备工 作,对专业教室、实验室、教学场馆等教学环境及设施进行严格 自查,并整理收集填写专业教室信息表、整理核对专业实验室信 息表。 (附件 1:专业教室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 2:专业实验室 基本信息统计表),并将专业教室基本信息统计表、专业教室课 程表、专业实验室基本信息一览表、专业实验室课程安排表(纸 质与电子版)于第 1 周周五(9 月 9 日)前报送教务处(董老师 40228168@qq.com)备案。 (二)落实教职员工返校到位情况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学院教师返校情况,及时了解外聘教师 和各学院互开课的教师的返校情况, 确保开学初教师能按时上课。 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各学院要在尽量不影响第一周正常上 课的情况下安排其他在岗教师代课, 否则须办理调停课相关手续, 并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与学生。各学院根据教师返校情况如实填 写 “附件 3: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返校报到情况统计 表”,并于 9 月 2 日下午 17:30 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相关部门落实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教室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提前做好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准备工作,按新 学期课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做好设备及场地维护工作,按 时开、关门,不得私自将教室及教学场地安排他用。 (三)落实学生返校到位情况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生返校报名注册情况,督促学生带教材 按时上课,并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如实填写“附件 4:2016-2017 学 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统计时间截止至 9 月 4 日下午 14:00,并于 9 月 4 日下午 16:00 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落实教材到位情况 教材管理人员要及时跟踪教材到位情况,如有教材未到或错 订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任课教师领取教材时间:9 月 2 日,地点:龙昆南校区教材书库;9 月 3 日南校区学生领取教 材,9 月 4 日桂林洋校区学生领取教材(注:学生在所属校区教 材书库领取教材)。各学院务必将教材领取通知下发至各任课教 师和学生,并督促他们及时领取教材。 (五)落实教职员工工作任务通知到位情况 各学院在开学前向教师和学生发放课程表(以教务系统为 准),教务处向教室管理中心提供新学期教室课程安排表(各学 院管理的教室及机房由各学院提供)。如放假期间个别教师课表 有所变动,各学院在开课前须重新将本学期课表核准、并发放到 教师和学生手中。各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个人课表,注意上课的 时间和地点,如有冲突务必及时进行调整;如有实验课、技能课 因场地原因不能按时开放的,要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尚未安排任 课教师的课程开课前一定要落实好任课教师,以保证开学初教学 工作正常运行。开学第一周教务系统调课功能关闭,原则上不允 许在教务系统中调整课程。 为了保证师生及教学管理人员从网上获取准确的上课信息, 各学院如对课表信息进行调整(第一周除外),务必通知相关教师、 学生以及管理人员。 二、组织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保证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一)检查课堂教学运行情况 教务处将成立开学初教学检查小组,组织教学督导、职能部 门等对开学初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每天 对本院承担的课程(含公共课及公选课)及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 查,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到位情况、教学准备情况、教材到位、 学生到位、学生携带教材情况、教室设施和卫生情况及其他教学 异常情况,特别是师生的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并认真填写“附 件 5: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登记表”,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将当天的检查情况公布在本学 院网页上,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第一周每天 17:00 前报送电子 版到 372530249@qq.com)。 (二)检查成绩管理情况 1.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学校网页的“教务在线”查询上学 期的课程成绩。各学院教务办要认真核查上学期开课课程(含公 共课、专业课、实验课、实践课)成绩登录系统情况,确保全部 课程成绩准确无误进入正方系统。各学院向全体师生通报上学期 期末考试作弊、违纪学生名单。 2.做好成绩单审核工作。第 3 周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教务 办人员对上学期报送的成绩单进行全面检查,对成绩报送问题进 行及时整改。 3.做好成绩查询与变更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上网查询成 绩,如有成绩错登、漏登,需要变更的,请在第 5 周周五(10 月 7 日)之前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提出“附件 6:海南师范大学课 程成绩变更申请表”,并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供变更依据(试卷、 成绩单) 。逾期不再受理,第 6 周集中处理成绩变更事宜。 4.课程考核方案须在第一次课向学生公布,有成绩比例调整 的,由教师本人向课程归属学院申请,学院审批后即可在教务系 统中调整,调整时间截止至第 3 周周五(9 月 23 日),逾期将关 闭系统,不再受理成绩比例调整。 (三)检查学生选课情况 1.检查课程补选课。各学院督促学生查看本学期的课程表, 凡学生所选的专业选修课程没有出现在其课程表中的,表明选课 未成功,则学院应安排人员在正方教务系统中给学生补选课。对 于全校公选课,在校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开学第一周在教务在 线进行补选,逾期不再受理。 2.组织学生修读跨年级、跨专业课程的选修工作。各学院 组织修读跨年级、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做好选课申请工作,要 求学生根据个人申请情况,填写“附件 7: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学 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 8: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跨年级 选修课程申请表”,于第 3 周周五(9 月 23 日)前统一汇总后送 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批(要求有汇总统计表),逾期不再受理。 三、切实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确保教学正常有序运行 (一)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各学院在落实学生返校的基础上,及时通知本学期休学到 期需要复学的学生返校并填写复学申请及审批表(附件 9)办理 复学手续,需要继续休学的,办理二次休学手续。因特殊情况需 要休学、退学的学生填写休学、退学申请及审批表(附件 10、11) 办理休、退学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学籍异动而造成的学籍问题, 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开学初将对 2014 级在校生进行毕业信息电子图像采集, 具体拍摄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学生 做好准备,按时参加拍照。 (二)组织落实开学初补考工作 根据《关于明确重修考试、补考等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海 师教务〔2014〕114 号文件精神,学校在开学前三周组织补考工 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海师教函〔2016〕70 号文件《关于做好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优质线上教学资源遴选工作 上学期,学校引进智慧树网优质课程资源在《思想道德修养 与法律基础》《国防教育》等 8 门课程中进行“混合式”课程教 学改革试点,效果良好。本学年,学校已购买智慧树网优质课程 资源的年使用权,除供部分公共课教学改革使用外,各学院均可 根据专业课程的需要进行遴选,将优质的线上教学资源引进到课 堂教育中(课程名单详见“附件 12:智慧树网 2016 年秋冬学期 共享课程目录”,遴选中的课程名单请于第 1 周周五(9 月 9 日) 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资源建设科。 各学院要鼓励本院教师最大化地利用智慧树网优质课程资 源,积极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实现在线教育与课堂教育并举, 从而更好地推进我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工程”项目的实 施。 (四)组织开展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工作 Commented [l1]: 这个文件成文了吗?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工作,促进课 程教学模式及考核方式改革与创新,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水 平,学校将组织开展 2015-2016 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及试卷 复查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全面安排实践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环境设备正常使用 1.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的安排,提前做好 2016-2017 学 年度第一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规划,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实习(见 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见习)等,落实组织机构、实践内 容及要求等,应保证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前及时上报。 2.为了保证开学初各类教务管理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 时解决,各学院针对正方系统所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上报时请 将问题类别、出现问题的基本信息(截图并说明操作的菜单路径 详细信息)、相关账号等信息填写清楚。截止时间为第 2 周周五 (9 月 16 日前)。 (六)做好交换生组织及管理工作 1.返校交换生复学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 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规定,2016 年秋 季返校校际交换学生应在返校后第 1 周内持“附件 13:海南师 范大学出国(境)学习本科生返校报到表”及出国(境)学习总 结(2000 字以内)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在返校后第 1 周周二(9 月 6 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上交到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学生自行办 理后续复学手续。 2.交换生预选课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 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 为了更加规范的管理本科国际交流学生在外课程认定及返校后 学分转换办法,2016 年秋季校际交流学生应在对方院校开学第 1 周内进行选课,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 14:海南师范大学本科 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预转换申请表”,并上 Commented [l2]: 小标题与内容似乎有点不对 应 交学院教务办,经学院审核同意,开学第 2 周周二(9 月 13 日) 之前报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审批。 3. 返校交换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根据《海南师范 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 行)》文件的规定,2016 年秋季返校校际交换学生,在办理完复 学手续后的 3 周内由学生本人填写“附件 15:海南师范大学本 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经学 院审核同意,开学第 4 周周二(9 月 27 日)之前报教务处国际 教育科审批。 4.假期研修生学分转换工作。参加 2016 年暑假香港理工大 研修项目的学生,应在开学第 1 周内上交项目研修学习总结 (2000 字以内),并在第 1 周周二(9 月 6 日)之前由学院统一 上交到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同时,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填写 “附件 15: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 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开学第 4 周周二(9 月 27 日)之前报教务处国际教育科审批。 (七)做好学分申请及学分转换工作 1.凡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仅限 13 级学生),填写“附件 16: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 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于第 3 周周五(9 月 23 日)前统一汇总 后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14、15 级学生按 照《关于做好第二课堂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 〔2015〕153 号)文件执行,各学院于第 6 周周二(10 月 11 号) 前统一将“附件 17:海南师范大学***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汇 总表”交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2. 凡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填写“附件 18:海南师范大学 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各学院教务办,各 学院于第 3 周周五(9 月 23 日)前统一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研 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Commented [l3]: 是不是该是暑假 (八)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教务管理工作效 率 1.各学院要收集和整理任课教师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进度 表“附件 19: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进度表”,并于第 3 周周五 (9 月 23 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备案(要求:报送电子版即可)。 2.各学院要统计上学期任课教师听课节数,于第 3 周周五 (9 月 23 日)前将“附件 20:海南师范大学教师听课情况汇总 表”送教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3.认真做好上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学院教务 办要汇总上学期学院教学委员会及教学督导组评价结果,于第 3 周周五(9 月 23 日)前将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报送教 务处教研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 4.认真做好上学期试卷归档整理工作,迎接校内检查。各学 院须在第 2 周前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教务处 将于第三周组织人员进行试卷复查。 5.认真做好各类教学文件整理归档工作,提高教务管理效率。 教务处各科室、各学院教务办应认真整理上学期的各类教学管理 文件,并归档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其他相关工作 (一)桂林洋校区校车 9 月 2-4 日 南校区→桂林洋校区 08:00;14:30 桂林洋校区→南校区 11:30;17:30 南校区→桂林洋校区 07:00;07:30;09:00; 13:30;15:30;18:30 正常上课 时间 桂林洋校区→南校区 09:55;11:55;16:35; 17:45;18:20;22:30 【往程路线安排】龙昆南路→红城湖路→海府路→国兴大道→桂 林洋农场→海涛大道。 【往程途中上落点】龙昆南校区田家炳书院大门前发车,校大门 口、红城湖路水工大厦前公交车站、红城湖路省委党校对面公交 站、国兴大道省图书馆大门前、桂林洋校区化工楼路口、信息楼 前、外语楼。 【返程途中上落点】桂林洋校区教工招待所楼前发车,信息楼前、 化工楼路口、国兴大道大润发公交站、红城湖路省委党校公交站、 红城湖路省烟草公司公交站。 (二)“双创”及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安排 为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双创”工作,进一步 提高全体师生文明素养,提升校园文明层次,根据《关于开展文 明校园专项创建工作的通知》(海师党办〔2016〕5 号)、《海 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礼仪规范的通知》(海师办 〔2015〕67 号)、《海南师范大学关于重申加强课堂教学规范 和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海师办〔2013〕42 号)及《关 于做好课堂秩序及教室(含实验室)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海 师教函〔2016〕35 号)相关文件要求,教务处以及有专业教室 或专业实验室管理任务的学院要做好本单位分管的教学场地教 学基本设备的调试、检查易耗品的配备工作、做好公共教学场所 文明行为督查、课堂秩序检查、教室内外卫生检查等工作,严格 按照教室使用“六不得”和课堂学习“六不准”整治教室、实验 室秩序和内外卫生。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教务处协调处理,确 保 9 月 5 日正式上课时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校历安排 本学期课程教学执行周共 19 周。考查课程在第 17 周结束, 第 18 周停课,第 19 周考试。(详见附件 21:海南师范大学 2016 -2017 学年度校历) (四)开学初需报送材料 本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随电子文件同时发放。请各学院 根据相关要求,按照时间安排一次性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受理, 同时原则上不受理教师或学生个人材料上报。各学院报送材料详 细安排见下表。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学院报送材料时间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截止时间 科室 1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专业教室基本信息统计表 第 1 周周五前 实践与实验管理 科 2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专业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 第 1 周周五前 实践与实验管理 科 3 智慧树网 2016 年秋冬学期共享课程目录 第 1 周周五前 教学资源 建设科 4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5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6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登记表 7 海南师范大学出国(境)学习本科生返校报到表 8 出国(境)学习总结(2000 字以内) 第 1 周周二 国际教育科 9 研修生假期研修学习总结 (9 月 6 日) 国际教育科 10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系统问题解决上报信息表 11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 预转换申请表 12 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申请表 13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14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进度表 15 海南师范大学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16 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17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18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 转换申请表 19 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变更申请表 20 海南师范大学***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汇总表 9月2日 下午 17:30 9月4日 下午 16:00 第 1 周每天 下午 17:00 教务科 教务科 教务科 国际教育科 实践与实验管理科 第 2 周周二 (9 月 13 日) 第 3 周周五 (9 月 23 日) 第 4 周周二 (9 月 27 日) 第 5 周周五 (10 月 7 日) 第 6 周周二 (10 月 11 日) 国际教育科 教务科 教务科 教研科 教研科 教研科 教研科 国际教育科 学籍科 教研科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 2016-2017(一)专业教室基本作息统计 表 2.海南师范大学 2016-2017(一)专业实验室基本信息统 计表 3.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4.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表 5.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登记表 6.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变更申请表 7.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 8.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跨年级选修课程申请表 9.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复学申请及审批表 10.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休学申请及审批表 11.海南师范大学学生退学申请及审批表 12.智慧树网 2016 年秋冬学期共享课程目录 13.海南师范大学出国(境)学习本科生返校报到表 14.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 学分预转换申请表 15.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 学分转换申请表 16.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17.海南师范大学***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汇总表 18.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19.海南师范大学 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进 度表 20.海师师范大学***学院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21.海南师范大学 2016-2017 学年度校历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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