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上财学﹝2010﹞2号.docx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上财学﹝2010﹞2 号 一、指导思想 (一)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在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是硕士研究生评定奖学金、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组织实施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研究生关注的工作,必须坚 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组织领导 (1)各院(系、所)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由分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 记)、分管院长(系主任、所长)任正副组长,吸收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 生秘书等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审批和复查 等。 (2)对于研究生人数较多的院(系、所),在测评年级中成立以学生为主体 的测评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分党委(总支)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辅 导员任副组长,每班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代表一名。学生代表必须由敢于坚持原 则、办事公道、了解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的同学担任。 (二)具体实施步骤 (1)思想动员。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参加测评的研究生充分认识到测评 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认真、实事求是地参加测评工作。 (2)自我小结、测评。每位研究生对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小结,并填写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有关部分。 (3)测评小组审核。测评小组经审核统计汇总后,计算出测评成绩,并报 院(系、所)测评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复查、备案。各院(系、所)测评领导小组分别对测评小组提 供的研究生测评成绩进行复核,并将测评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 (5)各院(系、所)测评领导小组将经公示过的测评成绩及填写好的《上 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6) 研究生综合测评材料要归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对象和时间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评,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 知为准。 四、测评内容和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用“S”表示,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S(测评总成绩)=(A+B+C)+D-E 其中 A、B、C、D、E 的涵义如以下列表所示 基准分(百分制) 测评内容 A 主要课程 成绩分 单项限额分 85 B 加减分 C D E 思想品德分 社会工作 科研加分 减分项目 10 5 (一)主要课程成绩分 A(满分为 85 分) A=主要课程平均分 1.外语课作一门学位课,免修生以学校外语通过考试分为准; 2.具体参评课程与计分方法由各院(系、所)测评小组核定。 (二)思想品德分 B(满分为 10.0 分) 1.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社会公德五 项。其中各项代码、测评等级及权重值如以下列表所示: 思想品德测评表 评价基本内容 政治 素质 B1 心理 素质 B2 优 中 差 2.0-1.5 1.5-1.0 1.0 以下 2.0-1.5 1.5-1.0 1.0 以下 2.0-1.5 1.5-1.0 1.0 以下 2.0-1.5 1.5-1.0 1.0 以下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自 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 动。 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 有责任心,善于控制、调节情 绪,有合作意识,与同学能融 洽相处。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社会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 实践 活动;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 B3 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 成工作任务。 遵纪 遵守国家法律制度,遵守校纪 守法 校规,有正义感,敢于同违纪 B4 行为作斗争。 社会 公德 B5 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 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尊老爱 幼,爱护公物,珍惜能源和资 2.0-1.5 1.5-1.0 1.0 以下 源。 注:(1)本表供测评小组成员或班级全体同学测评参考使用; (2)项目中字母为代码,数据为指标因子的权重值。 2.计算方式:加权求和法 3.评分形式:全班同学记名方式或成立考核小组采用无记名方式对每一位 研究生逐个进行评价。评价时本人回避,计算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 分。 4.为了公正合理地做好互评环节,每位学生应实事求是地参加互评工作; 若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者,考核小组将视其情节予以扣分。 5.鼓励院(系、所)采用多样的方式对研究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三)社会工作分 C(满分为 5 分) 1.市、校级先进个人 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先进 5.0 分 市级先进 2.0 分 校级先进 1.0 分 2.个人体育、文艺竞赛 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个人奖 市级个人一等奖 2.5 分 二等奖 2.0 分 三等奖 1.5 分 校级个人一等奖 1.5 分 二等奖 1.0 分 三等奖 0.5 分 3.0 分 3.市、校级先进集体(个人计分) 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先进集体 4.5 分 市级先进集体 1.5 分 校级先进集体 0.5 分 4.体育、文艺竞赛集体奖(个人计分) 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集体奖 2.5 分 市级集体一等奖 2.0 分 二等奖 1.5 分 三等奖 1.0 分 校级集体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0.5 分 5.学生工作(加分起点为考核合格) (1)校研究生会、团总支负责人 1.0-2.5 分 (2)校研究生会干部、院(系、所)、其他主要学生管理社会负责人 1.0- 1.5 分 (3)院(系、所)研究生会干部、班干部、党(团)支部书 0.5-1.0 分 (身兼多职只能按照最高分计分) 6.献血 0.5 分 (四)科研加分 D D=D1+D2+D3 1.D1 为专业学术论文分(单位:篇) 公开发表刊物类型 得 分(篇) 国家一级 A 10.0 国家一级 B/重要报刊 5.0 核心期刊 1.0 单项限分 3 说明: (1)论文必须为公开发表论文,且会议论文和论文集论文必须为公开出版 论文; (2)同一篇论文只能参加一次综合测评加分,如果同一篇论文被转载,以 期刊类型高的期刊为准; (3)国家一级 A、国家一级 B、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目 录为准。核心期刊目录之外的刊物为一般期刊; (4)EI 核心检索论文、SSCI 论文、A&HCI 论文、SCI 论文一般按国家一 级 A 标准计算,境外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被 EI 非核心检索的论文一般按核心期 刊论文标准计算; (5)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 《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文章,字数不少于 1500 字/篇,按国家一级 B 标准 计算,其他一般报刊不纳入加分范围; (6)凡学术论文系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的,按该论文分值的 120%,在 作者间平均分配,例如 2 人合作发表论文,在分配工作量时每人各占 60% (120%÷2)的工作量;3 人合作时每人各占 40%(120%÷3);4 人合作时 每人各占 30%(120%÷4),以此类推,此规定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论文 上试行。其他论文合作发表的,按其占署名人数比例得分。 2.D2 参加专业学术研讨会 项 目 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论文参 加国(境)外研讨会获得奖励 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论文参 奖项等级 计 分 单项限分 任何奖励 5.0 分 5.0 分 一等奖 4.0 分 4.0 分 加国家级学术研讨会获得奖 二等奖 3.0 分 励 三等奖 2.0 分 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论文参 一等奖 3.0 分 加省部级学术研讨会获得奖 二等奖 2.0 分 励 三等奖 1.0 分 3.0 分 说明: (1) 同一篇论文多次提交获奖只加一个最高分。 (2) “鼓励奖”等其它奖励不加分。 (3) 学术研讨会级别与奖励应提交院(系、所)学术决策咨询机构 商议决定。 3.D3 为其它类型分 单项限分 其它类型 得分(分/千字) 个人专著 (见说明 2) 教育部统编教材 0.25 2.0 上海市教委统编教材 0.2 2.0 一般教材 0.15 2.0 译著 0.2 2.0 (分/千字) 其它 说明: (1)专著指本人学术性独著,每部专著按 3.0 分计算,最高限分 10.0 分;参与教师主编的著作可按教材类加分。 (2)凡专著、教材、译著加分,须以公开出版物中作者名字为加分依据。 (3)重要报刊标准参照我校宣传部相关标准,由各院(系、所)根据专业 要求自行规定。 (4)此外,公开出版的学术类音像制品(如光盘、磁带、电子版)按 3 分/盘标准计算,图书的配套光盘不再另计算,单项限分 5 分;发明专利每项计 2.5 分,单项限分 5 分; (5)以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参加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比赛,获 得特等奖计 15 分;获得一等奖计 12.0 分;获得二等奖计 9.0 分;获得三等奖 计 6.0 分。集体完成项目按论文合作方式加分。 (五)减分项目 E 1.违纪处分类型: 严重警告 减 3.0 分 警告 减 2.0 分 口头警告 减 1.0 分 2.学位课和必修课补考每门减 1.0 分。 五、如学术科研成果鉴定存有争议,应提交院(系、所)学术决策咨询机构商 议决定。学术性成果详细内容与加分分值必须公示,接受各方面的学术评议和学 术道德监督。 六、各院(系、所)可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 合本学科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可以从严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学生处 备案后,测评按院(系、所)实施细则为准。 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于 2010 年 9 月开始实施, 将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情况变化,逐步进行修订和完善。 八、《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201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