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要点.doc
2009 年全省住房保障 和房地产管理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促进房地产市 场健康稳定发展;加大住房保障和“两改”工作力度,加快解决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强房地产市场 监管,营造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竣工城镇住宅建筑面积 2000 万平方米。 (二)为 8.5 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筹集 廉租住房 20000 套;竣工经济适用住房 2.5 万套,150 万平方米。 (三)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完成拆迁 400 万平方米, 竣工 600 万平方米,解决 3.6 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旧 住宅小区改善完成 400 万平方米,5 万户居民受益。 (四)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达到 80%;个人住房贷款 使用率达到 45%;资金运营安全。 (五)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设区市及 50%的扩权县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达到省以上规范化标准。 (六)秦皇岛、唐山两市建成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并通过部 里验收。 -1- (七)所有的设区市和扩权县(市)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制度。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法规、政策。制发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发《河北省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河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商品房预 售款监管办法》;配合省人大研究起草《河北省城市房屋征收和 拆迁管理条例》。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 围,有条件的市将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线并轨。搞 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做好各项基 础性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常态化工 作机制,随时受理和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通过搭配建设、集 中建设和购买、长期租赁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等多种方式,加快 筹集廉租住房;全面启用廉租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行为, 提高管理效率。 (三)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合理规模,设区市年度竣工规模一般应达到当地城镇商品住房竣 工规模的 10%~1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谋划好新的经济适 用住房项目(集中建设和配建项目);落实政策,加强调度,加 快在建项目建设;改进和规范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办事公开; 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严格审查供应对象,严格核定销售价格,切 -2- 实加强交易管理,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惠及城市低收入家庭。 (四)继续强力推进“两改”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按照“统筹规(计)划,综合整治;补改结合, 配套建设;标准适宜,确保质量”的原则,加快旧住宅小区改善, 实现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 化的宜居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通过支持和鼓励居民 购房消费、多渠道招商引资、积极推行货币补偿等办法,加快推 进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实行全省“两改”项目季度联查 制,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和标准、质量。 (五)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减免有关税费,鼓励住房 消费;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按城市区域统 一掌握“90、70”政策,总体上保证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进一步 开放市场,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房地产企业开辟中小城市市场, 扩大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 市场监测和分析。 (六)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重点是设立1个机构、 建立5项制度、强化 1 项工作、开展2项活动。设立1个机构, 即设立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机构;建立5项制度,即建立房地产 开发用地投标人、竞买人资格审查制度、上下游管理部门间信息 沟通制度、政府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巡查制度、商 -3- 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和商品房预购风险提示制度;强化 1 项工作, 即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开展两项活动,即对在建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违法预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 (七)强化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贯彻实施《房屋登记办 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整合各业务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平 台,实现信息的适时传递和共享;建立健全各类房屋登记的操作 规程,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标准,积极推行规范化管理,不 断提高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登记簿制度,记载相 关登记信息。遵循自愿登记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集体土地上的 房屋登记。 (八)继续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发展。落实《物业管理条例》 , 着力完善和落实好业主大会制度、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服 务企业进入退出制度、物业承接验收制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 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 好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 开展一次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检查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继 续做好城市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加强 房屋安全管理,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九)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征收拆迁。继续贯彻建设部《城 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规范拆迁行政管 -4- 理,加强对拆迁市场的监管和行政调解,切实维护拆迁市场秩序 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快速、平稳地推进拆迁。搞好部门间工作衔 接和配合,积极支持土地储备、净地出让;建立拆迁方案可行性 评估制度,推行先安置后拆迁办法(即拆迁前对被拆迁人给予货 币补偿或异地现房产权调换),保证被拆迁人及时得到补偿、安 置,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开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 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扩大住房公 积金制度覆盖面,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县级管理部 的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落实管委会决策机制,完善 资金使用风险评估制度和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制度,严格资金使用 审批;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全省执法检查或业务联查; 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继续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在住宅建设中,通过示 范引路、政策扶持和技术创新,推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约利 用能源、节约利用水资源和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各种资源。继续 组织实施康居示范工程,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5-